匆匆忙忙,租了一家店開店,店主突然把房子賣了

發布 社會 2024-05-25
9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11

    首先,根據民法的規定,出售不破壞租約(有兩種例外:先抵押,後租賃; 或先沒收,後出租)。

    所以只要你籤的合同沒有到期,你就可以繼續租房。 但到期後,就要看新房東是否願意租給你了。

    二、老房東和新房東的合同是什麼時候簽訂的?

    如果他們在你租房期間籤了字,老房東有沒有通知你“他要賣房子”? 因為您有優先購買權,所以您可以到法院主張優先購買權,並要求法院撤銷舊房東與新房東之間的買賣關係。

    但是,如果優先購買權有例外,則以下情形為例外:

    1.新房東是舊房東的近親。

    2. 由善意的第三方購買並已註冊。

    3. 行使優先購買權的是房屋的共同所有人。

    4.老房東通知你要賣房子,你沒有在15天內表示。

    好好看看和老房東的合同,有沒有特別的規定,可以讓你要求違約金什麼的。

    實際上,如果合同還沒有到期,他們希望你搬出去,你可以去向老房東索賠。

    另一方無權執行,只有法院有。 即使你要搬出去,他們也必須給你合理的時間,不要害怕。

    祝您盡快解決問題。

    如果您想諮詢,請致電89981100

  2. 匿名使用者2024-02-10

    首先,必須有證據證明你叔叔沒有收到房東關於出售房屋的訊息。

    未經承租人同意,如果業主在租賃期內買賣房屋的所有權,承租人有權向法院請求撤銷出售。 如果有案子,勝訴的幾率基本都很大。

    即使你不搬家,房東也不能強迫你搬家,只有法院才能強制執行。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9

    這取決於你們之間簽署的租賃協議。

    至於承租人的優先購買權,這在實踐中比較難操作。

    您可以向出租人傳送一封信,告知他們寬限期和搬出。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8

    如果房東想出售出租的商鋪,一方有優先購買權。

    根據法律規定,出租人出售租賃房屋的,應當在出售前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有權優先拒絕按同條件購買。 房東在出售商鋪時必須事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應當在收到通知後15日內作出表示,未作出表示的,視為放棄優先購買權。 在收到出售通知後,如果租客沒有購買的想法,可以向房東表示放棄房屋的優先購買權,在這種情況下,承租人無需擔心,商鋪所有權的轉讓不會對租賃合同產生影響, 承租人可以按照租賃合同約定繼續銷毀房屋,繼續行使房屋使用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六條 出租人出售出租房屋的,應當在出售前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購買權; 但是,如果房屋的共同所有人行使優先購買權或出租人將房屋出售給近親屬,則不適用。

    承租人履行通知義務後15日內未作出明確購買宣告的,視為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權。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總結。 您好,經過我的詢問,房東想出售該店鋪,一般來說,在租賃期內應繼續履行合同,並在出售該店鋪前提前通知租客,否則租客可以向房東要求合理的賠償,如果沒有,可以通過法院解決。 這要看你和房東之間的租賃協議如何規定,房東有權在租賃期內隨時出售商鋪,然後按照協議約定去做,如果協議中沒有寫這個條款,房東應該和你協商解決,給你一些補償。

    希望以上資訊對您有所幫助。

    您好,親愛的,我是回答垂直模仿禪師生命線的老師,我會回答你的問題,請稍等一兩分鐘,我會用專業知識為你解答,我很樂意為您服務大橡<>

    您好,經過我的詢問,房東想出售商鋪,一般來說,應在租賃期內繼續履行合同,並在出售商鋪前提前通知租客,否則租客可以向房東要求合理的賠償,如果沒有,可以通過法院解決。 如果協議中明確房東有權在租賃期內隨時出售商鋪,那麼就按照協議進行,如果協議中沒有寫明這個條款,房東應該和你協商解決,給你一些補償。 希望以上資訊對您有所幫助。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總結。 你好,<>

    <>在承租人租賃期間,出租人欲出售房屋時,條件相同的,承租人享有優先購買權。 如果承租人不購買,則後發生的買賣關係不能破壞前期的租賃關係。

    如果出租店鋪的房東想賣,我該怎麼辦。

    你好,[嘿燕子哈]<>

    <>,出租人想在承租人租賃期內出售房屋時,條件相同的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 如果承租人不購買,那麼後來發生的買賣關係就無法打破前期腐爛的租賃關係。

    優先購買權又稱優先購買權,是指特定人依照法律或合同規定享有的權利,當銷售標的物遲延給第三人時,由他人在相同條件下購買的權利。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條【權屬變更不破壞野車租賃】租賃財產的所有權在承租人按照租賃合同占有期間發生變更的,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

    第七百二十六條 【房屋承租人的優先權】出租人出售所出租房屋的,應當在出租前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購買權;

    但是,如果房屋的共同所有人行使優先購買權或出租人將房屋出售給近親屬,則不適用。

    承租人履行通知義務後15日內未明確購買的,視為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權。 第七百二十七條 【委託拍賣情形:吳哥房的承租人優先購買權】出租人委託拍賣人拍賣租賃房屋的,應當在拍賣前五日通知承租人。 承租人不參加橙節拍賣的,視為放棄優先購買權。

    第七百二十八條【侵害承租人優先購買權的法律後果】出租人未通知承租人或者有其他妨礙承租人行使優先購買權的情形的,承租人可以請求出租人承擔貨物運輸賠償責任。 但是,出租人與第三人訂立的房屋買賣合同的效力不受影響。

  7.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法律分析:可以與出租人(房東)協商,可以選擇在同等條件下購買房屋,也可以選擇簽訂三方協議,購買者購買房屋後可以繼續租賃房屋。 當然,如果與前任房東的協議有類似的條款,比如在一定條件下繼續出租房產的權利。

    當然,如果出租人或買方堅持要搬出,根據約定,可以要求其賠償損失,如轉讓費、裝修費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弘棗和花

    第七百零七條 租賃期超過六個月的,應當以書面形式提出。 當事人不採用書面形式的,無法確認 第七百零七條 租賃期限超過六個月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不能確定租賃期限的,視為無限期租賃。

    租賃期限固定的,視為無限期租賃。

    第七百一十條 租賃物按照約定的方式或者按照租賃物的性質使用,致使租賃物滅失的,承租人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百一十五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對租賃財產進行改良或者增補其他事項。 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對租賃財產進行改良或者增補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8.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法律分析:在租賃期內,房主可以**房屋,但必須提前30天通知租客,租客有優先購買權。 如果合同未屆滿,且出租房屋為第三人所有,則可按照本合同繼續租賃,這是民法中的不中斷租賃原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條 出租人出售租賃房屋的,應當在出售前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購買權; 但是,這不適用於行使優先購買權的房屋共有人或出租人將房屋出售給近親的情況。 承租人履行通知義務後15日內未明確購買的,視為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權。

  9.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法律分析:如果銷售不破壞租約,可以要求購買房屋的買方繼續履行租賃合同,即使房屋被買賣,也不會影響房屋的租賃合同,與原核集團襪子房東簽訂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但房東已經變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條 租賃財產在承租人按照租賃合同占有期限內發生變更的,租賃財產的所有權發生變更的,不受租賃合同效力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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