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請專業律師來回答這個問題

發布 社會 2024-05-20
20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11

    你好。 你要做的就是盡快聯絡老太太,商量賠償事宜,然後請公安機關將她釋放。

    根據案情,你的兄弟介於故意傷害罪和普通犯罪之間。 老太太第二天還能上門,看得出來,傷勢介於輕傷和輕傷之間,這個時候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權,如果她立即道歉並賠償損失,檢察院不會把他當成犯罪,只會對他進行罰款和拘留。 (你哥哥已經被拘留了乙個月,所以他可以直接釋放)。

    相關法律。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規定,毆打他人或者故意傷害他人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金; 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2. 匿名使用者2024-02-10

    如果傷害足夠輕,刑事犯罪在三年以下,如果對方得到原諒和原諒,可以減輕或減輕處罰。

    一般來說,如果你有補償,你會沒事的。 但是,已經立案,刑事處罰是不可避免的。

    協商和解,還有討價還價的餘地,如果不賠償,恐怕就要受到懲罰了,你哥哥的事情不嚴重,實際刑期在一年左右,如果實際懲罰屬實,他的家人就很難得到賠償了。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9

    您好:建議依法積極賠償,徵得被害人諒解,再申請取保候審。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8

    您好,您兄弟的案件是故意傷害,可能構成刑事犯罪。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1、是否違約取決於您的租賃合同約定,建議您詳細研究租賃合同的詳細條款。

    2.水龍頭的問題要看具體情況,如果嚴重到影響入住,可能構成解除合同的條件,但要具體分析誰負責:如果水龍頭在你搬進來之前就壞了,那麼中介人隱瞞了情況,責任在中介人, 而違約的方式是對方,而不是你。

    3、有沒有及時反映問題,協商好解決辦法,有沒有證據證明,比如樓下人的反應,如果搬進來前已經報漏水,明顯是過錯方在中間。

    4、租賃合同的一般維修責任如下:房東承擔意外損壞(自然老化、事故)的維修費用,故意損壞的維修責任由承租人承擔。 但是,如果您同意合同將由租賃方承擔,並且您已經簽字同意,則將按照您的約定進行。

    祝你好運!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您是否違反合同取決於您的租賃合同。 一般來說,這種情況並不構成根本違約,也沒有必要解除合同。 修理水龍頭,你會沒事的。

    代理負責,但您應該在辦理入住手續時提出要求。 當然,現在這取決於中間人。

    建議先修好水龍頭,繼續租用。 兩個水龍頭比兩個月的租金便宜得多。

  7.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您沒有違約,房東(代理人)有義務對房屋進行維修;

    這東西不是東西,**壞了就修**,要麼他們找人修,要麼你找人修,他們給錢!

  8.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解像度。 1.將房東和中介召集在一起進行談判和解決。

    2、請當地街道委員會或物業管理公司出來調解。

    3、1、2不成的,將合同告上法庭,訴因是合同欺詐,請求法院作出撤銷合同的判決。

    注意:在租賃合同中,房屋沒有被租戶損壞。 其他自然和外部損害的風險由出租人承擔)。

  9.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你好! 根據你的論點,你現在面臨的法律問題是分割家庭財產,現在的問題是你的家庭成員現在無法就家庭財產達成協議。

    按照你說的,應該分為家庭財產和與家庭財產共同生活,一般是平分的,但要區分家庭成員對家庭財產的貢獻比例,一般子女在16歲以後才有工作能力,才對家庭財產有貢獻,享有分配家庭財產的權利。

    如果您不是在家庭財產上共同生活的家庭,那麼最好簽訂家庭財產分割協議。

  10.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你母親說得對,夫妻共同財產是一半一半,然後是繼承問題,你有權繼承你父親的遺產。 你兩個哥哥的親生母親在20多年前就去世了,這說明他們和你母親都不是養母和養子,所以你哥哥的提法是不合理的。

  11. 匿名使用者2024-02-01

    根據你的情況,我假設他不應該履行贍養你父母的義務,所以你不需要履行贍養他的義務。

    除非得到你父親的許可,否則他無權回到你父親的房子裡住。 如果他強行搬進來,這種情況最好通過談判解決,雖然你有權要求他出去,但他畢竟是個老頭子,就算他請公安局來,也主要是調解,不會使用暴力手段。 他的兒子必須有義務撫養他,如果他和你住在一起,你有權要求他的兒子撫養費。

    其實這樣的關係有很多,一般遇到這種事情的時候,我們並不主張立即斷絕關係,而是一次性付給繼父母,因為他們陪著老人走過了上輩子的感恩,就像我上個月遇到的乙個案例,老人只陪伴了一年多, 並且沒有結婚,最後死者的子女給了她2萬元,雙方和睦相處。

  12. 匿名使用者2024-01-31

    不,你沒有! 除非這是該男子遺囑中規定的繼承條件

    理由如下:1、“男方子女死後應否向女方支付贍養費”應為繼母與繼子女的關係。

    2、權利義務關係是一致的。 繼父母在婚姻關係中,繼父母是否對繼子女有事實上的“教養和教育”,決定了雙方之間是否存在相應的權利義務關係,也是處理此事的關鍵問題。

    3、就本案的情況而言,丈夫既然在85歲時登記結婚,子女應該已經獨立生活,不會有“繼母與由他撫養教育的繼子女之間的權利義務”,對吧?

  13. 匿名使用者2024-01-30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十七條:繼父母與繼子女之間不得有虐待、歧視。 繼父、繼母與由繼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之間的權利義務,適用本法關於父母子女關係的有關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十條。 該法中的“子女”一詞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收養子女和受扶養的繼子女。 該法中的“父母”一詞包括親生父母、養父母和受扶養的繼父母。

    根據權利義務互惠的法律原則,並根據上述法律規定,繼父母與繼子女之間的關係取決於是否存在教養和教育關係。 如果存在教養和教育的關係,就有繼承和贍養的權利和義務; 相反,如果沒有教養和教育的關係,就沒有繼承和贍養的權利和義務。 在本案中,沒有法律義務支援男方子女在男方死後應否向女方支付贍養費的問題,但從道德上講,女方和父妻已經在一起共度餘生,如果女方真的生活困難, 她仍然應該得到適當的照顧。

  14. 匿名使用者2024-01-29

    同意樓上給出的答案,本案的關鍵問題是是否繼承財產以及道德與法律的關係。

    祝你好運!

  15. 匿名使用者2024-01-28

    沒有形成依賴關係就沒有贍養的義務。 但是,夫妻雙方有權相互繼承。

  16. 匿名使用者2024-01-27

    我是上海的一名律師。 我更同情你說的情況。

    1、如果房產是婚前購買的,房產證登記時沒有女方的姓名,那麼婚後是否有共同償還貸款的情況? 婚後還款的,還款部分應為女方分擔。

    如果婚後不還貸,就不是女方的財產,即使說男方的父母給了他們結婚的目的。

    2、公司利潤:(1)請律師到工商局獲取公司經營記錄、出資份額等。

    3.債務證明:首先,如果是債務,必須有其他證據證明債務的真實存在。

    例如,債務證明是幾年前簽署的。 然後需要司法鑑定,以證明付款時間寫得晚,是虛假的。 例如,支付了多少錢,是否有其他證據證明欠款,錢是如何形成的等等。

    因此,希望可以聘請當地的專業律師進行訴訟。 如果女人不知道債務,就沒有理由不還錢。

    4、如有男方**、銀行存款等資訊,希望請律師申請法院調查令查詢。

  17. 匿名使用者2024-01-26

    建議找律師詳細諮詢,網上提問太麻煩了。

  18. 匿名使用者2024-01-25

    歸根結底,這是乙個舉證問題,只要任何一方有能力舉證,都會得到法院的支援。

  19. 匿名使用者2024-01-24

    你描述的不是很具體。 例如,你們結婚多少年了? 房子有抵押貸款嗎? 婚後公司的利潤是多少? 等等?

  20. 匿名使用者2024-01-23

    1、刑事判決作出時刑事判決書已附有民事判決書的,申請人可以直接向法院執行局申請執行;

    2.刑事案件沒有民事判決書的,應當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然後再向法院申請執行;

    3、執行的關鍵是提供對方財產的線索,主要包括:銀行賬戶(如果不能提供,可以向法院申請查驗)、不動產、**、汽車等貴重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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