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母親可以和兒子一起登記嗎?

發布 社會 2024-05-01
14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08

    你好,這位朋友。 盡量不要離婚,因為離婚在情感上是非常傷害的。 答案是肯定的。 當然,即使你離婚了,你的戶口也可以依附在你的兒子身上。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是的,你可以和你的兒子一起掛你的戶口,這叫和你的孩子一起避難,你只需要去派出所辦理搬出戶口和轉入戶口的手續。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如果母子倆有同乙個戶口,那沒關係,如果是兩個戶口,那就不行了。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母親離婚後,可以和兒子一起登記。 母子一家人,在同乙個戶口是很正常的。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孩子的戶口本來是和父親在一起的,但離婚後判給母親,孩子的戶口給母親,需要父親同意嗎? 孩子的戶口以前是和爸爸在一起的,離婚後,孩子就判給母親,當然要經過父親的同意才能轉讓戶口,因為戶口已經判給了母親,孩子出戶的時候,孩子的父親也知道應該把戶口一起帶走, 因為孩子被授予母親是監護人,是母親,可以一起遷移到母親的戶口。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母親離婚後,可以在兒子家中登記戶口。

  7.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母親離婚後,可以和兒子的戶口分開住,不是說兒子的戶口有,而是說她可以有獨立的戶口。

  8. 匿名使用者2024-02-01

    當然可以,修不好。

  9. 匿名使用者2024-01-31

    只有物質上的獨立才能被視為真正的獨立。 如果我們不能實現物質和精神上的獨立,我們怎麼能真正實現精神上的獨立呢? 女人,要學會有自己的主見,要有活力和暴力。

  10. 匿名使用者2024-01-30

    母親離婚後,她可以和兒子一起登記。 只要兒子願意,就可以落在兒子的名下。

  11. 匿名使用者2024-01-29

    法律分析:根據我國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夫妻離婚後,子女戶籍轉入母親名下的程式: 1、妻子先向入住地派出所提出申請,並徵得同意。

    2、向搬出地(現戶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請,出具戶口證明; 3、妻子、子女攜帶戶口簿及相關證明材料到入住地市公安局戶政部門申請入住; 4. 戶務科簽發《搬遷許可證》; 5、婦女和兒童應攜帶搬出許可證,並簽發搬遷許可證; 6、持移民證和身份證到派出所。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籍條例》

    第10條. 孫元公民搬出戶籍管轄的,應當在遷出前向戶籍機關申報搬出戶籍,取得遷出證,登出戶籍。 從農村遷入城市的公民,必須持城鎮勞動主管部門出具的《就業證明》、入學證明或城鎮戶籍機關出具的《准入證明》向常住居住地戶籍機關申請出境。

    公民移居邊境地區,應當經其常住縣、市、市公安機關和機關批准。

    第13條第1款.

    市民自到達搬遷地點後,在城市地區3日內、在農村10日內搬遷的,應當向戶籍機關報送搬遷登記,並交出搬遷證明,供本人或者住戶登出。

    第19條. 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分居、合併、失蹤、找回等原因發生戶口變更的,戶主或者本人應當向戶籍機關申報登記變更。

    第十七條 需要變更或者更正戶籍內容的,戶主或者本人應當向戶籍機關報告; 戶籍機關核實事實後,應當變更或者更正。

    戶籍機關認為必要時,可以要求申請人提供變更、更正證明。

  12. 匿名使用者2024-01-28

    法律分析:1、家長應攜帶身份證、包括雙方戶籍資訊在內的戶口簿、結婚證、房產登記證等材料; 2.戶籍遷入(遷出)地的村(居)委會應當出具戶籍同意書; 3、攜帶上述資料和證明,前往戶籍所在轄區,申請戶籍搬遷(並填寫搬遷表),領取《戶籍遷移證明書》; 4、然後到戶籍轉移所在轄區派出所的戶籍部門,按照工作人員的提示辦理入戶手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籍條例》第十條 公民遷出戶籍管轄的,戶主應當在遷出前向戶籍機關申報遷出戶籍,取得遷出證; 取消戶口。從農村遷入城鎮的公民,須持城鎮勞動主管部門出具的《就業證明》、入學證明或城鎮戶籍機關出具的《准入證明》向常住地戶籍機關辦理出境手續。

    公民移居邊境地區,應當取得其慣常居住地縣、市、市公安機關的批准。

  13. 匿名使用者2024-01-27

    離婚後子女戶籍搬遷手續:大人持身份證、戶籍本原件、法院判決書到居委會、派出所辦理子女避難手續,派出所出具搬遷許可證,再持許可證和子女戶口簿到孩子戶籍派出所辦理手續搬出的,派出所會出具搬出戶籍證明,持身份證、戶口簿、法院判決書、搬出孩子戶籍證明,然後返回戶籍派出所辦理搬出孩子戶籍手續。

    《戶籍條例》第十三條 自到達搬遷地點之日起,城市地區3日以內,農村10日以內,應當本人或者住戶向戶籍機關報送搬遷證明,並交出搬遷證明作廢。 沒有移民證件的公民,應當持下列檔案到搬遷地戶籍機關辦理搬遷登記:

    1 復員、復員、退伍軍人應當出示縣、市兵役機關或者團級以上軍事機關出具的證明.2 海外華僑、留學生應當出示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或者入境證件.3 經人民法院釋放的, 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應當出示釋放機關出具的證明。

  14. 匿名使用者2024-01-26

    離婚後將孩子的戶口轉移到母親的名程如下:

    1、女方先向自己入住的派出所提出申請,並得到同意;

    2、向搬出地(現戶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請,出具戶口證明;

    3、妻子、子女攜帶戶口簿及相關證明材料到入住地市公安局戶政部門申請入住;

    4. 戶務科簽發《搬遷許可證》;

    5、婦女和兒童應攜帶搬出許可證,並簽發搬遷許可證;

    6、持移民證和身份證到派出所。

    將孩子的戶口轉移到母親的名下需要什麼檔案?

    1、醫學出生證明;

    2、孩子母親的戶口簿;

    3、孩子父親的戶口簿;

    4.母親所在社群的證明;

    5、母親提交的戶籍轉移申請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籍條例》第13條。

    自到達搬遷地點之日起,城鎮地區3日內,農村10日內,應當由本人或者戶口向戶籍機關提交搬遷證明,並登出搬遷證明。

    沒有移民證的公民,可以到搬遷地的戶籍機辦理入住登記,並附上以下檔案:橙色號碼。

    (一)復員、復員、退伍軍人應當出示縣、市兵役機關或者團級以上軍事機關頒發的證明。

    (二)持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或入境證件從國外回國的華僑、留學生。

    (三)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根據釋放機關出具的檔案釋放的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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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個回答2024-05-01

既然媽媽那麼堅強,爸爸那麼軟弱,那你就可以算了。 你還是個孩子,你無法改變他們之間發生的事情。 你最好好好學習,努力考上大學,以後長大後,可以干涉他們。

11個回答2024-05-01

沒有戶口簿是不可能做到的,因為必須帶上雙方的身份證、結婚證、戶口簿和離婚協議。 那麼沒有戶口簿怎麼離婚,這個時候有兩種解決方法: >>>More

4個回答2024-05-01

第一步,向居委會(村委會)申請戶籍分離,並出具分離或搬遷同意書。 第二步,持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調解書)及影印件到戶籍管理機關(派出所)申請戶籍分離或搬遷。 第三步,審批後領取戶口簿。

12個回答2024-05-01

是的,只要你們倆都同意並帶上一方的戶口簿、協議等,就可以了!

11個回答2024-05-01

當事人辦理離婚登記時,不能僅憑戶口簿和結婚證辦理離婚登記手續,當事人還需要提供身份證。 根據《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一條規定,內地居民辦理離婚登記,應當出示下列檔案和證明材料: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