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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你原來房子的產權已經預設轉為新房了,土地所有權是國家還是集體,你只是享有使用權,如果是因為拆遷賠償的問題,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可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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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不再存在的原有財產給予了賠償,只有拆除該財產的國家得到了補償。
現在土地被徵用了,因為徵用的是集體土地,國家會向集體支付補償金,如果集體決定向所有村民支付補償金,你就有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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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房子的宅基地,產權證還在,應該有產權。 但是,老房子被拆除並給予一定數額的補償,按照拆除補償的標準,老房子的宅基地為**,並結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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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的使用權屬於國家或集體,我們只有使用權,按照“有房有地”的原則,房子沒了,土地使用權就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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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房子拆了之後,就再也沒有宅基地問題了,現在沒有房子了,徵用的時候只有土地補償的問題,拆遷也沒有補償,土地是集體所有的,土地補償費也應該是集體的,你家拿不到任何補償, 至於你的舊證書還在,是地政部門的土地勘測和變更登記續期工作造成的,不能作為賠償的依據。想想看,現在沒有老房子了,怎麼能補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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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第三解釋第七條規定,父母一方婚後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僅視為贈與子女之一,不動產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父母雙方購買的不動產登記在子女一方名下的,該不動產可以按照雙方父母各自出資的份額認定為雙方共同所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根據你的說法,你的房子是用你夫妻和另一方父母的共同資金購買的,如果有婚姻財產糾紛,如果男方和他的父母聲稱房子是用父母出資購買的,對你不利。
因此,建議:1、與丈夫協商,到房產登記中介辦理變更登記,將房產登記為夫妻共用;
2.儲存夫妻出資的證據,如有糾紛,證明夫妻共同出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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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裡有困難,就需要證據,當你問這個問題時,你一定已經了解了婚姻法。
找證據很重要,還有一件事,你應該能找到,如果你付錢給他的時候把錢轉給他,然後他碰巧在某個時間用錢做事,這事對你來說算是常見的。
銀行也可以再次輸入轉賬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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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男方的父母不能提供出資證明,也不能證明當時給的錢是給丈夫個人的,那麼所有的房屋都被認為是夫妻共同購買的。
即使你承認這筆錢是他父母給的,你也要咬牙切齒,說是當時給家人的,而不是沒有證據證明是親口給你丈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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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在買房之前就拿到了結婚證,你就不用擔心,哪怕是你丈夫的名字。 如果你的結婚證是在買房後拿到的,你會有麻煩的。 婚姻法規定,婚前購買的房子屬於出資方,婚後買房不用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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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男方父母能拿出他們貢獻的證明,你就不能說是夫妻倆自己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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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棟房子屬於夫妻雙方的夫妻財產,可以說是夫妻雙方當庭購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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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會試著給你乙個分析,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雖然這所房子是以你父親的名義登記的,但這所房子可能被認為是乙個家庭社群,因為他們住在一起。 如果被拆了,你阿姨有權分割房子。 (這取決於你阿姨和你一起生活了多久?
另外,戶口不在一起,但也要看他們是否住在一起)。
如果祖母的戶口轉移到你家,會影響你的家庭嗎? 根據拆遷相關法律法規,對您的房屋沒有影響。 但是,在一些地方,在制定拆遷檔案時,可能會有一點影響,但這取決於當地拆遷檔案的詳細規定。
產權住房是指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所有權證書和建設部主管的國有或集體土地使用證書的具有明確產權的房地產,包括住宅和商業建築和綜合建築。 >>>More
1.《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條規定,“國家依法實行國有土地有償限期使用制度”。 這意味著土地必須在有限的時間內使用。 >>>More
這套房子你是什麼時候買的,如果父母是婚後買的,是父母的共同財產,如果父母離婚了,因為父親有過錯,可以多分一些財產,至於你說的貸款,那也是父母的連帶債務,你可以要求你父親承擔他應該承擔的一半貸款金額。 如果你的父母在婚前買了房子,那是你父親自己的財產,你只能向他索要他應該承擔的那部分貸款。 在離婚的情況下,你的父母分割共同財產,不會有非婚生子女的問題,但如果你的父親去世了,繼承問題就和非婚生子女有關了。 >>>More
購買房產需要相當多的資金,因此投資的安全性是每個購房者必須考慮的首要因素,否則如果不小心,就會侵犯購房者的利益。 為了保證房產的安全,了解房屋的房產狀況是每個購房者在買房前需要做的事情。 如果你在買房前對所購房屋的產權有清晰的認識,不僅可以避免受到傷害,而且買房後自己的利益也能得到法律的保護。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