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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是的,為了讓兒子有乙個體面的婚禮,他讓兩個女兒每人寄5萬元,這對女兒實在是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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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對女兒不公平,搶女兒幫窮人和兒子,還有根深蒂固的重男輕女心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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誠然,是為了丟面子,女兒沒有義務給兒子寄錢,就算有這樣的說法,也不應該送那麼多,會影響兩個女兒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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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是為了丟面子,兒子嫁人了,作為女兒,我不應該給那麼多嫁妝,只要是一顆小心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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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說,在父母心裡,女兒是個局外人,除非父母給兩個女兒每人5萬塊錢,否則這個“要求”就不合理了,給多少就要看女兒的心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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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為了面子,但受苦的是女兒,5萬也是一大筆錢,父母不考慮女兒能不能拿出來,這樣的父母真的很自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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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是的,以如此強硬的態度向你的女兒要錢,最終只會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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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如此。 如果你的孩子結婚了,你可以拿出錢來,但是沒有必要要求你的女兒這樣做,如果你真的想這樣做,你女兒的家庭也會受到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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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確實是為了丟臉。 為什麼要讓女兒乙個人寄5萬塊錢,有點過分了。 作為女兒,她也有自己的生活要過,有自己的家庭要維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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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兒現在已經熟悉了生橡樹的皇室生活,又互相依賴,過著很幸福的生活,這時如石**知道了這件事情並調查了一下,這種婚姻是雙方同意進行的,沒有違法行為,他們越來越熟悉,很依仗經常一起在地里工作, 而且生活相對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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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兒現在和李小池過得很幸福,還生了乙個孩子,姑娘家本來就很窮,嫁給這個老沈裝之後,生活比以前好多了。
兩個女兒更好,還是兩個兒子更好,其實他們都想說個好話,不然也不會有第二個了,卻有那麼多一廂情願? 只要教育好,不管是兩個兒子還是兩個女兒,都會很開心,兩個兒子能找到兩個女兒,這樣孩子忙得沒時間生孩子的時候,女兒們一定會想讓媽媽來照顧他們!
在這種情況下,沒有硬性要求支付子女撫養費,因為兩個人各自撫養乙個孩子,可以算是兩個人勢均力敵,互不欠對方,所以兩個人之後就不能再交往了,避免了有些糾纏和糾纏,但這對兩個孩子來說可能不太好, 因為給予子女撫養費的過程也可以讓親子關係得到鞏固和培養,如果兩個大人沒有聯絡,孩子沒有時間相處在一起,那麼關係就會被切斷,親子關係就會繼續疏遠。 >>>More
1.在民事案件中,如果能夠確定具體侵權人,則侵權人(傷害勸打的人)應當承擔責任,如果無法確定具體侵權人,則打架雙方應承擔連帶責任。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