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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部出台了新的《違約行為監督處理辦法》,對標準條款做了一些規定,可以看看。
向工商部門投訴。
第九條 業主和消費者使用標準條款訂立合同的,業主不得免除標準條款中的下列責任:
1)對消費者造成人身傷害的責任;
2)因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消費者財產損失的責任;
3)對依法提供的商品或服務承擔擔保責任;
(四)因違約依法應當承擔的違約責任;
(五)其他依法應當承擔的責任。
本條第2款,過失,因申通派送人員的過失,對貨物進行欺詐性索賠,申通負責)第十一條 經營者與消費者使用標準條款訂立合同的,經營者不得將消費者的下列權利排除在標準條款之外:
1)依法變更或終止合同的權利;
2)要求支付違約金的權利;
3)要求損害賠償的權利;
4)標準條款的解釋權;
(五)對標準條款爭議提起訴訟的權利;
6)消費者依法享有的其他權利。
本條第3款規定,消費者有權要求損害賠償。 您可以向申通提出索賠)。
由於申通的條款往往是霸主條款,所以此事需要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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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國家還沒有為快遞公司出台相關**監管部門,投訴難解決,我在蘇州也有過這樣的事情,而且很著急,快遞公司很囂張,我也是神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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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買的嗎? 聯絡商店,不付款也沒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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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是一樣,放在門衛那邊,不知道是誰拿走的......沮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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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通快遞太可惜了,撿一塊等了很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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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你好! 一般情況下,如果快遞公司丟失了件數,則由賣方投保,快遞公司會先賠償賣方,然後由賣方向快遞公司索賠。
申通快遞找不到丟失的件,但顯示消費者家屬代消費者簽字,並沒有主動聯絡我,賣家和快遞員應該如何賠償。
你好! 一般情況下,如果快遞公司丟失了件數,則由賣方投保,快遞公司會先賠償賣方,然後由賣方向快遞公司索賠。
先聯絡快遞公司的快遞員,說明您沒有簽收物品,有時快遞員可能會直接賠償您。
快遞員賠償我損失後,賣家可以再次發貨嗎?
快遞員不應該為他的過錯買單嗎?
快遞員賠償您的損失,如果您想再次索要,則需要從買家那裡重新購買。 快遞員應該為他的錯誤買單,但他已經賠償了你,所以賣家沒有必要再次交付給你。
快遞員丟失了您的貨物,最終是快遞員承擔了錯誤。
如果您的貨件**不是太高,快遞員可能會直接付款給您。
快遞員已經給我寄了送貨的錢,我需要重新下訂單並再次等待貨物嗎? 那攜帶無聊的東西就重要了,我必須等著用它們,我的時間不就是時間洞穴和埋伏室嗎?
賣家不需要賠償我嗎?
親愛的,我理解你的感受,但誰能不犯錯呢?
快遞員丟失了你的財物,賣家為什麼要賠償你?
那麼如果快遞員錯了,你會負責嗎?
賣家是不是有點責任? 我為什麼要配合他們的時間,如果你賠了陪我的錢,我需要再下單。
如果快遞員對處理此事的態度比較好,我個人建議賠償。 如果快遞員對處理態度不好,建議您向他投訴。
所以賣家是對的。
從理論上講,是的。 因為賣家已經把貨物發貨給你,並不是說貨物沒有送到你手裡,快遞公司會丟失貨物,快遞公司會負責。
韻達快遞寫成:未投保的特快專遞損壞和丟失,按特快專遞費用的五倍賠償,最高不超過500......賣家肯定沒有保險價格,所以 LZ 認為他們希望他們向您支付 5 倍的快遞費或衣服全價 + 您自己的快遞費......檢視原帖
我可以在網上查一下,最新的顯示是今晚 2013-07-20 19:39:42 - 從[海南海口航空廳]發給[新疆烏魯木齊航空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