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父母要離婚了,房子要轉讓了,那麼我怎樣才能最划算地做到這一點?

發布 社會 2024-05-20
6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11

    1.“如果不是家庭,我父親將來可以撤銷禮物嗎? 也就是說,它必須轉移嗎? ”:

    1)如果你沒有得到房地產禮物,你的父親和母親將來可能會後悔,到時候你可能就得不到房子了。

    2)不管是現在還是將來:只要你想把房產變成你的財產,就要辦理過戶算,逾期過戶是有風險的(他們可能會後悔),建議盡快過戶,過戶的錢是省不下來的。

    2.離婚後轉讓和離婚前轉讓:都是父母送給你房產的禮物,沒有太大區別,但離婚後可能更難找到他們,更難找到他們在一起。 建議在他們離婚之前這樣做。

    3、如果房屋已經購買了五年以上:建議買賣。 如果不超過五年,建議作為禮物去。 至於兩種方式的具體稅費,建議諮詢房產所在房管局營業廳,最準確。

  2. 匿名使用者2024-02-10

    我覺得你最好在離婚前把房產轉讓出去! 如果他們出了什麼事,你就會有麻煩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9

    最合適的做法是在離婚前轉移財產,這樣才算是父母的贈與。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8

    首先,最好轉讓房地產贈與的所有權。 否則,贈與可能會被撤銷;

    其次,建議在離婚前辦理過轉讓手續,費用與離婚後相同,一般離婚後雙方會因為環境的變化而產生一些變化,或者不願意再次見面,所以最好在離婚前處理。

    第三,禮物的成本通常會較小。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因為轉讓權的麻煩,王林(化名)和家人在買新房時,直接寫下了自己10歲兒子的名字。 如今,王林要和妻子離婚了,怎麼分割財產成了他最煩人的事情,“我現在怎麼能改回來呢? ”

    40多歲的王林,是沙區陽公橋一家國企的退休職工。 上世紀九十年代初,他娶了同一家工廠的女工紅梅(化名)。 1993年,乙個兒子出生了。

    雖然兩人經常因為瑣事吵架,但為了兒子,“火山”從未噴發過。

    王林和家人節儉,攢了一筆積蓄。 兩年前,他們傾注了所有的錢,在沙地的一處房地產中購買了一棟商品房。

    一想到兒子已經十幾歲了,反正以後房子就要嘶嘶了,所以買房的時候直接寫了他的名字。 王林叫來了墓主。 據了解,其實兩人最真實的想法是,擔心以後房子轉給兒子會被徵稅。

    去年底,王林多次提出要把綦江農村80歲的母親接到他養老院,但遭到紅梅的強烈反對。 “我活不了這一天! 在接受採訪時,王林憤憤不平,他說自己忍受了10多年,“這次我必須離開! ”

    經過一番爭吵,紅梅終於同意離婚。 問題是,房子裡唯一有價值的東西就是財產,如何分割? 應該算作還是應該算作兒子的個人財產?

    如果我這樣做了,我只想得到我的那份。 王林說,自己的退休工資不高,“我沒有房子,以後也只能流落街頭。 王林說,就算不離婚,兩人也希望把房子收回自己名下,“兒子才10歲就很自私,從來不懂得關心父母。

    王林說,在同事朋友中,他看到了太多悲傷的事情,“等我去世的時候,再送給他也不晚。 ”

    據房管部門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人士透露,近年來,越來越多的家長以未成年子女的名義買房,“以後肯定有的要打架了。 據說,房屋產權的轉讓方式只有幾種,比如買賣、繼承、贈與等,“因為登記的是兒子,所以不太可能直接改回去。 ”

    法律宣告:律師認為,在現實生活中,以孩子的名義登記房產有兩種可能性,一種是父母捐贈給孩子的行為,另一種是父母考慮到日後轉移財產的麻煩,直接寫下孩子名字的行為。 第二種情況應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在本案中,購買房產的出資人是父母,在購買房產時父母沒有明確表示贈與的意圖的情況下,爭議財產應為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 最直接的財產分割方式是通過訴訟將財產重新轉讓給父母的名下。

    以上是關於父母離婚後房屋是否可以轉讓給子女的相關規定,父母離婚時房屋是否可以轉讓給子女,但要注意子女的年齡,因為完全無行為能力的人的房屋轉讓是無效的, 事實上,您也可以選擇在離婚時將雙方的財產轉移給父母。感謝您的閱讀。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法律分析:離婚涉及房產轉讓時,一般是雙方共同申請登記,雙方就財產問題達成一致意見到民政部門辦理,必須及時辦理房產轉讓手續。 房地產轉讓手續,即銷售的轉讓,即按照正常的買賣程式進行促銷,可以在一周左右順利辦理。

    離婚房產過戶,需要辦理分居登記手續。 夫妻離婚、分產不需要辦理很多手續,只需按照房委會的有關規定辦理離婚、分產登記手續即可。 財產解除登記主要適用於離婚和財產解除。

    顧名思義,離婚是夫妻雙方在離婚後將房屋份額轉讓給對方的登記程式。 根據相關規定,雙方均免徵交易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八條 下列房地產不得轉讓:(一)轉讓取得的土地使用權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條件的; (二)司法機關、行政機關依法作出查封或者以其他方式限制不動產權利的裁決、決定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權; (四)未經其他共有人書面同意,共同擁有不動產的; (五)權屬爭議的; (六)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禁止轉讓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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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個回答2024-05-20

轉讓費最低,約為納稅申報價格(即您約定的房產轉讓價格)的 6%(公證費的 3% 和轉讓稅的 3%)。 但是,贈與轉讓後,如果將來要轉讓財產,則需要單獨繳納個人所得稅申報價值的20%。 因此,不建議使用禮物轉讓。 >>>More

31個回答2024-05-20

父親的房子轉讓給你,是你的個人財產,是父母留給你的遺產,和你老婆沒有關係,離婚後你老婆不能平分,因為它不屬於你夫妻共同財產。

3個回答2024-05-20

以父親名義登記的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夫妻無權分割。離婚時,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應當經雙方協議處理; 協議不成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和照顧子女、婦女權益的原則作出判決。

24個回答2024-05-20

離婚的女兒的父母只是感到難過。 怎麼能嫁給這樣的男人,全世界的父母都是為了自己的孩子,不管誰對誰錯,他們都站在孩子這邊,此時的父母只是無奈、難過,好好告訴父母,多孝順,他們有條件把父母帶到自己這邊, 好好照顧孝道,離婚也會考慮到你的父母,這意味著你是孝順的女兒,離婚在這個世界上很正常,想開一點,時間可以沖淡一切,

5個回答2024-05-20

如果房地產和一些家具、家用電器不能實物分割,只能通過雙方協商進行分配,無法實現平分的真正含義。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