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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豪花錢如流水,但我們不一樣,我們和他們一起出去的時候,他們都是高階消費,我們消費不起,但為了面子,我們不得不跟著消費走。 和土豪做朋友很累。
我總覺得沒有家庭,有錢,自卑。
現在的暴君和過去的土豪不一樣,我覺得郝是一種霸道和自信。 雖然是樸實的,但卻不失對物質的崇拜和欽佩,這種對物質的崇拜和欽佩,能喚起人們的奮鬥精神和不懈奮鬥的方向。 與土豪做朋友,要清楚自己的價值觀和世界觀,外來為中,古為現代,自為用,這是我們每乙個追求發展的策略和手段,通過與土豪的溝通和相處,能充分了解對方的主向, 通過吸收其積極的經營手段和方法,滿足自我和社會的需要,取其精華,摒棄糟粕,不斷適應和影響自己對社會的影響,不斷修正和影響那些違反社會公德的言行。並引導它朝著更加和諧的社會程序方向發展,使人與人之間的和諧與發展一起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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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像我這樣的辯手來說,回答這樣的問題只會給我帶來很多快樂。 首先,我們看到這場辯論不應該與土豪成為朋友,那麼土豪是什麼樣的呢? 首先,你辯論的時候一定要在書上給它下定義,雖然我相信現在新華詞典裡應該沒有這個詞的定義,但是它對廣西的定義可以找到把握,然後通過定義,我們就會明白為什麼我們不能和土豪做朋友。
首先,有乙個很重要的原因,因為如果你和乙個土豪做朋友,你就會在他面前,在物質上你可能不如他,在你們兩個人同時享受物質生活的時候,你可能會享受不平等的待遇,即使你同時享受著高水平的消費, 這對他來說可能是一件很普通的事情,但對你來說,它可能會徒勞地增加你的開支。
以上一點是通過開支看出來的,接下來的一點就是地方暴君從心理層面分為兩種,一種是有錢的二代,一種是努力獲得財富的人,不過既然能和你做朋友,我覺得應該屬於有錢的二代和最富有的二代, 而且對物質事物的態度與常人不同,所以如果你和他做朋友,或多或少會受到他的行為和風格的影響,從而成為物質開支上的揮霍。本來就是靠自己那點點錢,這只會給自己增加壓力。
因此,從物質和精神兩個方面來看,我認為這是這場辯論的兩個很好的切入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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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當今社會,所謂的土豪大多是暴發戶或富二代,而這些人大多素質低下,所以遠離他們,在精神上不與他們同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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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地方暴君和別人的區別,只是價值觀和物質的區別,地方暴君有能力按照自己的觀念去做,就像所謂的東西聚集起來一樣,人與群體,即使你和土豪有物質上的差距,但你們的觀念是一樣的, 做朋友沒什麼,土豪也沒什麼不對。
值只是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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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暴君其實沒有錯。 現實中,土豪太多了,不可能不做朋友,出門在外多乙個朋友總是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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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暴君這個詞是在動盪的時代使用的,在那個時代,與地方暴君作戰,瓜分土地。 而現在,土豪不再是那種被別人排斥的人,而是一種對與自己生活有著不同氛圍的富人的嘲諷。 多個朋友多條路,土豪也是一條路,豐富你的生活,他們可能有點溝通困難,但當你遇到麻煩時,它一定是乙個很大的幫助。
土豪不等於暴發戶,他們只是揮霍金錢的群體,可見他們的膽子,難道不應該和這種大膽無私的人交朋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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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 友誼需要戰勝自己,就像我總比沒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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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他是否願意和我們做朋友,但我喜歡和土豪做朋友,這樣既能展現出他“高階、大氣、高檔,同時又能帶出自己的、低調、奢華、內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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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的問題是,當地的暴君是否願意和我們做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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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者應該與下屬成為朋友:
1)有利於管理者和下屬之間的相互理解和溝通,通過溝通,管理者可以了解基層員工的問題,員工也可以了解企業的整體經營戰略。
2)有利於公司的和諧穩定發展。當管理者和下屬成為朋友時,他們超越了普通的利益關係,雙方都會以更長遠的眼光看待問題。 雙方不會因為小利益糾紛而產生隔閡。
最重要的是,面對困難,雙方可以齊心協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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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給大家乙個演講和辯論的想法,供大家參考,既然是辯論,辯論的話題一般都是正面的,也有負面的,也就是說,實際情況是好東西可以分享也可以不分享......
但是你,作為對方,當然必須強調不可共享的部分...... 事情應該這樣說:首先要考慮的是它是什麼,有些東西不適合分享,比如你自己的工資、住房、保險等等,這些東西好不好?
好的,但你能分享一下嗎? 不,這不是是否應該做的問題,而是自己做不到的問題。
第二,如果是可以分享的東西,那麼就像三樓說的,先看看能不能滿足自己的需求,如果不能滿足自己,怎麼能和別人分享呢? 劉勇說:“我也是普通人,也有普通人的感情,女兒餓了哭的時候,我沒有辦法把唯一的饅頭給別人。
就是這樣。
第三,如果滿足了前兩個條件,那麼你就要考慮你是什麼樣的朋友...... 是生死之友,還是酒肉之友? 如果是生死朋友,你分享與否都無所謂,他看重的是你遇到麻煩時的表現,如果是喝酒吃肉的朋友,他只關心你的東西,不值得你和他分享......
這個例子的目的是說明,有些朋友不適合分享,分享可能會給雙方帶來不快感(比如,他們覺得分配不均,或者自己的慾望難以滿足等)不應該分享。
綜上所述,好東西是否適合分享,要從事物的屬性、自身需求的滿足程度和朋友的性格型別等方面綜合考慮,如果單方面強調好東西要與事物分享,那是片面的、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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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吝嗇,我不認為好東西必須與好朋友分享,因為如果我和我的好朋友分享一些東西,他或她不小心弄壞了它怎麼辦? 讓他(她)陪他,他(她)說你不夠朋友,如果你不陪你,我不會為你感到心痛。 你不好意思他(她)陪著你,畢竟我們是好朋友。
ps:我有過)。
第二,如果你本來想和他(她)分享,而他(她)喜歡,讓他(她)在家買,就會無形中形成反差——他(她)買的和你一樣或更好,你可能不服氣,如果他(她)不買,他(她)覺得不如你。 結果仍然影響著友誼。
第三,即使前兩種情況沒有發生,你和他(她)分享,他(她)有什麼要和你分享的嗎? 如果你和他或她分享這件好事,你將來會分享嗎? 如果不是,他會怎麼想?
分享的次數多了,你能保證前兩種情況不會發生嗎?
呵呵! 以上只是我吝嗇的藉口,不要當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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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事也可以說是你最在乎的事情,如果用性格共情的範疇來談,我想問乙個反問,男人願意和別人分享妻子,更願意和錢分享。法國思想家讓-保羅·薩特(Jean-Paul Sartre)曾經說過,別人是地獄。 凡事都要慎重考慮,有的人正直,有的人正直凜然,有的人忘正,有的人說是非,我願意和什麼樣的人分享好東西!
多說也太不對了,不做也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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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西”一詞的範圍太寬泛,在這裡無法明確。 其實這是要和朋友分享的東西,首先你要知道自己是否願意,或者考慮一下你的朋友是否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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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取決於它是什麼。 如果這沒什麼大不了的。 與您的朋友分享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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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場辯論,似乎房東不應該討論“好東西是否應該和朋友分享”,而是“好東西不應該和朋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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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該。。。 因為有時有些東西。 朋友不一定需要它。 這對你自己來說非常重要。 所以沒有必要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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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要分享,你是好朋友又有什麼關係,呵呵! 但不要那麼慷慨地與你最好的朋友分享你的最愛,你就會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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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要視情況而定。
但我想我會和我最好的朋友分享它,如果我和我的朋友分享乙個快樂,我會得到兩個快樂; 與朋友分享 1 個遺憾會減少後悔......減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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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你的知心朋友,那你就得分一半,但如果是普通人就算了,因為父母賺錢不容易,他們給我們買食物是因為想讓我們吃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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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找到了問題的答案,你應該與好朋友分享。 但是,如果你做了壞事,你不應該與你的好朋友分享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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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樂可以分享! 好東西不一定要和朋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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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心裡,我不想分享,但我還是因為感情而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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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確,如果人們不知道如何分享,世界就會很冷。 但是在分享的時候,也要考慮到自己的興趣,好的東西當然應該分享得最好。 但是在分享的時候,首先要考慮的是你是否能得到一定的滿足感,也就是分享後能否保證在心理上和物質上有一定的滿足感,當不能構成滿足感時,盲目分享,只會傷害自己的利益,除非你是乙個喜歡奉獻自己的人, 否則,只有當你達到一定的心理或物質滿足水平時,你才應該考慮是否與朋友分享。
這種心理和實質不僅指美好的事物,還指分享帶來的反應或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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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取決於它是什麼。 好東西的概念也很寬泛。
我覺得錢什麼的,看你的情況,你可以看,你不能讓窮人把自己的給富人。 另一方面,如果對你來說意義重大的事情必須與他人分享,我認為這是一件痛苦的事情,那麼為什麼要讓自己痛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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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之間,有可以分享的東西,也有不能分享的東西。
比如,愛,可以分享嗎?
快樂,當然是可以分享的!
痛苦可以一起忍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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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是什麼樣的物質好,都可以這樣理解,如果有朋友在場,就和朋友分享。
如果你的朋友不在,你不必去找他,你必須和他分享。
也許人們不想和你分享,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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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 首先要定義的是什麼是好的。
有些東西是無法分享的,比如友情、愛情、親情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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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東西應該首先被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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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因為我很吝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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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取決於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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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場勝利,這場辯論有問題。
這裡說好,別人說不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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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如果沒關係,你必須一起分享你的朋友!
謹慎對待利益,畢竟以後會不會成為朋友還有待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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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烈反駁他:女朋友是好事,也應該在朋友之間分享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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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與所有下屬關係好是不可避免的,可以交朋友但不能交深厚的友誼,心裡一定有學位。 毋庸置疑,良好關係的好處是與你的下屬和朋友談論關係。 首先,你的下屬不會和你交朋友,除非他們願意告訴你他們是如何不習慣你的管理的。
異性朋友之間要維持簡單的友誼是非常困難的,雙方都要保證自己不越界。 雖然這種說法有些絕對和偏頗,但從某種角度來看還是有道理的,因為如果異性沒有很好的把握自己,他們之間的關係很可能會從朋友變成戀人,或者從朋友變成陌生人。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