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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因為農村的老年人已經年滿60歲,無論是購買農村社保養老還是商業養老,都是不可能的。 如果是這樣的話,他們的孩子的負擔會很大,他們的生活風險也會很大。
一般來說,60歲的孩子都是20-40歲這樣的年齡,身體健康,承載著家庭的承諾也是很大的,應該被看作是家庭的支柱,老的,小的,如果沒有保險,一旦發生風險,整個家庭可能會處於非常尷尬的境地,老人和孩子都不是家庭經濟的主要能力, 未來如何生存?所以,當大家身體健康,符合保險條件,有一定的經濟能力時,給自己和家人多留一點愛和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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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重點是什麼保險? 1)是社會保障嗎?如果是農村合作醫療,強調你因為年紀大了,患病風險比較高,所以是有保險的,也是國家給的福利,至少生病了可以報銷一部分,不用自己全部付!
這是一件好事! 2)如果說重點放在商業保險上,60歲以上的老人買不到商業保險的醫療保險,但可以買意外保險,尤其是農村60歲以上的老人,雖然有新的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可以減輕疾病對整個家庭的經濟影響, 還有一些費用,需要自己承擔,還有養老金問題,所以在這種情況下,建議提高對家庭成員的保障,至少要提高事故保障,而且對子女的保障要全面,因為如果子女有發生意外的風險, 疾病,退休老人有沒有賺錢的能力,如果經濟支柱倒下,全家都會被拖入泥潭。因此,保護退休老人的子女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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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因為60歲以上的老人基本都已經退休了,大部分人沒有收入,孩子是這些老人最後的養老保障,如果孩子出了什麼問題,這些老人的晚年可想而知有多慘,這個問題才是保險保障的本意, 保險是對家庭的責任,這個責任可以用數字來衡量,年輕人投保的越多,對家庭的愛和責任就越大,希望每個有責任的人都能有保險與他們分擔風險。願你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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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你說的是農村養老保險,這是國家響應號召,繳費低,覆蓋面廣,讓我國農村老人每個月都能享受到最低限度的生活保障,雖然強調孩子只能享受父母的繳費,每年100元,繳費15年就不用再繳, 而當他們60歲時,他們會比父母多一點,這也是在為自己的養老金做準備。不管多少,有總比沒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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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謝謝大家關注向日葵,您說的是農村養老保險,60歲以上的老人,如果子女戶口和老人一起,子女必須繳納相應的保險費,否則老人不享受養老津貼,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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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保單秉持保險原則,人人為一。 用法律法規督促青少年踐行孝道。 說白了,年輕人交的錢,就算是對自己老子的孝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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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只是想購買商業保險嗎? 如果是這樣,因為60歲高風險,除了意外保險外,如果購買其他保險,扣除保障的成本非常高,而且不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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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您好,農村60歲以上的老人需要繳納農村養老保險! 60歲以後,有生活保障。
農業59歲可以申請農村養老保險嗎?
您好,農村60歲以上的老人需要繳納農村養老保險! 60歲以後,有生活保障。
59歲可以申請農村養老保險! 您可以補回過去 15 年的供款。
如果您已經支付了 15 年足夠的費用,您可以在 60 歲時支付。
這是社會保障嗎,多少錢?
不是社保,是農村養老保險! 每個地方的政策都不一樣,最低還款200元,最高還款3000元。
如果你每月支付 3000 美元,你能得到多少錢。
國家補貼每月約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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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國家發展委員會2009年發32號檔案的規定,農村戶籍老年人年滿60周歲,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可按月領取養老金。
新農村保險制度實施後,年滿60周歲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無需繳納,可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但符合保險條件的子女應當參保並繳納保險費; 自收款年齡起未滿15年的,按年繳納,也允許補繳,累計繳納不超過15年; 如果付款距離領取年齡超過15年,則應按年付款,累計付款不得少於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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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農村保險條例原文(國發2009年第32號):實施新農村保險制度時,年滿60周歲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無需繳納,可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但符合參保條件的子女應當參保並繳納保險費; 自收款年齡起未滿15年的,按年繳納,也允許補繳,累計繳納不超過15年; 如果付款距離領取年齡超過15年,則應按年付款,累計付款不得少於15年。
也就是說,新農村保險的領取養老金條件有三個方面:
一是沒有享受到城鎮職工的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二是老年人自費:1在實施該系統時年滿60歲的人無需付費; 2.
制度實施時(2009年左右,不同地方,試點地區比較早,市的實施辦法可以通過檢視本市實施情況的網際網絡來確定)自收到年齡(60周歲)起不到15年,應按年繳納,補充補繳不超過15年; 3.繳費年齡前15年以上實行制度的,按年繳費,累計繳費不得少於15年。
三是符合保險條件的子女應參加保險並繳納保費:1子女,在辦理過程中,一般是指戶籍(須經公安部門戶籍管理,即戶籍本)的老年人的所有家庭成員(通常包括戶籍下的孫子女)。
2.適用資格:採用排除方式,除未滿16周歲的家庭成員、在校學生、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三類人員無需繳納外,其他家庭成員需參加新農村社會養老保險。
根據您描述的情況:1你的父母在系統實施時(2009年左右)應該在60歲以下,那麼他們必須至少從系統實施時開始支付,直到他們60歲(最多15年,多付少付),如果他們在2024年之後沒有達到60歲, 他們將支付至少 15 年的費用。
2.您已經參加了城鎮職工養老保險,不需要繳納新的農村保險,但需要到繳納職工養老保險的當地機構出具參保證明(前提是職工養老保險正常繳納),出具證明不會影響父母的正常養老金。 3.
如果還沒有正常繳納職工養老保險,首先要考慮經濟壓力,是否續簽職工養老保險,將來是否退出職工養老保險,是否改繳新的農村保險(繳納標準很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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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從事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你的問題我很清楚,所謂子女必須有保險,是指同一戶籍的婦女,簡單就是指同一戶籍本的主人,失散子女不算在裡面,子女不包括孫子孫女,像你這樣的情況, 你只需要在社保局證明你已經參加過線上的保險,到時候交給當地的社保人員上線,就不需要參加保險了,孩子的獎勵年限不一定是15歲,超過45歲直接到60歲就可以了, 也可以在60歲那年補15年,不補也可以,是自願的,45歲以下的孩子必須交15年,所謂子女後老人可以領取養老保險後 如果年滿60周歲的老年人在試用後兩年內沒有參保,以後將無法再次參保,因為系統不會被記錄下來。 在農村,農戶籍和非農戶籍和保險是一樣的,待遇是一樣的,重慶每個月80歲,70歲以後就是90歲!
如果能做到,那就試著為老年人做吧,因為他們覺得不做別人已經做了,雖然錢不多,但國家的政策! 不要以為年輕人在給老人買單,他們還是會自己買單,到時候他們會得到更多,計算公式是(他們付的錢+**補貼)139+80。 希望您了解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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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符合參保條件的子女是指符合參加新農村保險條件的有農業戶籍的子女,不包括孫子女。
只要年滿60周歲,參加過新農保,子女一般可以參保並繳納保險費,子女必須繳納多少年沒有規定。
非農戶和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沒有資格享受新的農村保險,所以你沒有資格享受保險。
當然,如果你不符合條件,你不需要參加保險,更不用說支付了,對你的父母沒有影響。
有地方規定,參加過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或者未在農戶登記的子女,需提交相關證明,證明不符合參保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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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滿16周歲,有當地農業戶口,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不含在校學生和現役軍人),應當參加新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孫子女符合保險條件的,應當參加。 符合保險條件的子女是指所有符合保險條件的大家庭的人,參加過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不需要參加農村養老保險,符合保險條件的家庭和子女參加,年滿60歲的老人可以領取養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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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09年32號檔案中,明確規定:
新農村保險制度實施後,年滿60周歲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無需繳納,可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但符合保險條件的子女應當參保並繳納保險費;
這樣的規定很明確,即在政策實施當年,年滿60周歲的老年人可以直接參保領取基本養老金,無需繳納保險費,但符合保險條件的子女需要參保繳納判決費。
對政策實施當年未滿60周歲的,需繳費至退休年齡,方可孝道辦理領取手續。
因此,對於付費參保的子女,僅限於制度實施當年年滿60周歲並直接領取養老金的子女,沒有規定子女必須自費保險,繳納養恤金。
需要注意的是,雖然沒有強有力持久的制度要求子女繳費,但作為符合參保條件的子女,也應積極參與繳費,這有利於自己在年齡領取養老金,這也是國家政策所倡導和要求的, 這對保險人具有積極意義和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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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一經出台,社會各界都非常關注。 這項政策最大的亮點是農民投入少了,養老保險待遇提高了,社保更加人性化,這也符合當代人口老齡化的現實。 讓我們來看看我的整理。
1、農村養老保險新政策允許60歲、6歲每月領取養老金如果您想了解更多60歲以上農村養老保險的相關規定,請關注並檢視。
一、農村養老保險新政策
年滿60周歲,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老年人,可按月領取養老金。
新農村保險制度實施後,年滿60周歲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無需繳納,可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但符合保險條件的子女應參加保險並繳納保險費, 距離徵收年齡不滿15年的,應當按年繳納,也允許補充繳納,累計繳費不得超過15年,距離徵收年齡超過15年的,應按年繳納,累計繳費不得少於15年。
在新農村保險試點地區,參加過老舊農村保險,年滿60周歲並領取了舊農村保險養老金的,可以直接靜靜地享受新農村保險基本養老金,對於老農村保險,60周歲以下未領取被保險人養老金的, 舊農村保險個人賬戶資金應併入新農村保險個人賬戶,按照新的農村保險繳費標準繼續繳納,符合條件要求的享受相應待遇。
新的農村保險養老待遇由基本養老和個人賬戶養老組成,終身支付。 **試點地區基本養老金標準為每人每月70元,試點地區可在此基礎上適當提高基本養老金水平,具體標準和資金由各地確定和安排。
年滿60周歲,未享受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領取養老金。 養恤金從被保險人投保後的乙個月起按月支付,直至老年結束
(一)本辦法實施時,從領取養老金年齡超過15歲的被保險人,累計繳費不少於15年;
(二)本辦法實施時,自領取養恤金年齡起不滿15周歲的被保險人,累計繳納年限不得少於本辦法實施時領取養恤金年齡起的年數;
3)在本辦法實施時,年滿60歲並選擇支付保險費(一次性支付15年繳費)的被保險人可以按月領取養老金。選擇不繳費的被保險人,符合保險條件的子女已參保繳費的,可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現為每月1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