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剛結婚兩個多月,想離婚,當時要了10萬財源

發布 社會 2024-05-17
19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10

    首先要確定10萬塊錢是你想要的還是男方主動給的,如果你想要,結婚時間不長,就要退還給男方,但不需要全額退還,如果是男方給的, 這取決於具體情況。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9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條規定: 當事人要求退還按照習俗支付的彩禮的,人民法院認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支援:

    (一)當事人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但未同居的;

    3)婚前支付給付款人帶來困難的付款。前款第(2)項和第(3)項規定的適用應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8

    這要看誰主張離婚,主張離婚就要退,對方主張離婚,你就不回來了。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必須退回,否則將被視為欺詐婚姻。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必須按照法律規定歸還。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首先,通過法律手段,你需要證明你可以因為貧窮而因為彩禮而退貨! 第二,你要是來混,就不回來,不離婚,不然就直接揚言要去,拿出實力去死。 (嚇唬,不要真的來)。

  7.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如果你想戒菸,你可以戒菸,如果你不想戒菸,我認為法律不會判你戒菸。

  8.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剛結婚兩個月,你要10萬塊錢,就想離開,又不想還錢,你出軌了婚姻!

  9.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你要提出離婚,你不會拿回錢。

  10. 匿名使用者2024-02-01

    前幾天,有這樣一則訊息傳來,岳父給女婿買了一輛賓士,婚後不久就離婚了,女方想還車,法院支援了女方的請求,送禮的前提是因為兩人是夫妻,既然分居了, 這些東西歸還給了原來的主人。

  11. 匿名使用者2024-01-31

    讓我們討論一下! 只要讓乙個兩個家庭都接受的條件!

  12. 匿名使用者2024-01-30

    從道德的角度來看,離婚不退10萬合適嗎?

  13. 匿名使用者2024-01-29

    把我給你的花還給我,我會把它們燒成柴火。 我吃我的就吐出來,餵豬就不給你。

  14. 匿名使用者2024-01-28

    兩個月後,10萬元的服務費太黑了。

  15. 匿名使用者2024-01-27

    兩個月前才離婚,一定不是他自己工作的物件。

  16. 匿名使用者2024-01-26

    這取決於原因是什麼以及誰提出的。

  17. 匿名使用者2024-01-25

    婚後第乙個月離婚10萬元的彩禮是否退還,要綜合考慮婚後是否同居、同居時間長短、先提出離婚的一方、離婚對男方生活的影響等綜合因素。

    彩禮是以結婚為目的的禮物,只要雙方結婚並達到目的,禮物就具有法律效力,不能退還。 但是,如果雙方不住在一起,或者如果彩禮的支付使丈夫的生活變得困難,則需要退還彩禮。

    當事人要求退還按照慣例支付的彩禮的,人民法院認定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支援:

    1、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2、雙方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但未同居的;

    3.婚前付款,給付款人的生活造成困難。

    彩禮是指婚姻關係的一方,主要是男方及其親屬按照習俗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錢和物品,主要是女方及其親屬。 雖然法律不鼓勵送彩禮的行為,但並不被禁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一男一女結婚,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處辦理結婚登記。 符合本法規定的,應當登記結婚,頒發結婚證。 婚姻關係在婚姻登記後成立。 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重新登記。

  18. 匿名使用者2024-01-24

    男方在婚前送給女方的金飾,是一種婚前送禮:根據現有的案例,如果女方高闕退出婚姻,一般是男方送的婚前送禮的全額,因為這種送禮其實是雙方有約定的, 即雙方建立夫妻關係,一般包括現金和貴重珠寶。

    1、如果彩禮是一方向人收買的,除非有特別約定,否則一方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贈與的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

    2、男女不同住的,應按財產的**合理分割財產。

    3、雙方婚姻時間較短,出彩禮的一方造成生活困難的,可以按照上述規定第八條的精神處理,生活困難的一方在分割共同財產時應當給予適當的優先權。

    4. 彩禮由其中乙個家庭擁有。 由於彩禮沒有轉移到夫妻雙方的財產共同體,而只是由其中一戶人家占有,因此不是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

    5、一男一女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同居,且收到的彩禮確實已用於同居的,離婚後無需退還彩禮。 如果婚約雙方在婚約期間死亡,離婚後無需退還彩禮。 但是,如果在死亡前已經提起訴訟,則不適用。

    《民法典》第1062條 夫妻在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由夫妻共同所有:

    (一)勞務工資、獎金、報酬;

    2)生產、經營、投資所得;

    3)智財權收入;

    (四)繼承或者贈與的財產,但本法第一百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共同擁有的財產。夫妻雙方享有處分共同財產的平等權利。

  19. 匿名使用者2024-01-23

    結婚一月份離婚10萬元彩禮退還嗎,需要根據具體情況進行分析:

    1、如雙方已婚同居,贈與具有法律效力,不予退還;

    2、未取得結婚證的,不存在結婚事實。 如果彩禮被接受,丈夫有權要求在關係結束時退還彩禮。

    離婚需要辦理哪些手續。

    離婚需要準備的程式如下:

    1、準備離婚協議書,男女雙方必須簽訂書面離婚協議書,其中必須包括自願離婚和子女撫養費、財產和債務談判等;

    2、受理申請,男女雙方準備相關材料,親自到民政局辦理離婚登記;

    3、冷靜期:自申請離婚登記之日起30日內,任何一方不願離婚的,可以向民政局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部分解釋(一)第五條。

    當事人要求退還按照慣例支付的彩禮的,人民法院認定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支援:

    (一)當事人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但未同居的;

    3)給付款人造成困難的婚前付款。

    前款第(2)項和第(3)項規定的適用應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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