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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這取決於你如何離婚,如果是約定離婚,戶籍資訊對你還是會有一些影響的。 在這種情況下,您可以到您當前戶籍所在的派出所出具戶籍證明,然後到原戶籍機關簽發結婚登記證明。 有了這兩樣東西,拿著兩個人的結婚證、身份證等有效證件到民政處辦理。
如果是訴訟離婚,比較簡單,可以憑身份證、結婚證直接到對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等到案件審理完畢,離婚判決生效,婚姻正式離婚。
希望我的能幫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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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持結婚證到原結婚登記處,但雙方都必須去。
2.通過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無論你是否有戶口,你都可以起訴對方居住地的法院(例如,如果對方的居住地是大興區,你可以起訴大興區法院),如果對方生活自由受到限制或下落不明, 您可以在居住超過一年的基本法院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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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戶籍簿上的婚姻狀況與離婚無關,婚姻狀況以婚姻登記為準。
2、協議離婚的,可以在海定區民政局、大興區民政局辦理,去法院起訴離婚的,只能在大興區人民法院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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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婚姻狀況須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2、海淀、大興可以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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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離婚後戶口簿如需變更的,一般由戶籍機關辦理。 離婚時攜帶戶口簿、身份證、結婚證辦理離婚的,凳法院會在戶口簿上蓋上“離婚”印章,從戶口簿上登出配偶戶口,加蓋“登出”印章。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籍和棗登記悄悄變更條例》。
第十七條 需要變更或者更正戶籍內容的,戶主或者本人應當向戶籍機關報告; 戶籍機關應當在查實事實後進行變更或者更正。 戶籍機關認為必要時,可以要求申請人提供變更、更正證明。
第十九條 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收養、戶口分割、合併、失蹤、找回等原因,戶主或者本人應當向戶籍機關申報變更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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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女方離婚後的戶籍,離婚後的戶籍怎麼辦,離婚後的戶籍
離婚後,雙方的戶口將分開,也就是說,你們每個人都會有一本戶口書。
帶上戶口簿到當地派出所戶口登記處,工作人員會為您填寫戶籍遷移證明,然後從當地戶籍檔案中登出您的戶籍。
把你的戶口移民證帶到你想安家的當地派出所戶口辦公室,比如提供你的工作單位證明,你就可以把你的戶口搬回你的單位。
二、離婚後戶籍轉移手續和離婚後戶口搬遷手續:
當前戶籍所在地的戶籍機關應當出具搬出證明。
《戶籍條例》第十條第一款規定,公民遷出戶籍管轄的,應當在遷出前向戶籍機關報案,取得出境證,登出戶籍。
2.入住程式。
《戶籍條例》第十三條第一款規定,公民外出務實時,城鎮3日以內、農村10日以內,應當辦理搬遷證明,向戶籍機關申報搬遷登記,交出搬遷證明。
3.如果您不知道如何辦理搬家戶口手續,也可以到當地公安登記機關諮詢。
3、離婚後戶籍分割:
因婚姻、家庭成員變動、房屋結構變動需要分戶的,應當出示新家庭成員名單和房屋管理部門出具的房屋所有權證或單位分割證明。
2.結婚離婚、分居的,派出所戶口登記處應當憑《結婚證》或離婚證,經派出所審核批准後,到派出所辦理戶部分割手續(未成年子女與父母分居, 在單位內借用、租賃或建造臨時住房等)。
4、離婚後子女戶籍、離婚後子女戶籍:
1.離婚後,誰擁有孩子的監護權,誰就要遵循孩子的戶口。
2.如果孩子未滿18周歲,則需要由父母代為辦理戶口遷移事宜。
3.如果孩子年滿18周歲,可以自行辦理戶口轉移。
4.如果您年滿 18 周歲,您可以憑身份證和戶口簿申請單身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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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到戶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手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書,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明確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向,以及就子女撫養費、財產、債務催收、改造等事項協商達成的意見。
第一百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提出離婚請求的,有關組織可以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 如果關係確實破裂,調解失敗,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調解不成的,應當准予離婚:
1)重婚或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反覆教養的不良習慣,沒有改掉;
4)因感情不和分居兩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關係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離婚,雙方分居滿一年,一方當事人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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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戶籍變更後,應共同到變更戶籍的永久居住地所在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法律依據:《婚姻登記條例》第十條規定,內地居民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有永久居留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中國公民自願與在中國大陸的外國人離婚,或者大陸居民自願與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或中國大陸華僑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大陸居民永久居住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首先,如果雙方同意離婚,那麼他們可以到任何一方戶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記處辦理離婚登記手續。 根據《婚姻法》第31條的規定,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准予離婚。 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處申請離婚。 >>>More
離婚手續可直接在當地民政局辦理。 一切必要的手續,都是委託律師寫訴狀,到居住地所在地的區、縣法院辦理立案手續。 立案時,應提交以下材料:(1)民事起訴書影印件2份,(2)結婚證,(3)至少自帶身份證(最好是夫妻雙方),(4)孩子的戶口簿或出生證明原件,(5)證明財產狀況的相關證據,如房產證、購車合同、 (6)證明夫妻關係破裂的證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