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工傷嗎? 我該怎麼辦

發布 社會 2024-05-09
12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09

    您好:如果是工傷,會鑑定工傷,然後進行傷殘鑑定,然後提出勞動仲裁索賠。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8

    原則上,你不應該因為串通而被認定為工傷,但畢竟你還在工作,你應該能夠認定工傷,你的雇主不會給你認定,你可以在事故發生後一年內去社保工傷部門報告工傷。 現在的問題是,如果你被發現遭受了工傷,如果你沒有達到殘疾水平,就沒有賠償。 你可以自己估計你是否能達到殘疾等級,如果你不能達到殘疾等級,確定工傷是沒有用的,因為雇主已經報銷了你的醫療費用。

    在休息期間,您還將獲得工資。 沒有補貼了。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第三章 工傷認定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因工傷原因在工作時間內和工作場所發生事故受傷的; (二)在下班前或者下班後在工作場所從事與工作有關的準備工作或者收尾工作時,發生事故受傷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因執行職務而遭受暴力或者其他意外傷害的; (四)患有職業病的; (五)外出工作期間,因工作原因受傷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火車事故中受傷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應當認定為工傷的情形。 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視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中突發疾病死亡,或者救援工作失敗後48小時內死亡的;(二)在緊急救援、救災或者其他維護國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的活動中受到損害的; (三)原來在軍隊服役,因戰爭或因公受傷致殘,取得革命軍人殘疾證明,但到達用人單位後受傷的雇員。 職工有前款第(一)、第(二)項情形之一的,依照本條例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依照本條例有關規定享受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第十六條 勞動者符合本條例第十四條、第十五條規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認定為工傷或者工傷處理:

    (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吸毒的; (3)自殘或自殺。 滿意。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不能算是工傷,雖然你是用心良苦,但是你已經違反了工作紀律,這是乙個教訓,記住以後不要做任何違反工作紀律的事情,安全第一。 但你也可以和老闆談談,基本上沒有希望,老闆不會同意,也不會陪什麼。 祝你好運。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的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工傷:

    1)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時間及工作場所發生事故受傷的;......

    媽在工作中被啤酒瓶砸傷了,這當然是工傷。

    對於工傷,相應的**、工傷期間的護理、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工傷康復後的工傷賠償金應由單位承擔。

    既然已經受傷了,不管單位有沒有採取措施,建議你的家人先送他們去醫院採取**措施,畢竟健康是最重要的。

    此外,要要求工傷賠償,首先必須證明是工傷。 因此,收集證據證明您的母親在工作過程中受傷。 取證難度大,建議委託律師提供法律幫助。

    如果家庭經濟困難,可以到當地法律援助中心申請免費法律援助。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至於是否屬於工傷,可以參照《工傷保險條例》第一條和若干工傷行政案件意見規定的期限和情形。

  7.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屬於《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十五條規定情形,不具備第十六條規定情形的,可以申請工傷認定。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視為工傷: (一)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時間內和工作場所發生事故受傷的; (二)在下班前或者下班後在工作場所從事與工作有關的準備工作或者收尾工作時,發生事故受傷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因執行職務而遭受暴力或者其他意外傷害的; (四)患有職業病的; (五)外出工作期間,因工作年齡原因發生事故受傷或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火車事故中受傷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應當認定為工傷的情形。

    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工傷:(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期間突發疾病死亡,或者搶救失敗後48小時內死亡的; (二)在緊急救援、救災或者其他維護國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的活動中受到損害的; (三)原來在軍隊服役,因戰爭或因公受傷致殘,取得革命軍人殘疾證明,但到達用人單位後受傷的雇員。 職工有前款第(一)、第(二)項情形之一的,依照本條例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竹山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依照本條例有關規定享受一次性傷殘補助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第十六條 勞動者符合本條例第十四條、第十五條規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者工傷待遇: (一)故意犯罪; (二)醉酒、吸毒的; (3)自殘或自殺。

  8.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當然,算了吧。 1、工傷事故發生後,企業單位必須首先及時報告工傷和職業病,不得隱瞞、遺漏報告;

    二是工傷職工或者其親屬申請認定工傷,享受工傷待遇;

    三是企業工會組織可以代為工傷職工提出申請。

    2、報案時限要求:自工傷事故發生之日起或職業病診斷之日起,企業服務員應當在15日內報到,受傷職工或其親屬應在15-30日內報到。 在這段時間內,應盡快報告和申請,這有利於及時調查和取證,有利於受傷員工及時享受相關福利。

    3、工傷調查取證鑑定:勞動行政部門接到工傷報告和申請後,應當密切關注工傷調查退案,特殊情況下一般延長至30日,並就是否認定工傷作出結論, 並以書面形式通知工傷。調查取證材料應當包括:

    塵神吵吵嚷嚷的員工申請並核實相關問題; 醫院、醫療機構對工傷、職業病的診斷及相關資訊; 企業的傷害報告和現場調查。

    4、工傷糾紛的處理:兩類糾紛應適用不同的程式。 一、企業不同意工傷員工請求的,員工或者其親屬應當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對仲裁結果不滿意的,雙方當事人應向法院上訴。 二是企業或者職工對當地勞動行政部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認定工傷或者確認支付福利的決定不服的,應當向上一級勞動行政部門申請行政復議; 對行政復議結論不服的,應當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9. 匿名使用者2024-02-01

    1.立即撥打**12333報警,**12333是全國統一勞動監察和安全機構進行諮詢、舉報和投訴**。 12348 法律援助諮詢熱線。

    2、快速收集任何與公司和施工現場有關的證據,包括文字、手機**和錄音、工作工具、工作服、工地工作照片等能證明你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據。

    3、如與用人單位已形成事實合同關係,即使沒有勞動合同,也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用人單位賠償經濟損失。 (勞動部辦公廳關於用人單位未簽訂勞動合同要求經濟補償的答覆,1996年9月5日)

    4、用人單位未與您簽訂勞動合同的,在確定雙方是否存在勞動關係時,可以參考以下檔案:

    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員工工資單)和各種社會保險費的支付記錄;

    《工作許可證》、《服務證明》等用人單位發給勞動者,能證明勞動者身份的檔案;

    員工填寫的用人單位招聘錄用“登記表”、“登記表”等招聘記錄;

    考勤記錄; 其他工人的證詞等。

    用人單位應當對物品和物品的有關檔案承擔舉證責任。

    5、用人單位違法未訂立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承擔法律責任,向您支付雙倍的月薪,並與您簽訂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向你支付兩倍月薪的起始日期為自受僱之日起乙個月屆滿後的第二天,期限為重新簽訂書面僱傭合同的前一天。

    6.《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規定,勞動者發生事故受傷的,用人單位應當自事故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當地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7、《工傷保險條例》規定,職工因工傷事故,享受工傷醫療待遇。勞動者因工事故發生事故,因工傷需要停工就醫的,停薪期間原工資待遇不變,由用人單位按月支付。

  10. 匿名使用者2024-01-31

    首先,您可以立即向江陰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工傷認定。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第二款規定,用人單位未按照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及其近親屬或者工會組織,可以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一年內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之日起一年內, 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協調地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二、申請時需要提交一些資料,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八條的規定:

    申請認定工傷,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2)與雇主存在僱傭關係(包括事實僱傭關係)的證明;

    3)醫學診斷證明或職業病診斷證明(或職業病診斷鑑定證明)。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的受傷程度等基本資訊。

    即使沒有合同,您也可以提供工資單、工作許可證或工作服來證明您與雇主之間存在僱傭關係。

    三是工傷認定由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負責。 如果用人單位不為您繳納工傷保險,用人單位必須支付所有工傷保險金。

    因此,您必須首先向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工傷認定。 工傷被認定後,您可以要求雇主支付醫療費用。 如果用人單位仍不支付,可以向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勞動仲裁。

    根據仲裁,雇主被迫支付醫療費用等。 建議您檢視《工傷保險條例》和《江蘇省工傷保險條例》

  11. 匿名使用者2024-01-30

    法律分析:工傷賠償應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申請。 用人單位需要在工傷發生後乙個月內作出申報,用人單位未申報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可以在一年內申請工傷。

    工傷職工自行申請的,必須提交工傷認定申請書、勞動關係證明書、醫療診斷證明書。 根據確定的級別,賠償金額會有所不同。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 勞動者因工受傷事故或者患上職業病,因工傷需要停工就醫的,停工期間原工資待遇不變,由用人單位按月支付。 停薪假的期限一般不超過12個月。

    傷害嚴重或者情節特殊的,經設區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期限不得超過12個月。 工傷評估後,應當中止原有的撫卹金,並按照本章有關規定享受傷殘撫卹金。 工傷職工停薪停工期滿仍需**的,應當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傷工在停工期間需要照顧的,有償的,由其所屬單位負責。

  12. 匿名使用者2024-01-29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勞動者遭受工傷:(一)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時間、工作場所發生事故受傷的; (二)在下班前或者下班後在工作場所從事與工作有關的準備工作或者收尾工作時,發生事故受傷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因執行職務而遭受暴力或者其他意外傷害的; (四)患有職業病的; (五)外出工作期間,因工作原因受傷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發生機動車事故受傷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應當認定為工傷的情形。

    你看(2)是在工作場所,不是嗎? 這很重要。 如果是這樣,它可能與工傷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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