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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專業婚姻律師許乃依為您解答: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37條第一款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由此可見,人身自由是一種法定權利,而不是契約權利。
因此,以人為協議的方式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是不合法的。 與愛上他的異性自願是人身自由權之一,是優於其他權利的基本權利。 這項基本權利不應受到限制,因為這是保護其他權利的必要條件。
任何對這些基本權利施加限制的行為,無論其表現形式如何,都是違憲的。 婚姻忠貞協議,其實就是限制甚至剝奪夫妻雙方一些基本人身權利,特別是人身自由的協議,這在性質上是違反憲法的。 非法民事行為不能產生法律效力。
同時,人身權利既然是法定權利,只能依法遵守,不能由當事人任意約定,即不能通過約定進行調整。 此外,從合同權利的角度來看,“忠誠協議”也是無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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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第4條規定的忠誠義務是一種道德義務,而不是法律義務,配偶一方與另一方為交換這種道德義務而達成的協議不能理解為確定具體公民權利和義務的協議。 因此,經高等法院複核委員會討論後,已明確:
(一)嚴格執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人民法院不受理當事人僅依據《婚姻法》第四條提起的訴訟;已經受理的,裁定駁回訴訟。
2)夫妻雙方簽訂了忠誠協議,現在一方僅以另一方違反忠誠協議為由起訴另一方履行協議或者支付違約金並賠償損失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三)除《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外,夫妻一方在離婚案件中以另一方違反忠貞約或者違反忠誠義務為由,要求另一方支付違約金或者損害賠償金的,審理此案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4)已結案並已發生法律效力的相關案件不予調整。
婚姻忠貞協議是否有效,在發生糾紛時法院是否支援,這是值得商榷的。 當然,如果在上海,已經有明確的答案了。 在其他地區,有必要收集相關判例進行篩選。
如果忠貞之約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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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忠誠協議無效。 丈夫和妻子應該彼此忠誠,而不一定是忠誠。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零五十五條 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
第一千零五十六條 夫妻雙方都有權使用自己的姓名。
第一百零五十七條 夫妻雙方有參加生產、工作、學習和社會活動的自由,一方不得限制、干涉另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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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作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在婚前自願簽訂《忠誠協議》,且該協議不違反數字銷售法,不損害公序良俗的,視為合法有效。 丈夫和妻子應該忠貞、尊重和關心對方; 家庭成員應當尊重老人、愛護年輕人、互相幫助,保持平等、和諧、文明的婚姻家庭關係。 根據《民法典》第1043條:
丈夫和妻子應該忠貞、尊重和關心對方; 凡真家要敬老愛幼,互幫互助,保持平等、和諧、文明的婚姻家庭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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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夫妻之間忠誠協議的效力與協議的簽署方式和協議內容密切相關。 如果當事人李喬生的行為不違反法律禁止,協議是建立在雙方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的真實意願,不損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有利於良俗的淨化,那麼協議是合法有效的, 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應按照協議約定履行相應的義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條 符合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效力; (二)意思表達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反公序良俗。
第一百四十四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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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夫妻之間的忠誠協議符合其有效的法律條件,則對夫妻雙方都具有約束力。 生效條件為:雙方均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雙方是意圖的真實表達; 忠誠協議的內容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不違反公序良俗; 行為人沒有惡意勾結對方,損害他人合法權益。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144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第146條.
行為人和對方以虛假意思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以虛假意思隱瞞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依照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153條.
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但是,強制性規定不會導致民事法律行為的無效,但回歸專業除外。
違反公序良俗的民法行為無效。
第一百五十四條 孫簡.
行為人與對方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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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實生活中,我們經常會遇到一些情況,就是夫妻雙方在婚後簽訂了一些協議,比如男方有婚外情,雙方離婚,那麼男方就需要賠償女方100萬等等。 那麼,這些協議的效果如何呢? 事實上,最高人民法院已經給出了解釋。
法律不禁止夫妻之間簽署此類協議,但未賦予此類協議可執行性。 因此,很難確定此類協議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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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民法典規定:“夫妻之間應當忠貞不渝,相互尊重; 家庭成員應當敬老愛幼,互幫互助,保持平等、和諧、文明的婚姻家庭關係。 同時,該法明確規定,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與另一人同居,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可以要求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夫妻之間要忠貞、尊重、信任,共同維護和睦的家庭關係。 如果一方因與另一方同居而離婚,使另一方的感情和利益受到嚴重損害,另一方有權要求賠償自己的損失。 關於夫妻雙方簽署的《忠貞協議書》的效力問題,由於夫妻雙方作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是出於真實意圖自願約定《婚姻忠貞協議書》,該協議不違反法律,也不損害公序良俗, 並完全符合合同生效的要求,法律也承認和保護這種合作和改革。
換言之,您與妻子簽訂的《夫妻忠貞轉換協議》是合法有效的。 現在你的妻子違反了《富達協議》的條款,那麼她應該按照協議中約定的賠償金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此外,如果您的離婚是由她的同居引起的,您也可以在提起離婚訴訟的同時向她索賠損害賠償。
首先,離婚協議生效的前提必須是雙方都在民政局辦理了離婚手續。 關於個人關係的協議,即關於是否同意離婚的協議,不能受書面合同的約束,也就是說,法律不會干涉當事人之間同意離婚的意向書的反覆變化,但一旦當事人登記了表格, 即相關離婚登記已經完成,法律將確認離婚事實。但是,如果只有雙方書面同意共同辦理離婚手續,但一方悔改,法律不會賦予另一方強制執行權,也不會授予法院強制承認的權利。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