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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對考核結果不滿意,可在15天內向省級勞動能力考核中心申請複評。
省級評估結論為最終結論。
如果有充分的理由和理由(明確法律規定,不能只是不滿意),而您對最終結論不滿意,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起訴職能部門玩忽職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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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如果受傷員工對殘疾等級的結論不滿意,正確的做法應該是通過自下而上的審查程式,以確保評估工作的公平合理性。 申請鑑定的單位或者個人對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作出的鑑定結論不滿意的,可以在收到鑑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復鑑申請。
最終結論為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評價委員會作出的勞動能力評價結論。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十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決定,並將工傷認定申請書面通知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和職工所在單位。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認定工作,但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的。 根據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部門的結論,需要根據工傷認定作出決定的,在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部門尚未作出認定期間,中止認定工傷認定的期限。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工作人員與工傷認定申請人有利害關係的,應當迴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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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進行行政復議:
申請人的主體是:
雇主。 受傷的員工或直系親屬。
工會組織。 2)被申請人是認定工傷的勞動主管部門。
3)行政復議是乙個滑溜溜的機關。
確定工傷的勞動部是下一級勞動部門。
勞動部門同級人員作出工傷認定**。
(四)申請復議的期限。
不予受理:自收到不予受理決定之日起 60 天內。
對工傷結論不滿意的:自收到工傷結論之日起60日內。
期限內未認定工傷的:期限屆滿後60日。
(五)提交復議申請的材料。
復議申請。
工傷認定機構不予受理工傷認定申請或者工傷認定決定的決定。
申請工傷認定時應提交的相關材料。
(六)自受理、收到行政復議材料之日起5日內。
(七)自受理聽證、行政復議決定之日起60日內。
2)第二種方式是進行行政訴訟:
1、法院受理行政訴訟的情形有三種:
勞動部門對工傷的駁回或結論不滿意。
對行政復議不滿意。
復議機關未在期限內作出復議決定。
二、提起訴訟的期限:
直接起訴,自收到不予受理或工傷結論之日起3個月內,自收到復議決定之日起15日內,再考慮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關單位或者個人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一)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其近親屬或者所在單位對不予受理工傷認定申請的決定不滿的;
(二)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其近親屬或者職工單位對工傷認定結論不滿意的;
3)用人單位對經辦機構確定的單位支付率不滿意的;
(四)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或者輔助器具分配機構認為辦理機構未履行相關協議或者規定的;
5)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對經辦機構核准的工傷保險待遇有異議的。
《工傷保險條例》第五十五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關單位或者個人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一)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其近親屬或者所在單位對不予受理工傷認定申請的決定不滿的;
(二)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其近親屬或者職工所在單位對工傷認定認定結論不滿意的;
3)用人單位對經辦機構確定的單位支付率不滿意的;
(四)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或者輔助器具分配機構認為辦理機構未履行相關協議或者規定的;
5)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對經辦機構核准的工傷保險待遇有異議的。
最不公平的,都是因為自己的弱小或者實力上的差距,如果落後了,就會挨打,如果落後了,就會被欺負,這很正常,人際關係跟不上,沒有實力,那麼公平永遠不會發生在你身上,只有你有絕對的實力, 所以公平是你自己的。
1.從老師的角度來看,如果他是乙個正常的好老師,那麼他應該能夠平等地對待每乙個人。 但如果你是老師,你肯定更喜歡聰明聽話的孩子,但你不應該拋棄或放棄那些學習不好的孩子。 >>>More
我是這麼認為的,畢竟老師也是人,有自己的感受。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喜好,老師也是如此。 我不認為任何人都可以絕對公平,老師也不是聖人。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