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病子女離婚時會多付贍養費嗎

發布 社會 2024-05-05
7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09

    關於子女撫養費和教育的協議或判決不應阻止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中原先商定的金額的合理要求,如果子女病重並需要增加撫養費,可以起訴法院要求增加撫養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三十七條 離婚後,另一方應當承擔一方撫養子女的部分或者全部生活費和教育費,費用數額和期限長短由雙方約定; 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關於子女的撫養和教育的協議或判決,不得阻止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中原先商定的數額的合理要求。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辦理離婚案件中子女撫養費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的有關規定: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及有關法律規定,從子女身心健康利益出發,保護子女合法權益,結合父母雙方的具體情況,妥善解決子女撫養費問題, 例如他們的撫養能力和支援條件。在上述原則的基礎上,結合審判實踐,提出以下具體意見:

    15、離婚後,一方要求改變子女撫養關係,或者子女要求增加子女撫養費的,應另行提起訴訟。

    1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請求應當予支援;

    1)與孩子同住,一方因嚴重疾病或殘疾不能繼續撫養孩子;

    2)與子女同住的一方未履行撫養子女的義務或虐待子女,或與子女同住的一方對子女的身心健康產生不良影響的;

    (三)年滿10周歲,願意與另一方同居並有撫養能力的未成年子女;

    4)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更改。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8

    有可能。 孩子的學習或醫療費用應由雙方承擔,孩子的病自然會花費更多的醫療費用,相應的撫養費也會增加。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在離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確定子女撫養費數額時,一般根據以下三個標準確定:1.子女的實際需要。 2. 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

    3.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 1. 如何確定子女撫養費的具體金額? 根據司法解釋,夫妻雙方同意離婚後,子女撫養費可按以下標準支付:

    1.對於有固定收入的人,子女撫養津貼一般可以按月總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支付。 兩個以上子女負擔的,可以適當提高比例,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50%。 2、如無固定收入,子女撫養費津貼數額可參照上述比例,按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確定。

    3、如有特殊情況,可適當提高或減少上述比例。 2. 子女撫養費標準金額的具體計量因素 1.子女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的實際需要;2. 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 3.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根據《民法典》婚姻家庭部分司法解釋的規定,因子女生病導致原撫養費不足的,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可以要求增加撫養費。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的解釋(一)。

    第四十二條 民法典第1067條所稱子女撫養費,包括子女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費用。

    第五十八條 子女向有負擔能力的父母一方請求增加子女撫養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原贍養費數額不足以維持當地實際生活水平的;

    2)因孩子生病或上學,實際需要超過原金額的;

    3)有其他正當理由增加。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法律分析:離婚後孩子的病費由兩個人承擔。 對於子女離婚後醫療費用的負擔,法律上沒有明確的規定,但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來理解:

    1.父母與子女的關係不會因為父母的離婚而消除。 離婚後,孩子仍然是父母雙方的孩子,無論他們是由父親還是母親撫養。 2、雖然法律只規定了離婚後子女的撫養費生活費和教育費,但鄭旺然近年來的醫療費範圍很大,離婚後無論誰帶孩子,一旦孩子病重,很難獨自承擔孩子的醫療費。

    除離婚情況外,離婚應得到雙方的適當考慮,但這並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原先商定或判斷的金額的共同索賠。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85條 離婚後,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承擔部分或全部子女撫養費。 應承擔的費用數額和期限長短由雙方約定; 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中原定金額的合理要求。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1、離婚後孩子重病的醫療費用由雙方承擔嗎?

    1、離婚後子女生病的,父母雙方負責支付醫療費用,如何支付由雙方協商決定,協商不成的,可向法院提起訴訟。

    2.法律規定:《關於人民法院辦理離婚案件子女撫養費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

    1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子女要求增加子女撫養費,且父母有支付能力的,應當予以支援;

    1)原有的育兒費金額不足以維持當地人民的實際生活水平;

    2)因孩子生病或上學,實際需要超過原金額的;

    3)有其他正當理由應補充。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八條 【夫妻撫養、教育、保護子女的平等權利和義務】夫妻雙方平等享有撫養、教育、保護未成年子女的權利,共同承擔撫養、教育、保護未成年子女的義務。

    2. 關於子女撫養費的新規定有多舊?

    1、一般時期:

    根據孩子成年的意義,原則期限一般是到孩子年滿18歲為止。 如果子女年滿16周歲但未滿18周歲,且以勞動收入為主要生計**,且能維持當地一般生活水平,父母也可以停止支付子女撫養費。 即未滿16周歲的父母必須繳納子女撫養費,16周歲以上未滿18周歲的人視情況繳納子女撫養費,18周歲以上的家長將不再繳納撫養費。

    2、特殊時期:

    在一些特殊情況下,雖然孩子是成年人,但如果父母有經濟能力負擔,他們仍然需要支付子女撫養費,終止期限取決於具體情況,包括以下三種情況:

    (一)成年子女喪失工作能力或收入不足以維持生計,但尚未完全喪失工作能力;

    2)成年子女仍在上學;

    3)成年子女不具備生存能力和條件。

    如果有孩子在上述特殊情況之一,有負擔能力的父母仍然需要支付子女撫養費,這也是為了合理保護孩子的利益。 畢竟在現實生活中,孩子18歲才剛上大學,又是需要錢的時候,如果孩子的父母在孩子很小的時候就離婚了,按照當時的生活水平確定的贍養費,根本無法滿足大學學習和生活的需要。 例如,一些身體殘疾或自閉症的特殊兒童,可能無法獨立生活一輩子,這種情況不能因為他們是成年人而停止支付子女撫養費,這也體現了法律的公平正義。

    從我對銷售失敗的分析中,我知道當孩子患上嚴重疾病時,父母雙方都有責任支付醫療費用。 醫療費用一般由雙方平分承擔,但也可以由雙方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如果你需要法律幫助,你可以去尋求建議。

  7.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法律分析]“子女撫養費”包括子女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和其他費用。因此,撫養未成年子女所需的費用都是子女撫養費內容的一部分,認為只包括生活費和學費是錯誤的。 此外,《婚姻法》第37條規定,對於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當承擔部分或全部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

    如果您拒絕支付子女撫養費,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將依法支援。 法院已經就應支付的贍養費數額作出判決,但未主動履行的,可以向第一審法院報告,第一審法院將對不執行判決的當事人進行教育和警告,督促其履行撫養子女的義務。 離異的父母仍有撫養未成年子女的義務,如果一方不履行義務,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申請執行。

    離婚時,未滿兩歲的子女由其母親直接撫養。 對年滿二歲的子女,父母雙方未就子女撫養費問題達成協議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具體情況,按照未成年子女最大利益原則作出判決。 兒童年滿8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離婚後,子女的戶籍將轉入有監護權的父母一方戶籍,本人或戶主應當在遷出前向戶籍機關報到,取得出入境證,登出戶籍。 然後與您入住的地方一起辦理入住手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零七十六條 夫妻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書,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明確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向,並就子女撫養費、財產、債務處理等事項達成共識。 第一百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提出離婚請求的,有關組織可以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 如果關係確實破裂,調解失敗,應當准予離婚。 調解不成情形之一的,應當准予離婚:(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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