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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航海學會開展航海科技領域的學術交流、科普、決策諮詢、技術服務、成果鑑定,以及中國航海學會科學技術獎勵、航海學會獎學金、優秀期刊的評定和頒獎,並參與技術標準和法規的制定, 組織國家海洋船舶系列高階技術崗位資格評審、技術推廣、轉讓及產品展示,從事圖書出版、技術業務培訓與再教育、歷史研究、先進表彰和獎勵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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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中國航海學會設有海洋船舶駕駛、船舶機電、通訊導航、內河航道海事、內河航運開發與建設、水運技術與經濟、危險品運輸、船舶汙染防治、貨櫃運輸、航海、引航、船舶檢驗、航海史研究、海事法規研究、水務等19個專業委員會運輸管理、救援打撈、導航心理學等,以及《中國航海》和《導航技術》兩個期刊部。
中國航海學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全國代表大會。 該委員會是國民議會閉會期間的執行機構。
中國航海學會理事機構設理事長(法定代表人)、副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一人。 理事由全國會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理事產生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常務理事。根據章程規定,本會召開全國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和常務理事會。
學會日常辦公由主任、副秘書長主持,辦公室主任、副主任主持。 專業委員會設理事長一人、副理事長一人、副秘書長一人。 1990年,根據中國科協的部署,區域航海學會改為由當地科學技術協會監督。
中國航海學會與區域航海學會的直接關係改為業務指導,區域航海學會改制為中國航海學會的集團成員。
為了與會員單位保持密切聯絡,增強凝聚力,協調發展,中國航海學會在全國學會較早的時候就從個人理事制改為單位理事制。 理事會的任期根據協會章程每四年舉行一次,但特殊情況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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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和政策,遵循社會公德,尊重知識、尊重人才; 倡導“敬業、創新、求實、合作”精神,團結和組織航海科技工作者,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堅持科技是第一生產力的指導思想,實施科教興國戰略、人才強國戰略和可持續發展戰略, 深入貫徹科學發展觀,促進航海科技繁榮發展,促進航海科技人才成長和提高,為我國航運經濟的發展和航海的騰飛而奮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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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開展航海學術交流,活躍學術思想,促進自主創新,提高航海科技水平,促進航海科技的發展和應用;
2)接受**部門委託,對航海科技發展戰略、政策和建議中的重大決策和科技專案進行論證,並提出決策建議;
3)組織開展航海科學技術獎評定獎勵、科技成果評審、專業技術崗位資格評審、科技文獻和標準的編纂和評審工作;
4)開展航海科技及相關領域的技術諮詢、技術服務、技術轉讓、技術展示等工作;
5)組織相關專業的繼續教育和技術培訓,普及航海科學知識,推廣先進的航海技術和科學管理經驗,開展面向青少年的航海科技活動;
(六)組織出版航海科技圖書期刊,研究、編纂中國航海史書籍;
7)發現和推薦人才,表彰和獎勵在航海科技活動中取得突出成績的航海科技工作者和航海高校專業學生;
(八)組織開展民間國際航海科技交流活動,促進國際航海科技合作,發展與國外航海科技團體和科技工作者的友好交流;襲擊。
(九)充分發揮協會在航海科技領域的凝聚力優勢,發展和加強與港澳台地區航海科技工作者、航海科技團體和航運界的聯絡和學術交流,為祖國統一事業貢獻力量;
10)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反映會員的意願和要求,組織活動為會員服務;
(十一)為本會活動籌集和管理資金;
12)開展其他必要的工作,以發展航海學科和航海,確保航海安全和自身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