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勞動者有三項重大記過的,用人單位可以認定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或者勞動紀律,用人單位可以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解除與勞動者的勞動合同,無需向勞動者支付遣散費。
勞動合同法
第四條 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制定健全勞動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履行勞動義務。
用人單位制定、修改或者決定勞動報酬、工時、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勞動培訓、勞動紀律、勞動定額管理等與職工切身利益直接相關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應當與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協商; 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職工代表平等協商。
在重大事項的規章制度和決定的執行過程中,工會或者職工認為不宜的,有權向用人單位提出,協商修改、完善。
用人單位應當將直接影響勞動者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項的規章制度和決定公示或者告知勞動者。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試用期內,證明不符合用工要求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3)嚴重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嚴重影響用人單位完成工作任務,或者不按用人單位要求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
檢視簽訂的勞動合同或公司規章制度中是否有任何預先存在的規定。
-
具體來說,就看你之前簽訂的單位的勞動合同和規章制度了。
-
三次解除勞動合同是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用人單位可以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這是合法的。 此外,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是合法的:嚴重失職、舞弊謀私,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試用期內,證明不符合用工要求; 其他。
1. 《勞動法》對辭職有規定嗎?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證明勞動者在試用期內不符合勞動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三)嚴重玩忽職守、徇私舞弊,造成用人單位利益重大損害的; (四)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2、有重大過失的員工可以要求解除勞動合同嗎?
勞動者因嚴重失職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嚴重失職、舞弊謀私利,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試用期內,證明不符合用工要求; 嚴重違反本單位規章制度等。
3、單位在試用期內是否可以隨意解除合同。
試用期內,單位不得隨意解除合同。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依法追究勞動者的刑事責任; 試用期內,證明不符合用工要求; 嚴重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 其他。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試用期內,證明不符合用工要求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3)嚴重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資漏失、破裂關係,嚴重影響單位工作任務完成,或者不按用人單位要求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f(x)=cos³x+sin³x,f'(x)=3cos²x(-sinx)+3sin²x(cosx)=3sinxcosx(sinx-cosx),f'(x)=0,即 x=k+2,或 x=k+4,kz,x (2k,4+2k),sinx>0,cosx>0,sinx-cosx<0,所以 f'(x) <0, f(x) 單調遞減; >>>More
有時候提高英語水平的過程有點像耐克函式,在你積累量變到想要質變的地步之前,會有乙個小瓶頸期,具體表現就像房東一樣,你做的題越多,分數就會下降得越多。 不過,不要氣餒,樓主很同意樓上大家的意見:多聽多練。 >>>More
手機被擠壓後,由於網路平台的限制,無法檢視手機的具體情況,建議您攜帶購機發票和三件套憑證將手機送到您最近的售後服務中心,以便工程師幫您測試。 如果您需要維修三星產品或查詢三星服務中心客服**的位址資訊,您可以通過以下方式進行查詢: >>>More
一級、二級和三級滲碳體方法的區別在於:
1、與析出地點的區別:原生滲碳體是從液相中直接析出的; 次生滲碳體由奧氏體析出; 叔滲碳體由鐵素體析出。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