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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勞動仲裁** 抗辯技巧: 1.根據第六十三條的規定,錄音製品屬於視聽資料,經核實後可以作為證據使用。
2、單位領導所說的不是機密事件,錄音沒有過錯。 此類錄音受法律保護。 3.關鍵是說你“私下傳播,造成嚴重不良影響”,你可以考慮自己是否有這些行為。
它有多嚴重。 該單位應提供證據,證明“你私下傳播,造成嚴重和不良的影響”。 4.其餘問題都很容易解決。
你是申請人,不是被申請人,你不能使用“辯護”這個詞。 5. 錄音應製作成VCD並提交仲裁庭。
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證據包括:(1)當事人的陳述; (二)書面證據;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資料; (六)證人證言; (七)鑑定意見; (8) 驗屍記錄。
證據必須經過驗證是真實的,然後才能用作確定事實的依據。
《勞動保障監督條例新解釋》第二十一條 用人單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規章,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發生賠償糾紛的,應當按照國家關於解決勞動爭議的規定處理。 應當通過勞動爭議解決程式解決的事項,或者已經按照勞動爭議解決程式申請調解、仲裁或者已經提起訴訟的事項。
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應當通知投訴人按照勞動爭議、訴訟處理程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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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的答辯技巧如下:
1、提前一次到仲裁庭觀摩仲裁,熟悉仲裁環節;
2、保持平和的心態,準備填模銷樂譜的材料和心理;
3、要有耐心和自信,依靠法律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勞動仲裁是指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對當事人申請仲裁的勞動爭議進行仲裁和裁決,勞動仲裁是勞動爭議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必要程式。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43條.
仲裁庭對勞動爭議案件的裁決,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45日內作出。 案件複雜需要延期的,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主任批准,可以延期,也可以書面通知當事人,但延期期限不得超過十五日。 逾期未作出仲裁裁決的,當事人可以就勞動爭議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仲裁庭在審理勞動爭議案件時,部分事實已經明確,可以對該部分作出初步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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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勞動仲裁被申請人應當在仲裁規則規定的期限內向仲裁委員會提交答辯書,被申請人未提交答辯書的,不影響仲裁程式的進行。 換言之,如果被申請人未提交答辯書,則可能不利於其自身的仲裁結果。
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第二十五條的規定,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後,應當在仲裁規則規定的期限內將仲裁規則和仲裁員名冊送達申請人,並將仲裁申請書和仲裁規則、仲裁員名冊副本送達被申請人。
三、被申請人收到仲裁申請書副本後,應當在仲裁規則規定的期限內向仲裁委員會提交答辯書。 仲裁委員會收到答辯書後,應當在《仲裁規則》規定的期限內,將答辯書副本送達申請人。 被申請人未提交答辯書的,不影響仲裁程式的進行。
1、勞動仲裁開庭程式是怎樣的?
1)當事人的宣告。
2)證人作證,宣讀未出庭的證人的證詞。
(三)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
4)宣讀鑑定結論。當事人對鑑定結論有意見的,有權申請重新鑑定。 此外,還應注意的是,如果鑑定人親自出庭,當事人及其**人經仲裁庭許可,可以向鑑定人提問。
5) 宣讀驗屍記錄。由仲裁庭決定是否允許。
2、如何處理對仲裁國不良裁決的不滿?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作出仲裁裁決後,當事人對裁決書中的部分事項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勞動爭議仲裁裁決不具有法律效力。
部分職工對仲裁裁決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仲裁裁決對提起訴訟的職工不具有法律效力; 對部分未提起訴訟的勞動者,具有法律效力,未提起訴訟的勞動者申請執行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不管是什麼樣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如果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處理,都需要在規定時間內做出決定,一旦糾紛拖得久了,必然會造成更大的損害。 根據法律規定,勞動仲裁的裁決一般應當自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45日內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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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沒有參加過庭審的同學,難免第一次參加會有些緊張,那麼我們來聊聊勞動仲裁的注意事項和辯論技巧; 1、首先,要注意答辯期限的以下規定。 一般情況下,被申請人自收到申請和證據之日起有15天的答辯期,對方當事人出庭作證,被申請人不能當庭確認證據內容的,可以請求答辯期,庭審後經詳細核實後作出答辯; 2.答辯時,應當以對方當事人主張的事實和證據為重點,包括申請人起訴所依據的事實或者理由是否成立; 是否有申請人的要求法律依據是否符合法律規定; 請求所依據的證據是否充分; 被申請人是否對案件負責或當事人的責任範圍。
納豆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
(一)因勞動關係確認而產生的糾紛;(二)因勞動合同的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而引起的糾紛;
3)因撤職、解雇、辭職、辭職而產生的糾紛;(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勞動保護等原因引起的糾紛;
5)勞動賠償、工傷醫療費用、經濟補償或補償等糾紛;(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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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注意答辯期限的以下規定。 一般情況下,被申請人自收到申請和證據之日起有15天的答辯期,對方當事人出庭作證,被申請人不能當庭確認證據內容的,可以請求答辯期,庭審後經詳細核實後作出答辯;
法律分析首先,注意答辯期限的以下規定。 一般情況下,被申請人有權享有自收到申請和證據之日起15天的答辯期,如果對方當事人出庭作證,申請人不能在法庭上確認證據內容的,可以請求答辯期,庭審後經詳細核實後再答辯; 答辯時,應當說明對方主張的事實和證據,包括申請人起訴所依據的事實或者理由是否成立; 是否有申請人的要求法律依據是否符合法律規定; 請求所依據的證據是否充分; 被申請人是否對案件負責或當事人的責任範圍。 已經解釋過的部分無需重複,當事人強調的觀點和依據可以多次重複,以加深對仲裁庭的印象。
以上只是一些平常的內容,需要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和審判情況靈活處理。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錄音製品是經核實後可以作為證據的視聽資料。 單位領導說的不是機密事件,錄音也沒有錯。
此類錄音受法律保護。 關鍵是說你“私下傳播並造成嚴重的不良影響”,你可以考慮你是否有這些行為。 它有多嚴重。
該單位應提供證據,證明“你私下傳播,造成嚴重和不良的影響”。 其餘的問題很容易解決。 如果你是申請人,而不是被申請人,你不能使用“辯護”這個詞。
錄音應製作成VCD並提交仲裁庭。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而發生的糾紛; (二)因勞動合同的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而引起的糾紛; 3)因撤職、解雇、辭職、辭職而產生的糾紛;(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勞動保護等原因引起的糾紛;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補償等原因引起的糾紛;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相關專家列舉了會計師必須具備的素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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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工業空調的購置成本一般比較高,因此適當的操作方式和正確的維護有利於延長空調的使用壽命。 在開機前,一定要做乙個全面的“診斷”,檢查空調是否有“問題”,防止因操作不當造成不必要的損壞; 關機後,在關閉空調之前,要注意室外機和室內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