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步,向居委會(村委會)申請戶籍分離,並出具分離或搬遷同意書。 第二步,持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調解書)及影印件到戶籍管理機關(派出所)申請戶籍分離或搬遷。 第三步,審批後領取戶口簿。
-
法律分析:1、離婚後,雙方的戶口應分開,即每人一本戶籍簿。 2、攜帶戶口簿到當地派出所戶口處,由工作人員填寫戶籍遷移證明,然後從該地戶籍檔案中登出戶籍。
3、拿著戶口證明到當地派出所安頓下來,比如提供單位的證明,就可以把戶口轉回單位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書,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明確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向,並就子女撫養費、財產、債務處理等事項達成共識。
第一百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提出離婚請求的,有關組織可以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 如果關係確實破裂,調解失敗,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調解不成的,應當准予離婚:
1)重婚或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反覆教養的不良習慣,沒有改掉;
4)因感情不和分居兩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關係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離婚,雙方分居滿一年,一方當事人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
1. 夫妻離婚後可以分居嗎?
1、夫妻離婚後可以分開戶口。 在實踐中,婦女一般會搬出戶籍,搬出戶籍時,可以按照戶籍條例的規定執行,並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公民搬出戶籍管轄範圍的,其或戶主應當在遷出前向戶籍機關報告, 取得出入境證,登出戶口。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典》第1076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書,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明確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願,並就子女撫養費、財產、債務處置等事項通過協商表達意見。
第1077條.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30日內,任何一方不願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的期限屆滿後30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向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簽發離婚證; 未提出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2、離婚後戶籍如何分割。
離婚後如何分割戶籍:
1、因婚姻、家庭成員、住房結構變更需要分戶的,應當出示新家庭成員名單和房屋管理部門出具的房屋所有權或單位分割證明;
2、離婚、家庭分居時,憑《結婚證》或明明,經派出所外勤人員審核批准後,到派出所戶口登記處辦理戶口分居手續。
-
離婚後,通常有5種方法可以對付戶口。 具體如下:1、可以將戶籍遷回結婚前原登記地; 2、可將戶口戶籍遷至慣常居住地; 3.您可以選擇分割帳戶並設定單獨的門戶; 4、再婚後可選擇搬家戶口; 5.您也可以選擇不搬出戶口。
公民搬出其戶的紅則口管轄的,必須向戶籍機關申報搬出戶籍,取得搬遷證明,登出原戶籍。
[法律以高證據為基礎]。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籍條例》第十條 公民遷出戶籍管轄的,戶主應當在遷出前向戶籍機關報案,取得移民證,登出戶籍。 從農村遷入城市的公民,必須持城鎮勞動主管部門出具的《就業證明》、入學證明或城鎮戶籍機關出具的《准入證明》向常住居住地戶籍機關申請出境。 公民移居邊境地區,須經其慣常居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
夫妻離婚就是要有離婚協議或者雙方的協議,不管是財產還是孩子,都有一定的所有權,才能辦理離婚手續,至於戶口,可以帶著自己的住所或地區搬出去。
離婚時,夫妻雙方原先共同承擔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 共同財產不足以償還,或者財產為對方所有,應當由雙方協議償還; 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More
訴訟離婚的,夫妻共同財產在離婚後按照判決書規定的方式和份額分割,協議離婚的,按照離婚協議中的約定分割。 未分割財產的,應當先由夫妻雙方協議分割,協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由人民法院判決。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