收銀員面臨的複雜問題??? 收銀系統 法律問題

發布 社會 2024-04-19
6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08

    你在這裡太不標準了,如果你要做收銀員,保險櫃裡必須有幾千美元。

    一般情況下:向老闆借1000元,可以作為個人行為使用,不會記入賬內。 那麼,如果你給辭職員工發了一張元工資,他給你發了一張收據,可以看作是他親自從你那裡拿走了元工資,不會記入賬目。

    當你的保險櫃裡有錢的時候,先從保險櫃裡拿出人民幣,然後把錢記在現金日記賬裡,然後你把錢加到你之前沒交的人民幣裡,還給老闆,拿到老闆做的1000元借據。 就是這樣!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你只需要把員工的工資記錄在現金日記賬裡,至於你從老闆那裡借來的1000塊錢,你只需要給他寫一張借條,然後當你有現金餘額的時候就可以還給他了。

    或者如果非要全部填進去,可以向老闆借1000元,開具現金收據作為貸款(現金增加),然後員工的工資就記入工資工資(現金減少),現金餘額為20元。

    你是說你給了你老闆20塊錢,那樣的話你給他寫的借條應該是980塊錢,而不是1000塊錢,那樣的話,這個賬怎麼可能不上!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是我把工資單給了老闆,老闆用它換了我的欠條,另乙個人的1000,然後我又給了他20,“你什麼意思,我不明白。 “員工工資的正常支付應該記錄在賬中,不管你的中間步驟多麼複雜,但最終的結果是記錄賬戶中發生的現金業務。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給老闆一張收據,現金賬戶借記1000

    工資單記入現金賬戶。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不記得了,先用白條,等憑證到貨後再調整。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法律分析:出納員是按照有關規定和制度處理單位現金收付、銀行結算及相關賬目,保管現貨、貴重物品、財務印章及相關票據的總稱。

    從廣義上講,只要是票據、貨幣資金和貴重**的收付,盈餘的保管,以及會計核算,都屬於出納,狹義的出納僅指各單位會計部門的出納崗位或人員。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 第三十七條 會計機構應當建立審計制度。

    出納人不得兼任審計員,儲存會計檔案,登記收支費用、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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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個回答2024-04-19

要配合,特別是現金日記賬和銀行日記賬,應該由出納員來做,然後會計會根據賬目填寫資料。 >>>More

9個回答2024-04-19

你說的,你做的,是愚蠢和幼稚的......

早死早轉世好嗎? >>>More

7個回答2024-04-19

我也剛畢業,我們學校稱之為“隸屬關係”。 我自己也做過。 >>>More

10個回答2024-04-19

1.無論誰支付費用,都填寫報銷單,您只需要檢查發票是否正確以及報銷單是否正確即可。 因為在報銷費用時,他們需要親自簽字。 您不必為他們寫報銷表格。 >>>More

8個回答2024-04-19

不,當然,申請時不要說你是黨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