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電計畫的有效期是多久? 供電合同有效期

發布 健康 2024-05-05
6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09

    中高壓客戶供電方案的有效期為自供用雙方簽訂之日起1年,到期後失效。 低壓客戶無需制定供電計畫。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8

    低壓供電方案有效期為3個月。 高壓供電方案有效期為1年。 客戶遇到特殊情況的,客戶應在供電計畫有效期屆滿前10日向供電企業提出書面申請,供電企業應根據自身情況適當延長手續,但延長時間不得超過供電計畫恢復期限。

    2009年,《國家土木建築工程設計技術辦法——電氣》第二款有明確規定:低壓線路的供電半徑應根據具體供電條件而定,幹線一般不超過250m。 低壓供電系統是指低壓電氣裝置從電源入口端到入口端的整個電路系統,包括變電站和電氣裝置所在單元內的所有低壓供配電線路。

    低壓供電線路的連線方式主要為徑向式和幹線式,當負荷點比較分散且各負荷點負載相當集中時,採用徑向式; 當負荷集中,各負荷點位於變電站或配電箱的同一側時,間距較短時採用幹線式,當負荷在一條線路中分布相對均勻時,也採用這種方法。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二、三類供電合同原則上每兩年修訂一次。 第四類、第五類供電合同的有效期原則上為三年。 供電合同是指供電局與用電單位之間的協議。

    電力供應合同是高度規劃的。 合同的主要條款包括:電費、用電量、用電時間及違約責任。

    供電合同有效期屆滿後,如果雙方沒有異議,可以書面明確延長有效期。 國家法律政策調整、修改的,應當按規定及時對供電合同的相關條款進行修訂補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條 依法訂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 依法成立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僅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四百六十六條 當事人對合同條款的理解有爭議的,應當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條第一款的規定確定爭議條款的含義。 如果合同文字是用兩種或兩種以上語言訂立的,並且雙方同意其具有相同的效力,則推定每個文字中使用的詞語和短語具有相同的含義。 各文字用詞不一致的,按照合同的有關條款、性質、目的和誠信原則進行解釋。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供電方案的有效期由雙方約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四十八條 電力供應和使用合同是電力供應商向電力使用者供電,電力使用者支付電費的合同。 向公眾供電的供電人不得拒絕用電人合理的合同要求。

    第六百四十九條 供電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供電的方式、質量、時間,用電的容量、位址和性質,計量方法,電價結算方法和電費,以及供電設施的維護責任。

    第六百五十條 電力供應、使用合同的履行地點,由當事人約定; 當事人之間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履行地應當是供電設施產權的分界地。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法律分析:供電方案的有效期由雙方約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四十八條 電力供應和使用合同是電力供應漏電的人向電力使用者供電,電力使用者支付電費的合同。 向公眾供電的電力供應商不得拒絕用電人合理訂立合同的請求。

    第六百四十九條 電力供用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供電的方式、質量、時間、容量、位址、性質和計量方法、電價和電費結算方式、供電設施的維護責任等。

    第六百五十條 電力供應、使用合同的履行地點,應當按照當事人的約定; 當事人之間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履行地應當是供電設施產權的分界地。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供電合同是指在安裝電表之前與客戶簽訂的協議。 供電合同內容包括:議價型別、質量、期限、電力容量、位址、性質、計量方式、電價、電費結算方式、供電設施產權劃界及維護責任、客戶供電風險通報相關要求、客戶繼電保護及安全自動裝置設定規範等。

    供電合同有效期為一年。 合同期滿後,如果客戶繼續用電,且雙方均無異議,合同將繼續具有打孔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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