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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找出誰擁有這所房子? 如果是女兒的,那麼她的父親無權拿走拆遷的錢,如果是父親,那麼只能按照父親的意願給誰呢? 如果他把它交給女兒,那麼女兒就有繼承權,在正常情況下,女兒不能起訴父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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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件事上,首先要看這房子的主人是誰,如果是父母的,拆遷錢是父母的,女兒是沒有權利擁有這筆錢的,除非是父母給的,女兒沒有收到拆遷錢,女兒告上法庭也沒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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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兒上法庭起訴,那是她的事。 父母可以處置自己的財產,其他人無權干涉。 從家庭和睦的角度來看,給她乙份是可以的! 這筆錢分為幾部分,一部分給父母,一部分給兒子,一部分給女兒(女兒的份額可以少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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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沒關係,女兒也可以告父親,社會上這樣的人有很多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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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是乙個法治社會,女兒當然可以去找爸爸,你要想清楚,你是出嫁的女兒,如果有一天你不能留在婆家,你生氣了,甚至離婚了,你還有家人嗎? 你的父母是生你養你的父母,他們要去找自己的父親要錢,這值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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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行。 任何問題都可以通過法律程式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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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按照你的描述,就看房子誰所有了,然後按照什麼標準給拆遷補償,如果是按照戶主給的,女兒在戶口,應該有女兒的份額,如果沒有,就沒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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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女兒有權起訴父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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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在這裡,財產由父母決定,如果他們願意給孩子,他們不能給孩子,即使他們死後立下遺囑,也是父母的決定,他們想給誰就可以給誰,給外人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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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取決於誰擁有房子。 在正常情況下,女兒無權干涉父母的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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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但血液總是充滿水。 如果可以協商解決方案,最好不要反駁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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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家族內部的事情,最主要的是談判解決,如果談判解決不了,可以採取法律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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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關於錢的,而錢真的是一把刀,殺人不見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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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戚和子女可以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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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是的,子女有贍養父母的義務,當子女不履行贍養和贍養義務時,不能工作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權要求子女支付贍養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十六條 父母有撫養、教育、保護未成年子女的義務。
成年子女對父母負有義務贍養、支援和保護他們。
第二十七條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
未成年人父母已故或者無監護能力的,依次由下列具有監護能力的人擔任監護人:
或模仿 1) 祖父母;
2)兄弟姐妹;
(三)其他願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但經未成年人居住地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
沒長大,當初女婿怎麼不照顧,現在又不是爸爸了。 或者,也許你,母親,曾經太溺愛你的女兒了。 至於你說的問題,我覺得你應該向當地政府求助,或者召集你的家人來勸說你,畢竟他們都成了一家人,他們要對家庭負責,你繼續替換他們,而你離開的那一天,我想就是孩子無人照顧的那一天。 >>>More
首先,其中一半是父母和夫妻的共同財產,沒有繼承權,這是母親的財產。 剩下的一半一般由母親和孩子平分,前提是父親的父母不在,如果父親的父母還活著,也可以平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