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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十條的規定,下列標誌不得作為商標使用:
(一)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名、國旗、國徽、軍旗、勳章相同或者近似,以及國家機關所在地的名稱,或者地標性建築的名稱、圖形;
(二)與外國國名、國旗、國徽、軍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經國家同意的除外;
(三)同一國際組織的名稱、旗幟、標誌相同或者相似,但經該組織同意或者不易誤導公眾的除外;
(四)與表示行使控制權或保證權的官方標誌、檢驗標誌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經授權的除外;
(五)與“紅十字會”或“紅新月會”的名稱或標誌相同或相似的;
6) 種族歧視;
7)誇大其詞、欺騙性;
8)有損社會主義道德或有其他負面影響的。
縣級以上行政區劃的地名或者公知的外國地名不得作為商標使用。 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義,或者是集體商標或證明商標的組成部分; 為使用地名而註冊的商標繼續有效。
第十一條 下列標誌不得註冊為商標:
1)只有商品的通用名稱、圖形和型號;
2)僅直接標明商品的質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數量等特性;
3)缺乏鮮明的特徵。
前款所列標誌,使用取得顯著特徵,易於識別的,可以註冊為商標。
第十三條 申請註冊相同或者類似商品的商標,是他人未在中國註冊的馳名商標的複製品、仿製、翻譯,容易造成混淆的,不予註冊,禁止使用。
申請註冊的非相同或者異種商品商標,是他人已在中國註冊的馳名商標的複製、摹仿、翻譯,誤導公眾,可能損害馳名商標註冊人利益的,不予註冊,禁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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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法》第一章
第八條 商標不得使用下列文字和圖形:
(一)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名、國旗、國徽、軍旗、勳章相同或者近似的;
(二)與外國國名、國旗、國徽、軍旗相同或者近似的;
(三)同一國際組織的旗幟、標誌、名稱相同或者相似的;
(四)與“紅十字會”或“紅新月會”的符號或名稱相同或近似;
5)產品的通用名稱和圖形;
6)直接標明貨物的質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數量等特性;
7) 種族歧視;
8)誇大其詞、欺騙性;
9)有害社會主義道德或有其他負面影響的。
縣級以上行政區劃的地名或者為公眾所知的外國地名不得作為商標使用,但除地名另有含義外,使用該地名的註冊商標繼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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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使用官方標誌、檢驗標誌和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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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標誌禁止註冊為商標:與“紅十字會”、“紅新月會”的名稱或標識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 該商標具有種族歧視性和欺騙性,容易使公眾誤認商品或原產地的質量和其他特徵。
法律上沒有證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10條。
以下標誌不得用作商標:
(一)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名、國旗、國徽、國歌、軍旗、軍徽、軍歌、獎章等相同或近似,以及國家機關的名稱、標誌、所在地名稱、地標性建築名稱、圖形;
2)與外國國名、國旗、國徽、軍旗等相同或近似,但經該國同意的除外**;
(三)同一國際組織的名稱、旗幟、徽記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經該組織同意或者不易誤導公眾的除外;
(四)與表示行使控制權或保證權的官方標誌、檢驗標誌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經授權的除外;
(五)與“紅十字會”或“紅新月會”的名稱或標誌相同或相似的;
6) 種族歧視;
7)具有欺騙性,容易誤導公眾對商品或原產地的質量等特徵。
建議找當地正規的商標註冊服務機構,最好是權威的。 不要貪婪。 有的幾百塊錢,可能一收錢就回覆不多,甚至你的商標能不能通過審核,不直接做基本的核查和申報,最終的結果是幾百塊錢白白浪費了這麼久,得不償失。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