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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他想吞下你的手機,那就讓別人知道情況,比如和他同處乙個辦公室的老師,尤其是女老師。
當你找辦公室老師時,去找他,試著讓其他老師聽到。 盡量清晰和微妙地說明他吞下你的手機的企圖,並強調手機已經被沒收了很長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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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有過這樣的經歷。
大膽,謹慎,無恥。
跟蹤你的老師,。 軟研磨硬泡沫。 承認你的錯誤。
讓你的老師難以忍受。 記住,不要要求老師回去,你可以回去。
就躺在那裡,直到他把手機還給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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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同意上樓,而且我經常用這個方法,記得多說些好話,呵呵,祝你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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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抽屜裡自己拿吧,哦,你老師想把你的手機留給自己嗎? 你可以起訴她! 打新聞**或報紙去**她! 如果你不還她,你就舉報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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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樣的學校?
直接去找委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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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是父母就好了,不然讓父母去拿,一直都是,手機就沒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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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訴你的父母認為老師想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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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剛才說你朋友把你的手機放了,現在你的朋友來拿了,請老師幫忙,說話禮貌。
如果你的老師知道是你的手機,那麼你說要問老師是不是用你的手機打電話**,問手機的下落回來,如果你不還,你就告他,說他不會還你,他用你的手機打什麼電話**! 等一會!! 有幾招 但是bt一點點不會教你,省裡會教壞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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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學校、教師不是行政機關或者執法人員,沒有執法權,無權扣留、沒收公民的個人合法財產。
2.即使老師的方法是為了學生的學習。 但是,當時沒收後,應積極與學生家長聯絡,將手機歸還給家長,並與家長協商提高學生學習積極性的方式和手段。 是正確的處理方式。
3、教師以任何理由長期扣留學生手機,待學生畢業後歸還,均屬違法行為。
4.根據刑法第二百七十條的規定,非法占有他人保管、遺忘物品、埋藏物品為己有,要求後拒不歸還,數額較大的,構成貪汙罪。
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數額鉅額罰金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貪汙罪是刑事自訴罪。
符合起訴條件的,當事人可以直接取證,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並要求歸還手機。
5、如果手機價值低於5000元,則僅屬於民事糾紛,當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老師歸還手機。
法律依據:根據《物權法》第二條第三款、第四條的規定,手機是當事人的合法動產,當事人對物品擁有所有權,任何個人或機構(執法機關除外)均無權占有、扣留。
即使老師在課堂上沒收了學生的手機,也只是暫時留給學生,下課後或放學後應歸還給學生。
此外,《物權法》第3435條還規定,當事人有權向實施當事人合法財產的個人和機構(執法機構除外)要求歸還和歸還財產。 因此,教師和學校沒有理由沒收學生的手機並拒絕歸還。
簡要總結:如果學校不送手機怎麼辦? 學校和教師沒收學生手機是對學生手機的臨時占有和管理,而不是法律意義上的沒收。
但是,如果占有已經到位,拒絕歸還是犯罪行為,則學校或教師不是行政機關或執法人員,沒有執法權,無權扣留或沒收公民的個人合法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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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從法律角度來看,學校和教師對被沒收學生的手機只有臨時保管權和控制權,沒有最終處置權。 那麼問題來了,老師沒收了學生的手機,學生要求老師歸還,老師該怎麼辦?
回到學生身邊,同學們會繼續玩手機,影響學習,不歸還,別人的東西,不能長期被非法占有,有時處理不當,還會引起師生之間的矛盾。
從法律角度來看,學校和老師對被沒收學生的手機只有臨時保管權和控制權,沒有最終處置權。 那麼問題來了,老師沒收了學生的手機,學生要求老師歸還,老師該如何處理? 回到學生身邊,同學們會繼續玩手機,影響學習,不歸還,別人的李布東西,不能長期非法占有,有時處理不當,還會引起師生矛盾。
對於學校的規定,老師沒收學生的手機並交給政治和教育辦公室,手機由政治和教育辦公室保管到周五,未領取手機的學生家長在週末假期前到政治和教育辦公室領取手機, 並囑咐家長,如果手機第二次被沒收,手機將由政教辦保管至學期結束,並在學期末將手機歸還給學生。
如果學校一直沒收學生的手機,就侵犯了學生的財產權,你可以起訴他們。
如果學校被沒收怎麼辦。
這種情況可以直接向當地教育部門報告。
學校侵犯了您的財產權。
學校強迫文字自願沒收,我該怎麼辦?
你可以找到目擊者,其他人的同學。
如果同學。 如果同學呢。
例如,同學。 證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對他人造成損害的,監護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監護人履行監護責任的,可以減輕其侵權責任。 財產人喪失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對他人造成損害的,由其自有財產支付賠償。 >>>More
尊敬的老師:
你好! 我知道我這次的行為讓你失望了,不僅違反了校紀和校規,還給校長丟臉了,因為我的錯誤給你帶來了很多不必要的影響,我很抱歉,也希望所有同學不要效仿,我現在後悔了。 對不起大家,對不起你,老師,我不求原諒,因為我知道我這次犯錯的性質太嚴重了,不值得原諒。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