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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保護其他孩子的私隱,同時也是為了防止父母過多干涉孩子的日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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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是因為這些幼兒園認為監控是私密的,如果允許家長**,就會洩露私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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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監控家長可以觀看,但一般根據每個園區的規定都有時間限制。 它不是任意的**,主要是為了保護孩子和老師的私隱。
對於監控、銀行、學校、商場、幼兒園、小區,老百姓真的不能隨心所欲地看,除非主動拿出來,公安機關有權強迫他們去看。
你不能只看它的原因:
幼兒園的監控不能隨意,因為如果家長看到部分監控,有時理解不到位,不合理糾纏,不公平對待老師,就會找毛病,這不利於家校和諧。
實時安裝監控後,家長很容易放大一些小事,無中生有。 由於父母缺乏育兒經驗,往往無法理解自己孩子的批評; 通過監控,有時候家長會覺得老師有偏見,不重視孩子,老師不讓孩子參加集體活動,老師不關心孩子。
這些事情很容易在家長和老師之間產生誤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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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法律中沒有關於家長檢視幼兒園監控問題的強制性規定。 暫且沒有硬性標準,能不能查一下,或者什麼情況下可以主要看幼兒園的負責人。
國家的公共權力不涉及是否讓家長觀看幼兒園監控的瑣碎事。 如果發生民事或刑事侵權事件,即使幼兒園不同意你的意見,你也可以尋求法院和公安部門進行干預,以獲得監控。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35條:個人資訊的處理應當遵循合法、正當、必要的原則,不得過度處理,並符合以下條件:
(一)經自然人或者其監護人同意,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2)資訊披露處理規則;
3)明確說明處理資訊的目的、方式和範圍;
4)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和雙方約定。
個人資訊的處理包括個人資訊的收集、儲存、使用、處理、傳輸、提供和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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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九十九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在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遭受人身傷害的,由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承擔侵權責任; 但是,能夠證明已履行搜查、傳喚的教育和管理職責的,不承擔侵權責任。
第一百二十條 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遭受人身傷害,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不履行教育管理職責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第一百二十一條 缺乏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在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遭受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以外的第三者的人身傷害的,第三人承擔侵權責任; 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未履行管理職責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 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承擔補充責任後,可以向第三混亂人追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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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幼兒園的監控不會被家長輕視,畢竟學校沒有義務為家長提供學校的所有工作和場景,畢竟可能會有不適合家長的場景。 如果不是對孩子傷害太大的事件,不建議與幼兒園發生過多的衝突。
遊戲是孩子的主要活動方式,因為他們還小,心理上還不成熟,所以只能通過遊戲、玩具動作等方式表達自己的需求。 公立幼兒園利用這一點,開展一系列的實踐活動,激發孩子的想象力。
要讓孩子盡快熟悉幼兒園的環境,讓孩子與幼兒園的老師和同學多交流,鼓勵和安慰家鄉的孩子,讓孩子克服心理的恐懼,當孩子在幼兒園哭泣時, 父母應該耐心地安撫孩子的情緒。
幼兒園也是學校結構的乙個組成部分,也是公立和私立的。 公立幼兒教師工資與普通小學、初中教師工資相同,由國庫統一支付,有保障; 私立幼兒園的工資要與幼兒園的收入掛鉤,而且不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