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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告訴他法律不允許他,他會有什麼樣的辯護?
作為老師,他一定會一本正經地說:**同學,學校就是學校,法律就是法律,我沒收你的手機是為了你自己好,如果乙個同學上課的時候總是在看手機,那他能專心學習嗎?
你可以說:老師,我用手機更好的了解學習資訊,和同學們一起進步,也可以隨時和家長保持聯絡,讓他們知道我的學習動向。 家裡給我買手機不容易,爸媽給我買的好好學習。
老師,我保證把手機帶回家交給父母保管,再也不會拿走了! 謝謝你,老師!
要真誠。 ......
如果他真的不給你,就假裝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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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老師談談,表態,老師會還你的,別擔心他,老師對你好,以後不要犯類似的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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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收財產屬於行政處罰,只有行政機關才有權實施行政處罰。 學校作為事業單位,未經法律授權,不得成為行政處罰物件。 該教師不是警察,沒有行政執法權。
另外,校規的“沒收”肯定會退回,是臨時沒收,不是行政處罰的沒收,老師有權暫時沒收手機。 如果老師不還你的手機,那麼你可以和老師講道理,現在你不能和老師爭論了。
老師這樣做是為了你自己好,你小時候不明白。 如果他真的不還你錢,那他就太垃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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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你的父母過來談談,一定會給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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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分析:教師沒收是否違法,可以從以下幾種情況來區分: 1、老師沒收了手機,直接交給了學生家長,因此不認為實際侵犯了所有人的所有權,沒收後交給家長的行為並不違法。
2、沒收手機後,老師承諾在一定期限內歸還。 3、老師沒收手機後不歸還,業主可以通過法律主張出租自有房產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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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合同法的規定,老師最多只能暫時保管或沒收,不能歸還手機。 學校有個規矩,手機不能沒收,如果做不到,就讓父母拿回來,一定要堅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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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的,因為學生不是成年人,沒有法律責任,所以簽署的協議無效。 沒有法律效力,老師沒收手機是挪用他人財產。 學生玩手機也是不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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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沒有沒收你的手機。 他一定會把你的手機還給你的監護人。 你還是學生,主要目的是向老師學習,也是為了你自己好。
一定是你無節制地玩手機。 它會影響你的學習。 青少年時期是學習的好時機,不要浪費時間。
只要尊重老師的決定。 當他的學習成績好時,他會把它還給你的父母。 記住,如果年輕人不努力工作,老闆會很難過。
必須理解這個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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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被老師沒收了,下次考好的話,老師高興了自然會給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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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麼去和老師談談,認真地承認你的錯誤。 也許老師會還你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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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了協議後,還是要帶上來的,是不是違法了? 如果你收到它,你會通知父母,而不是如果你收到它不會給你。 如果你讓父母去收集它,這意味著你仍然有一顆悔改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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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沒收手機並不違法。 手機是學生的合法動產,他或她擁有該財產,除執法機構外,任何人或機構都無權擁有或扣留手機。 任何人都不能侵犯他人的個人財產。
學校無權沒收,學校有規定,學生不得攜帶手機上學,但沒有規定可以沒收和扣押手機。
學生手機被沒收而不歸還的後果如下:
1、教師因故長期扣留學生手機,等學生畢業後歸還的,屬於侵占他人合法財產的違法行為;
2.非法占有他人保管、遺忘物品、埋藏物品據為己有,要求歸還後拒不歸還,數額較大的,構成貪汙罪。 判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數額未滿的罰金,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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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條 所有權人對其不動產、動產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受益和處分的權利。
第二百三十五條 不動產、動產無權占有的,權利人可以要求返還原財產。
簡單來說,第一段應該詳細寫出事情的起因、發展和過程(也是為了說明字數):第二段應該寫你自己的錯誤**:第三段應該寫你自己的誤會: >>>More
這是多麼大膽...... 去認錯,誠懇一點,寫一封保證書什麼的,表明你已經改變了你的過去,你的表情是悲慘的,但不要太假...... 實際上,他可以給你乙個假期。 如果你真的沒有,那就在假期那天再去問一次。
手機被媽媽沒收了,年紀大了也不是壞事,因為媽媽對你也好,她希望你好好學習,如果你整天拿著手機不學習,對你一點好處都沒有。 除非你和他溝通得很好,否則似乎不可能回來,但這取決於他是否說是。
哥哥建議你直接報警,根據我國刑法第八十三條第126款的規定,未經當事人允許擅自暴力搶劫物品的,可以判搶劫罪! 如果他也看你的手機,再加乙個竊取他人私隱的罪名! 你去告訴老師,如果你哥哥要求他自首,得到受害者的原諒,他可以被輕判! 嘿!
仔細寫。 您何時、何地以及為何擺弄手機? 違反校規有什麼危害? 將來該怎麼辦? 謙卑+真誠,老師會原諒你的,你以後也要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