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看你寫的,感覺你心裡已經有答案了,所以我就挑出來,不要去那裡,因為你還沒付過這種錢。
-
哈哈,公司100%!
不知道你多大年紀了,一般出來半年的人都不會上當,**公司其實很容易辨認。
而且現在還有一家公司收錢進廠!!
我希望你不要去!!
-
迷惑的。 目前,勞動法明確規定,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勞動者收取押金或金錢。 建議此類公司不要去。
-
不要交出它,否則你會把它拿回來。
我的乙個同學被騙了200元
-
聽你描述100%假,交錢一年付100萬工資就別走了!
-
一定是皮包公司。 勞動法規定,公司不得以任何藉口收取員工押金。 也有連**都沒有的公司,相信他們不會有正式的營業執照。 我勸你不要去。
-
相當可疑! 其實房東心裡已經有了答案,有很多工作機會,還是去不同的地方試試吧!
-
你可以去看看勞動法,如果通過面試被通知去上班,你只需要帶上你的畢業證書和身份證的原件和影印件即可。
-
我沒有聽說過任何錢來支付工作費用,法律也沒有這樣的規定
-
我的原則是,只要你付了錢,你就一定是騙子! 最好不要去!
-
法律分析:向公司支付定金是違法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九條規定,用人單位招聘勞動者時,不得扣留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等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收取財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九條 用人單位招聘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等證件,也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勞動者的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
-
如果公司是比較正規的公司,如果沒有後台,交完定金後幾乎不可能隨便回來。 但是,你可以調整你的心態。 這取決於你對此的看法。
1.尋求滿足感。
這樣想吧。 算了,既然付了定金,後悔也沒用,錯了,也許別的地方找不到好工作,也許找工作更難,沒有比這家公司更好的公司了。
2.斷尾巴生存。
這樣想吧。 這家公司讓我非常失望,我無法想象加入這家公司的未來。 不就是押金嗎? 雖然現在看起來很多,但跳槽兩天後我又回來了,我怕神媽。
3.積極向上。
這樣想吧。 我是**中的一塊金,雖然這家公司有點讓人失望,但也是乙個體驗的機會,可以測試一段時間的自己,一段時間後你真的換不了工作,人生本來就是一種體驗,體驗在**中是一樣的。
4.破罐和破摔。
這樣想吧。 不管這家公司是什麼,反正都有一點工資,可以讓我活下去,反正現在擔心也沒用,這段亂七八糟的時候還在繼續,定金下來我就提錢。
-
不知道你是否在**上班? 當地有完善的勞動和社會保障機構嗎?
《勞動合同法》明確規定,不得以任何名義收取費用。
第九條 用人單位招聘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等證件,也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
您可以協商退貨,如果您不同意,您可以向當地勞工部門提出投訴。
第八十四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以擔保或者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的,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歸還勞動者,並處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所以如果要退還定金,非常方便,只要拿起合法的**就可以了!
不過,記得先向用人單位鞠躬,買一本關於勞動法的書,用紅筆畫出相關條款,然後找出當地勞動局下屬的勞動監察大隊的位址和**號,最好是和用人單位和平解決。
祝你工作順利!!
-
正規公司不會讓你交定金,交定金的就是**。
-
他給你收據了嗎? 有沒有關於如何衝回存款的解釋? 如果您不確定,可以詢問向您收取押金的部門。 押金基本上是退還給您的。 讓我們來看看規則。
-
非法。 您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申請勞動仲裁。
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四條 【非法扣押責任和擔保要求】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扣押勞動者居民身份證等證件的,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勞動者限期遣返勞動者,並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予以處罰。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以擔保或者其他方式向勞動者收取財物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歸還勞動者,並處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勞動者依法解除、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扣押勞動者檔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罰。
1. 試用期內要求押金合法嗎?
如果資金擔保是非法的,可以酌情提供擔保人。 用人單位要求新員工在試用期內提供擔保的形式可能有兩種,一是收取保證金(實物),二是提供擔保人,要求其承擔擔保責任。
第一種是中國勞動法明確禁止的; 另一種是要求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這是中國法律沒有明文允許或禁止的,勞動者可以在自願的基礎上提供。
在試用期內,企業必須有辭職的理由,員工可以無故離職。 《勞動法》規定,在試用期內,用人單位只有在有證據證明勞動者不符合用工條件的情況下,才能解雇該勞動者。 但是,雇員只需“通知”雇主即可終止僱傭合同,而無需提供任何理由。
-
法律分析:向公司支付定金是違法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九條規定,用人單位招聘勞動者時,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等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九條 用人單位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等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收取財物。
首先,你必須知道你能為你申請的公司帶來什麼好處。 當然,我們不能只是說說而已,我們必須用事實來證明。 >>>More
這麼簡單的問題,請注意這句話:"結果,掌櫃自拿了2塊錢,然後乙個人還了1塊錢。 也就是說,他們每人只花了9塊錢。 "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