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新婚夫婦開始出現“冷落”的處境時,這樣的婚姻還需要繼續下去嗎?

發布 社會 2024-05-03
32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08

    好好溝通,找到“冷落”的真正原因。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婚姻是一輩子的,被冷落的情感只是暫時的,所以它不是婚姻長久與否的標準。 你應該找到冷落的原因,這才是最重要的! 如果你心裡有異性,可以考慮婚姻是否可持續,如果是因為疲憊、工作繁忙,或者是生意上的挫折,或者是人際關係等,你不必那樣想,你可以理解他(她),幫助他(她)走出困境,總之,不要妄下結論, 小心!!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湊合著過日子 除非你離開,不要再找它了 男人的天性是喜歡新恨舊的 上到領導 下到老百姓只要是男人都一樣 關鍵是要調整心態,不要要求太高 世上沒有永恆的愛 據業內權威專家多年研究, 真愛最多只能持續半年左右 超過這個限度 男女之間再也不會有愛情了 只剩下親情和友情 如果你處理不好,你甚至不會再有友誼了 成為陌生人或敵人 因為愛情其實是一種化學反應 因為化學反應和物理反應的區別在於是否產生了一種新的物質 結果愛是乙個孩子,是新的生命,而化學反應最大的特點就是反應過程一旦完成,一切都會改變你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這樣的人基本上都是不能繼續生活在一起的人,所以最好早點解決。 本來只是被遺忘了,大家都很忙,沒辦法照顧,但真的像你說的,只有分手,否則時間越長,傷害越深。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你還能和他溝通嗎,本來是夫妻勸他不要散,但像你老公這樣的人可以殺不救,對家人甚至你都太不負責任了。 你想要什麼,我堅決支援你!

    祝你生活愉快!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這樣的男人不值得你愛,這樣的婚姻也不需要繼續下去。 在當今社會,如果乙個女人離開了乙個不愛你的男人,她會再次找到你的愛。 如果你和乙個不愛你的人住在一起,你的一生都是可以想象的。

  7.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傷心!! 有這樣的老公!! 他賺了大錢,你可以繼續掌管財務,否則,盡快分手!!

  8. 匿名使用者2024-02-01

    這個男人是典型的吃碗看鍋,背叛太快,對婚姻太不負責任,如果是我,我會離婚! 除非他願意並且真的擺脫它!

  9. 匿名使用者2024-01-31

    如果有證據,就讓他說出事實,看看有沒有轉機!

  10. 匿名使用者2024-01-30

    就看他能不能回頭看,如果他改變,他會是乙個好同志

  11. 匿名使用者2024-01-29

    改變它是件好事,這取決於你如何讓他糾正它。

  12. 匿名使用者2024-01-28

    27歲不是很大,一切都還來得及,如果僅僅為了孩子就拿走了一輩子的幸福,那就不值得了。 就算你真的結婚了,能不能維持同居也是個問題,心裡需要什麼也清楚,你願意遠離他,不想和他住在一起,但可想而知,你對他沒有感情,離開或許是個不錯的選擇。 婚姻不是兒戲,到時候不要傷害自己和無辜的孩子。

    感情是可以培養的,但前提是你願意為自己和對方付出,而不是像你現在懷孕5個月,想要逃避。 願你安好。

  13. 匿名使用者2024-01-27

    我只能說,你的婚姻太突然了。 你為什麼這麼隨便地想婚姻?!

    如今,無論是已婚的男女,都有一種誤區,認為長相不重要,其他的可以慢慢培養。 但這是非常錯誤的,因為你要和你的另一半一起生活一輩子,如果你長得像你,那會有多痛苦。 另外,你說,“到目前為止,我不喜歡他。

    心疼你,你不喜歡的就是你不喜歡的,不是可以慢慢培養出來的。 你永遠不會喜歡他,除非你將來能看到他的其他事情來淡化他的缺點。

    我不知道你為什麼不喜歡和他在一起? 感覺父母雙方都知道嗎? 不能失去這個人?

    還是覺得自己年紀大了,會隨便結婚? 如果我的這兩篇文章說出你的心聲,那麼我想你以後的生活會更加痛苦,因為孩子已經5個月大了,那就留著吧! 嘿,生活,生活。

  14. 匿名使用者2024-01-26

    1.懷孕五個月已經很危險了。

    2.最好自己想想自己的感受,以後不要後悔。

    3、夫妻吵鬧、吵架是正常的。

    4、雙方以正確的態度進行冷靜的交流。

    想了想,你應該有答案,生活是你自己的,你應該自己做決定,而不是問別人你應該怎麼活。

  15. 匿名使用者2024-01-25

    首先,我非常了解你,因為我也是農村人,知道這裡的習俗。 我也是生過孩子的人,這裡也沒什麼好主意,只想跟你說,不要拿你和孩子的感情做賭注,萬一孩子生了,你的感情沒有變,那又怎樣? 孩子是愛的結晶,既然沒有了愛,孩子就成了兩人的負擔,到底愛苦的那個人是誰?

    至於你的年齡,就看你是不是所謂的聽天由命了,如果你把餘生都給他,慢慢培養感情,這樣的年齡不是問題。 希望大家能盡快解決煩惱。

  16. 匿名使用者2024-01-24

    其實你自己已經有答案了,呵呵。

    但你需要問問自己,你是否能承擔你所做的決定的後果,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就做你想做的事,並快樂!

  17. 匿名使用者2024-01-23

    喜歡就喜歡,不喜歡就散,長痛總比短痛好。

  18. 匿名使用者2024-01-22

    感情是可以培養的,他沒有下定決心和你分享,說明你長得漂亮還能吸引他,而且你已經懷孕五個月了,他又不讓你打,這說明他不願意對你有感情 當然,你真的不喜歡他盡快把孩子甩掉 久了不容易做到時間,趁你還年輕的時候找乙個更好的。

  19. 匿名使用者2024-01-21

    孩子不一定能給你帶來感情。

  20. 匿名使用者2024-01-20

    自己想想,多努力一點,說不定會有改善。

  21. 匿名使用者2024-01-19

    有句話說“敬老扶養生,愛妻興家”,是對夫妻的義務要求。 前者要求妻子在重大事件上要聽從丈夫的安排,為丈夫發展事業創造良好的家庭環境; 後者意味著妻子是被愛的,只有那些能夠愛妻子的人才能繁榮和發財。 事實上,兩者相輔相成,是不可或缺的。

    乙個清官很難斷絕家事,寫這麼多字說明你有很多煩惱。 夫妻之間要相互信任,互相體諒,互相照顧,互相扶持,一起經營家庭,勤儉管家。 如果沒有這些基本的東西,它就像一棵沒有根的樹,一座沒有根的房子,再華麗,也會是短暫的。

    婚姻的生存,就像養花養草一樣,需要慢慢的呵護和精心培育,否則愛情之花會隨著時間的流逝而慢慢凋謝。

  22. 匿名使用者2024-01-18

    其實我沒看完,因為我覺得沒必要讀完,你有完全的自主權,也可以讓他向你鞠躬,做不到,還不如放棄。

    當然,如果你要繼續前進,不要抱怨。

  23. 匿名使用者2024-01-17

    這樣的男人不值得留著,沒有孩子就走了,除了自私,你沒有任何好處,現在你這樣,以後有了孩子,只能增加你的負擔,這樣的人不會是乙個好父親,你自己的幸福一定是你自己決定的!

  24. 匿名使用者2024-01-16

    這樣的人不值得留著。

  25. 匿名使用者2024-01-15

    這與算計無關,命運是命中註定的,我告訴你,作為乙個已經過來的人,你只需要靜靜地等待,命運就會到來,當然我不是故意讓你坐在家裡等著,我的意思是,做你經常做的事,如果朋友介紹你就知道, 你不拒絕,也許另一半在等著你,一開始我不相信緣分,後來遇見老婆感受,有時候你覺得時間已經過去了,是不是你餘生都會寂寞?不,命運會來,但你必須用自己的雙手握住它。

  26. 匿名使用者2024-01-14

    雖然教人離婚不是很好,但我絕對理解你的感受,而且我也是過去的人。 其實,你有沒有想過,女人必須依靠男人才能活著? 沒有他們,我們作為女人也能活得好好的,只要你有靈柱,對你來說,最大的靈柱就是你的孩子,作為母親,孩子是自己生的,她們是我們的命脈,對於她們來說,我們一定要勇敢面對生活!

    勇敢一點,和你的老公離婚,這種男人要做什麼? 好人是這樣的嗎? 你認為你值得嗎?

    其實,你心裡已經有了答案,只是沒有勇氣去面對它! 女人,拿出我們的勇氣!

  27. 匿名使用者2024-01-13

    男人有丈夫嗎? 我想哭......

  28. 匿名使用者2024-01-12

    最受傷的是孩子!! 我父母的離婚將影響我的餘生。

    沒有解開不了的結,就看你愛不愛了!

  29. 匿名使用者2024-01-11

    如果不能繼續下去,還不如早點離開,這樣對孩子有好處,對自己也有好處,我和你的情況差不多,我要走了,現在我自由了,生活也沒有任何壓力

  30. 匿名使用者2024-01-10

    它不是無效的,不受法律保護。

    離婚? 如果離婚必須由雙方簽字,如果你們的年齡還不夠結婚,那麼可能會有法律對財產分割做出不公平的判斷。

  31. 匿名使用者2024-01-09

    未滿法定年齡結婚會帶來一系列問題,詳情請看。

    未達到法定結婚年齡的婚姻無效。

    我國《婚姻法》規定,結婚年齡男性不得早於22歲,女性不得早於20歲。

    成都市青白江區人民法院日前開庭審理首例利用新婚姻法審理的婚姻無效糾紛案件。 法院裁定原告熊某與被告郭某的婚姻無效,依法處理了非婚生子女撫養問題和原告與被告的共同財產問題。

    被告人郭某某出生於1978年9月10日,1997年4月25日與熊某某登記結婚時,尚未達到法定結婚年齡。 因此,法院認定兩人的婚姻無效,不具有法律效力。

    所謂無效婚姻,是指由於存在法律情況而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 新《婚姻法》規定,導致婚姻無效的情形有以下四種:(1)重婚; (二)有禁止婚姻的家庭關係的;(三)患有醫學上認為不適合婚前結婚的疾病; (四)未達到法定結婚年齡者。

    第(4)項未達到法定結婚年齡,是指婚姻關係中的男女雙方或其中一方均未達到《婚姻法》規定的最低結婚年齡,即男性22歲,女性20歲。

    新《婚姻法》第12條也規定了無效婚姻的法律後果。 無效婚姻自始無效,雙方不享有夫妻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同居期間取得的財產,經雙方同意處分; 協議不成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作出判決。

    雙方與子女之間的關係不會因婚姻無效而消失。

    看:

  32. 匿名使用者2024-01-08

    當年2月1日前,雙方均已達到法定結婚年齡,無法律認為不適合結婚的近親或醫療關係,雙方未登記結婚。 雙方以夫妻名義公開同居的,按事實婚姻處理。

    解決方案:雙方可以通過協議離婚。 如果雙方因財產和子女撫養費而無法達成協議,他們可以提出離婚。 法院應要求他先重新申請結婚證。

    當年2月1日以後,雙方均已達到法定結婚年齡,無近親或法律認為不適合結婚的疾病,雙方未登記結婚。 如果雙方以夫妻的名義公開同居,則視為非婚同居關係,即你們沒有婚姻關係,只有長期同居產生的共同財產和子女撫養關係。

    辦理方式:當事人不能就財產、子女撫養費達成協議,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如果婚姻只是解除,法院不會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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