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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正視哲學。 那不是宗教。
並非所有哲學家都像羅素和詹姆斯那樣出生。
更重要的是,當代哲學要求一切都從生活世界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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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矛盾,處理事物和人際關係,本身就是一種哲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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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歷史上看,哲學家是與眾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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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認為這是矛盾的,如果你讓別人很了解你,那麼那個人就不會在乎別人的壞事,會接受。
你不必太擔心,做你自己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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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學中的矛盾是事物在對立和統一中相互關係的普遍存在。
“矛盾”是指以普遍方式存在的對立面和對立面的統一性之間的關係。 簡而言之,矛盾是對立面的統一。 矛盾的對立屬性是鬥爭,矛盾的統一屬性是身份,它們是矛盾所固有的兩個基本屬性。
矛盾
又稱“自相矛盾”。 它是指同一主體(個人或集體)做出的相互矛盾(不能是相同的真或假)或相互對立(不能是相同的真,但可以與假相同的判斷)。 如前所述:
我承認凡事都有矛盾,但我不認為我們班有矛盾。 “邏輯矛盾是個人頭腦中的矛盾,它不同於辯證法中的矛盾。
不同的是,前者是意識形態混亂的表現,後者是客觀事物矛盾的意識形態反映。 前者是違反思維規則的結果,是不正常的,後者是正常思維所固有的。
前者是思維發展的障礙,後者是思維發展的動力。
前者是可以排除的,而後者是不可避免的。 矛盾分為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都屬於矛盾特殊性的兩種情況,兩者都是由事物發展的不平衡引起的,都存在於事物的發展過程中。 在我們的理解和實際應用中,很容易混淆兩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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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哲學的基本問題是人際關係問題嗎? 這個是錯誤的。 哲學的基本問題是思維與存在的關係,即意識與物質的關係。
人際關係是一類普通的社會關係,它不能反映哲學基本問題的本質。 心靈與物質的關係,其中“心靈”與“物質”可以反映物質與意識的相互關係,可以反映哲學基本問題的本質。 形式與精神的關係,其中“形式”與“神”可以反映物質與精神狀態的相互關係,可以反映哲學基本問題的本質。
理性與氣的關係,其中“理性”與“氣”可以反映物質與意識的相互關係,可以反映哲學基本問題的本質。 希望我的能幫到你,如果你對我的服務滿意,請豎起大拇指哦,韓劍,祝你一切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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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行的解釋(我認為例子是最好的解釋)。
什麼是矛盾,差異就是矛盾。 你是女人,我是男人,這是矛盾的。 我們不是同齡人,這是矛盾的......
世界上沒有兩件事是完全相同的,因此矛盾很普遍。
只要有矛盾,就會有鬥爭? (如何理解這一點)。
男人和女人獨立存在,我是男人,你是女人,我們是對立的,這就是矛盾的鬥爭。 也許你仍然不明白,但我用乙個例子來談談這個。 好了,我們開始吧。
比如你和我成為夫妻,我們有夫妻關係(身份),但我不是你,你也不是我(哲學上常說的,哈哈)我們之間還是有矛盾的。 但是,我們夫妻的矛盾(鬥爭)是建立在夫妻婚姻(身份)的基礎之上的,所以矛盾的鬥爭就在於身份認同。 身份是有條件的(我們必須是夫妻才會有夫妻之間的衝突)有一天我們離婚了,(身份消失了)夫妻之間不再有衝突,但我們還是有陌生人的矛盾鬥爭(矛盾鬥爭是絕對的、無條件的)。
有時矛盾的同一性占上風(我們夫妻同意),有時矛盾鬥爭佔主導地位(婚後誰洗飯做飯的問題無法達成一致)。
如何理解矛盾是事物發展的動力?
在學習方面,我們將在大學學習微積分。 學習微積分的原因是世界對我們的否定(我去,還有另乙個否定的否定,咱們就不說這個了)我們的矛盾是學還是不學? 學會順應歷史的進步(新事物),新事物就會戰勝舊事物,促進事物的發展。
我正在好轉。
差不多就是這樣!! (哲學反映生活的真相,有時在瞬間就被理解了)。
嘻嘻,我是個小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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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1.人際關係:指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在乙個過程中,通過彼此的思想、感情、行為表現出吸引、拒絕、合作、競爭、領導、服從等互動,從廣義上講,它還包括文化制度模式和社會關係。
它主要表現在人們的心理距離、個人對他人的心理傾向和相應的行為上。
1.人際關係:指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在一段時間內,通過彼此的思想、感情、行為等互動關係,如吸引、拒絕、合作、競爭、領導、服從等互動,從廣義上講,也包括文化制度模式和社會關係。 它主要表現在人們的心理聲譽、距離、個人對他人的心理傾向和相應的行為上。
2.人生哲學:是做人、與世人打交道的一些原則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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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學中的矛盾,是指從辯證法的角度看,客觀事物與人心中的各種對立面之間相互依存、相互排斥的關係,就是“對立面的統一”。 因此,對於哲學初學者來說,理解矛盾最困難的部分在於“矛盾”的“統一”。
辯證法是辯證法的方法,是西方哲學的專有名詞之一,從希臘語δ a x x的意思是語言的藝術,哲學家柏拉圖、亞里斯多德、康德、黑格爾、馬克思等都使用“辯證法”這個詞,但在不同的哲學家那裡,這個詞的含義是不同的。 人們普遍認為,辯證法是黑格爾在《邏輯學》中對邏輯過程的抽象,是對詞語、推理、描述、概念和解釋過程的研究。
矛盾的同一性或統一性是指矛盾的對立面之間的內在的、有機的、不可分割的聯絡,矛盾雙方相互吸引的性質和傾向,以及事物的穩定和諧狀態。 鬥爭是指矛盾雙方相互分離和排斥的性質和傾向。 矛盾的對立面鬥爭又相同,從而推動事物的發展。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