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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可以適當減少商標糾紛當事人為解決糾紛而投入的精力。
第三,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減少商標案件數量,使執法機關更好地利用現有的執法資源。 但需要注意的是,自行協商的商標侵權糾紛首先是不構成刑事犯罪的糾紛,對主要從事假冒他人註冊商標且金額符合刑事立案標準的,必須追究刑事責任。
其次,在通過自行協商解決的糾紛案件中,侵權情節一般較輕,後果不嚴重,可以免除行政處罰,即可以免除行政責任。
第三,侵權行為查處的主要目的是保護權利人的民事權益不受侵權,協商解決是指權利人因未對權利造成損害或危害後果不嚴重而已經放棄對侵權人追究民事責任的權利。
在執法實踐中,可以遵循以下原則:
1、除商標註冊人投訴的案件外,一般情況下,工商主管部門不會主動要求當事人協商查處商標侵權案件。 當事人主動要求協商的,可以給予當事人一定的時間自行協商,逾期未提供已通過協商解決的證據的,宜作為商標侵權案件進行行政處理。
2、商標權人投訴的,視為工商主管部門放棄談判或談判失敗,工商部門不再主動進行當事人之間的談判和解。
3、應案件當事人請求,在對案件作出行政決定前,已經提起商標糾紛的工商主管部門,與案件當事人約定協商解決的,在不危害公共利益的不損害公共利益的情況下,工商主管部門可以應案件當事人的請求撤回(撤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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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法》規定,打擊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
《商標法》第六十條 本法第五十七條所列行為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發生爭議的,當事人應當協商解決; 商標註冊人或者利害關係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協商的,商標註冊人或者利害關係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者請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案件時,認定侵權行為成立的,應當責令立即停止侵權行為,沒收、銷毀主要用於製造侵權商品或者偽造註冊商標標識的侵權商品和工具,違法經營額超過5萬元的, 可以處違法營業額五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經營收入或者違法經營收入不足五萬元的,可以處二十五萬元以下的罰款。五年內有兩次以上商標侵權行為或者其他嚴重情節的,從重處罰。銷售不明知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能夠證明該商品是該人合法取得的,並說明供應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責令停止銷售。
對侵犯商標專用權賠償數額有爭議的,當事人可以請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後,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協議生效後仍未履行的,當事人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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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準確識別近似商標。
近似商標或標識的識別是認定商標侵權不可缺少的一環。 只有同時滿足“商標或標識構成相似性”和“在相同或類似商品上使用”這兩個條件,才能認定侵權。
1.商標外觀。 即從普通消費者的角度觀察兩個商標的文字、圖形或其組合的視覺形象,看是否會引起誤解或混淆。
2.商標發音。 從人們的聽覺上,判斷這兩個商標是否因發音相似而混淆。
3.商標的含義。 分析兩個商標是否具有相同或相似的含義,並引起消費者對商品的混淆**。
2)正確判斷同類商品。
1.雖然國家商標局編制並發布了《類似商品區分表》,但由於技術原因,在實踐中難以解決它們是否相似的問題,因此《類似商品區分表》和《商標註冊商品和服務國際分類目錄》不是對類似商品進行分類的依據, 並且只能作為識別類似商品的參考。
2.需要特別指出的是,不同的類和群體並不等同於不相似,具體問題要分析。
3)不要評判商品的質量。
《商標法》的主要內容是保護註冊商標的專用權,因此在處理商標侵權案件時,商品的質量不會影響商標侵權的認定。
4)商標註冊人的非法使用。
商標專用權是註冊人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可以行使的民事權利。 註冊人在使用註冊商標過程中違反《商標法》和實施細則的,可以適用相關規定進行處理,並可能要求註冊人承擔相應的行政法律責任,但這並不影響商標侵權的認定。
如果您還有任何問題,可以繼續諮詢我,我期待您的回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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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侵權的界定方法:通過判斷行為人主觀上具有侵犯註冊商標相關權利的意圖,客觀地實施未經授權的使用、銷售、為侵權行為提供幫助或便利等行為,造成損害,以及損害結果與前述行為之間存在因果關係等客觀事實,可以認定商標侵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六條。
註冊商標的專用權僅限於批准註冊的商標和批准使用的商品。
第57條.
1)未經商標註冊人許可,在同一商品上使用與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
2)未經商標註冊人許可,在同一商品上使用與註冊商標相似的商標,或在同類商品上使用與註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容易造成混淆的;
3)銷售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
(四)擅自偽造、製造他人註冊商標標識,或者擅自銷售偽造、製造註冊商標標識的;
(五)未經商標註冊人同意,更換註冊商標,並將帶有被替換商標的商品投放市場;
6)故意助長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或者幫助他人實施侵犯商標專用權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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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一是造成或即將發生的損害,即侵權行為已經對商標權人造成或者即將造成損害,可以表現為產品銷量下降、利益下降或商標聲譽下降。
二是行為的違法性,即行為人未經許可,無其他法律依據,客觀地依法行使商標權人享有的權利。
第三,有害後果與違法行為之間存在因果關係,即危害後果是由違法行為直接造成的。
第四,主觀狀態,包括過錯和無過錯。
1)未經商標註冊人許可,在同一商品上使用與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
2)未經商標註冊人許可,在同一商品上使用與註冊商標相似的商標,或在同類商品上使用與註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容易造成混淆的;
3)銷售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
(四)擅自偽造、製造他人註冊商標標識,或者擅自銷售偽造、製造註冊商標標識的;
(五)未經商標註冊人同意,更換註冊商標,並將帶有被替換商標的商品投放市場;
6)故意助長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或者幫助他人實施侵犯商標專用權的行為。
7)對他人的註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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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侵權的定義如下:1、未經註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相同或者類似商品上使用與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的行為。 2、未經商標註冊人同意,更換註冊商標,並將帶有被替換商標的商品投放市場的行為。
這種行為在理論上也稱為反向偽造。 3.銷售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 如果銷售人不知道該商品侵犯了註冊商標的專用權,並能證明該商品是該人合法取得的,並說明供應商的,則不承擔賠償責任。
因此,這種形式的商標侵權需要賣方的主觀知識。 4.偽造或擅自製造他人註冊商標標識,或銷售偽造或擅自製造註冊商標標識的。 需要注意的是,這種侵權行為屬於商標標識侵權行為,包括製造和銷售。
5. 對他人的註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一十五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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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侵權定義:存在侵權行為,被侵權商標是受商標法保護的商標,侵權行為造成的損害,損害與侵權行為有因果關係,侵權人主觀上有過錯。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
1)未經商標註冊人許可,在同一商品上使用與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
2)未經商標註冊人許可,在同一商品上使用與註冊商標相似的商標,或在同類商品上使用與註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容易造成混淆的;
3)銷售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
4)擅自偽造、製造他人註冊商標標識,或者擅自銷售假冒或者自製註冊商標標識的;
(五)未經商標註冊人同意,更換註冊商標,並將帶有被替換商標的商品投放市場;
6)故意助長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或者幫助他人實施侵犯商標專用權的行為。
7)對他人的註冊商標使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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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侵權定義:存在侵權行為,被侵權商標是受商標法保護的商標,侵權行為已經造成損害,損害與侵權行為有因果關係,侵權人主觀上有過錯。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
1)未經商標註冊人許可,在同一商品上使用與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
2)未經商標註冊人許可,在同一商品上使用與註冊商標相似的商標,或在同類商品上使用與註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容易造成混淆的;
3)銷售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
(四)擅自偽造、製造他人註冊商標標識,或者擅自銷售偽造、製造註冊商標標識的;
(五)未經商標註冊人同意,更換註冊商標,並將帶有被替換商標的商品投放市場;
6)故意助長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或者幫助他人實施侵犯商標專用權的行為。
7)對他人的註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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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是否可以認定為一般意義上的相同或近似。 3、最後,需要確認侵權造成的實際損失與侵權行為之間是否存在法律上的因果關係。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 下列行為之一,視為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一)未經商標註冊人許可,在同一類商品上使用與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 2)未經商標註冊人許可,在同一商品上使用與註冊商標相似的商標,或在同類商品上使用與註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容易造成混淆的;3)銷售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四)擅自偽造、製造他人註冊商標標識,或者擅自銷售偽造、製造註冊商標標識的;(五)未經商標註冊人同意,更換註冊商標,並將帶有被替換商標的商品投放市場;6)故意助長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或者幫助他人實施侵犯商標專用權的行為。7)對他人的註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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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侵權行為屬於下列情形之一,如未經商標註冊人許可,在同一商品上使用與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 或者未經商標註冊人許可,在同一商品上使用與註冊商標相似的商標,或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容易引起混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
1)未經商標註冊人許可,在同一商品上使用與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
2)未經商標註冊人許可,在同一商品上使用與註冊商標相似的商標,或在同類商品上使用與註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容易造成混淆的;
3)銷售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
(四)擅自偽造、製造他人註冊商標標識,或者擅自銷售偽造、製造註冊商標標識的;
(五)未經商標註冊人同意,更換註冊商標,並將帶有被替換商標的商品投放市場;
6)故意助長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或者幫助他人實施侵犯商標專用權的行為。
7)對他人的註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
商標侵權糾紛案件取證方式:一般情況下,當事人應當就自己的主張提出證據。 例如,收集雙方在商標侵權前後的收入和客流等影象和視覺資訊。 >>>More
如果您已經註冊了該商標,則有人使用您的註冊商標進行銷售和從事活動。 可以說是侵權了。 在這種情況下,您可以去法院提起訴訟,或進行談判。
商標侵權如何處理:一般情況下,商標侵權糾紛由當事人協商處理。 協商不成的,商標註冊人或者利害關係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者請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 >>>More
商標侵權是指未經商標權人許可,在相同或者類似商品上使用與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或者其他干擾、妨礙商標權人使用註冊商標,損害商標權人合法權益的行為。 行為人銷售明知或者應當知道是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的,商標專用權被侵犯的自然人或者法人有權要求侵權人停止侵權,消除影響,賠償損失。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