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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礎設施試執行的淨收入應由專案成本抵消。 基礎設施建設期試執行所得,適用《企業所得稅法》。
在無明確規定前,“在建”應當按照企業會計規定暫予核銷。
《工商企業會計制度》規定,在專案達到預期使用狀態之前,因試執行而發生的淨支出應計入專案成本。 借記“在建-其他支出”賬戶,“銀行存款”和“庫存貨物”賬戶貸記。
在試執行過程中形成的、在建企業在建達到預定使用狀態前可銷售的產品成本,計入在建工程成本,實際銷售收入在貨物銷售或者轉入存貨時使用。
或以估計的售價抵消專案成本。 銀行存款、庫存貨物賬戶借方,在建工程 - 其他支出賬戶貸方。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檔案規定,企業建設專案試執行所得應當計入稅收總收入,在建工程成本不能直接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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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專案試執行所得不出租,計入成本。
在建工程投產是指企業在各類在建工程在投入使用前,通過試執行而能銷售的產品所取得的收入。 根據實際銷售收入。
或扣除稅項後的預計售價,以抵消在建工程的成本; 發生的費用應計入在建工程費用。 在建賬戶佔了企業基礎設施、技術改造等建設專案的價值。
在建工程的主要會計處理:
企業在建設專案中發生的管理費、徵地費、可行性研究費、臨時設施費。
公證費、監理費和應承擔的稅款應記入該賬戶(攤銷費用),記入“銀行存款”貸方。
和其他主題。 企業承包的在建工程,應當以對承包工程進度的合理估計為基礎。
與合同結算的進度款應記入該賬戶,並記入“銀行存款”和“預付賬戶”。
和其他主題。 將裝置交付給施工承包商。
在建造和安裝時,該帳戶(在裝置安裝中)被借記,並記入“建築材料”帳戶。
專案竣工後,按照合同規定支付的專案款項應記入該賬戶,記入“銀行存款”賬戶。
在建自營專案收到工程資料、原材料或者存貨商品的,記入該賬款,記入“工程材料”、“原材料”、“存貨商品”賬目。 如果採用計畫成本核算,則應同時結轉要分攤的成本差異。 如果涉及增值稅,也應相應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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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新建工程應當支付的專案款項,設立應付賬款進行核算。 應付工程付款的相關會計分錄是什麼?
應付工程的條目。
當您收到專案的發票時:
借用:施工中。
工程建設等
應納稅額-應交增值稅-進項增值稅。
貸方:應付賬款。
付款時:
借方:應付賬款。
信用:銀行存款。
工程建設是建築安裝企業對工程造價進行收算的專項核算科目,是按照建設專案設計檔案的要求對建設專案進行新建、擴建、改建的活動。 該項目的建設包括四個細節:人工成本、材料關閉成本、機械成本和其他直接成本。
應付賬款是指企業因購買貨物或提供服務等經營活動而應支付的金額。 應付賬款一般應當在與所購貨物的所有權相關的主要風險和回報已經轉移,或所購買的服務已被接受時確認。
如何為專案資金的未付發票寫會計分錄?
可以做預付賬號處理:
借方:預付賬戶 - 乙個單位(預付專案付款)。
信用:銀行存款或手頭現金。
收到發票後:
借用:施工中。
信用:預付款 - 乙個單位(專案的預付款)。
在建工程的會計內容。
在建工程的核算內容包括:在建工程發生的企業基礎設施建設、改造等支出。 企業購置工程材料並直接用於固定資產建設時,應通過“在建”賬戶進行核算; 企業購置工程材料一段時間後用於固定資產建設的,應當計入“尺子或工程材料”賬戶,然後在建設時轉入。
施工中。 賬戶會計。
在建工程是指企業新建、改建、擴建固定資產,或技術改造、裝置更新、大修工程等未完工工程的支出。 有兩種方法可以進行中,即“自我管理”和“外包”。 在建自營專案可以理解為企業自行購置專案材料、自行建設和管理的專案; 在建專案可以理解為企業通過簽訂合同而承包給其他單位的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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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在建設專案試執行過程中達到預定使用狀態而發生的費用和可對外銷售的產品,計入在建工程成本。
根據《企業所得稅最後清繳管理辦法》(國稅發〔2009〕79號)第三條規定,納稅年度內凡從事生產經營(含試生產、試執行)的,按照《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和本辦法有關規定,繳納企業所得稅。 因此,建設工程試製產品的收入和成本當然應計入當期應納稅所得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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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第六條的規定,企業在建專案試執行取得的所得,應當計入總收入。
同時,根據第八條的規定,企業在建設中建設專案試彎作業收入實際發生的噪音合理費用,包括成本、費用、稅金、虧損等費用,允許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企業所得稅法》第五條規定,企業每個納稅年度的總收入,應當是扣除允許補足的非納稅所得額、免稅所得額、各項扣除額和以前年度的虧損後的應納稅所得額。 在建產品試執行所得既不是非應稅所得,也不是免稅所得,應計入當期應納稅所得額,相應的費用也應允許扣除。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企業所得稅最後結算繳納管理辦法〉的通知》(國稅發〔2009〕79號)第三條規定,納稅人在納稅年度內從事生產經營(包括試生產、試執行)的,或者在納稅年度中途終止經營活動的, 無論是否處於減稅、免稅期間,無論盈利還是虧損,均應當按照《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和本辦法的有關規定,進行企業所得稅的最終結算和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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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營業收入由“借方”中“其他支出”賬戶和“貸方”中“銀行存款”和“存貨貨物”賬戶下的在建工程抵銷。
在建企業試營業所得併入總收入納稅,在建工程費用不能直接抵銷。 申報所得稅時,建設專案試執行所得減去試執行費用後的差額,確認為當期納稅所得。 因此,公司自建生產線試執行生產的產品對外銷售不能確認為當年收入,應由專案成本抵銷,但在計算所得稅時,應將該收入計入稅項進行納稅調整。
會計中的收入確認和稅收收入的確認是不同的概念。 按照《企業會計準則》和《企業會計制度》的有關規定,企業專案在達到預期使用狀態前因試執行而發生的支出淨額,應當計入專案成本。 即可對外銷售的產品成本,在售或轉為庫存貨物時,計入在建專案成本,專案成本抵銷實際銷售收入或預估售價。
在建工程是指企業新建、改建、擴建固定資產,或技術改造、裝置更新、大修工程等未完工工程的支出。 對於在建專案,通常有“自營”和“外包”兩種方式。 在建自營專案是指企業自行購置工程材料、自行建設、管理的專案; 在建專案由企業通過簽訂合同,由其他工程團隊或單位承包專案。
資本化分配(AIAB):在建建築的資本化分配是為了確認在建建築施工期間產生的費用以及如何收集產生的固定資產。 輸入並填寫分配規則組時,CRT為成本中心(成本中心為資本流程中產生的成本中心,應收集哪個成本中心進行核算),FXA為對固定資產的結算(在建總價中應計入固定資產的部分), g l 是結算總賬科目(其餘費用在特定總賬科目下收取)。 >>>More
1)在建工程原材料(如購置、施工機械裝置生產經營固定資產)按成本計入在建工程,進項稅額無需轉出並計入在建工程。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