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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程式問題,交警勘察現場,調查取證,檢查鑑定,確定事故責任; 如不滿意,可在收到事故證明後三天內向上級申請複核;
自收到事故證明之日起10日內,賠償金可向交警申請調解,調解失敗或一方當事人拒絕調解的,可向法院提起訴訟。
醉酒駕駛對事故負有主要或者全部責任,造成一人重傷的,構成交通事故罪,受害人可以提起刑事案件附帶的民事訴訟;
2、在強制交通保險限額內,可要求交警督促保險公司提前支付醫療費用1萬元;
3、強制交通保險可賠償醫療費用最高1萬元,傷殘死亡11萬元,財產賠償2000元。
4、其他費用應當終止或殘疾鑑定應向交警申請調解,或向法院起訴。
賠償金額因各地情況和我自己而有很大差異,不知道你是不是**,事故發生在**,我無法為你估算金額,我只能告訴你一般原則。
根據交通事故中受傷人員的實際情況,可以向責任方請求賠償,包括醫療費用、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餐費補貼、必要的營養費等。
受害人因受傷致殘的,還包括傷殘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用、受撫養人生活費,以及因護理和繼續護理而實際發生的必要費用、護理費用、隨訪費用、精神損害賠償等。
具體金額根據實際賬單、證據、收入、誤工時間、殘疾程度、戶口、當地統計資料、生活水平等計算,計算出的總金額在對方車輛限額內的,由保險公司全額賠償,超出部分由事故各方按照事故責任比例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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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的保險公司不會賠付(醉酒車)。
等待交警的事故責任認定。
等待**結束,完成殘疾評估,然後談判或起訴法院。
如果醫療費用過高,您也可以起訴法院,要求賠償已經發生的醫療費用。 (法院通常需要 3 個月才能做出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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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出具的事故責任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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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賠償專案包括:醫療費、住院餐費補貼、營養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財富財產損失; 在構成殘疾的情況下,它還包括:
傷殘賠償金、家屬生活費、精神損害撫慰金、傷殘輔助器具費。 交通事故造成的損失,在責任限額內由強制交通保險賠償,超出部分由肇事者和肇事者投保的商業保險承擔。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三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孫山的有關檢查鑑定結論,及時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檔案,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 交通事故認定檔案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當事人的案由和責任,並送達當事人。
第七十四條 交通事故造成的損害賠償糾紛,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後,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協議生效後仍不履行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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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殘疾鑑定及時進行後,可委託律師依法起訴對方當事人承擔賠償責任,包括醫療及香昌治療費、護理費、誤工費、住院期間的伙食補助費、營養費、傷殘(死亡)賠償金、精神慰藉金、 受撫養人的生活費、護理費、鑑定費、必要的交通費、住宿費;具體賠償金額應根據被害人的年齡、戶籍性質和案件情況詳細計算,爭取最大賠償額。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二十八條 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被保險人應當向保險公司申請保險金賠償。 保險公司應當自收到賠償申請之日起一日內,將需要向保險公司提供的與賠償有關的證明和資訊書面通知被保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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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根據交通事故責任認定,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經濟賠償。 需要補償的專案包括:
車輛等財物損壞、醫療費、護理費、誤工費、住院伙食費、營養費、交通費,如果殘疾評估後評估殘疾程度,還可以要求殘疾賠償、精神傷害撫慰等。 交通事故發生後,特別是受害人被送往醫院後,由於加害人不願支付醫療費,受害人家屬拖延**,等待加害人支付醫療費**。 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建議家屬提前支付醫療費用,並及時採取法律措施保護其合法權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草案》第十二條 人壽保險的投保人在保險合同訂立時應當對被保險人享有保險權益。
財產保險的被保險人在保險事故發生時對保險標的物具有可保利益。
人壽保險是以乙個人的生命和身體為保險標的的保險。
財產保險是以財產及其相關利益為保險標的的保險。
被保險人是指其財產或人身受保險合同保護並有權要求賠償保險金的人。 投保人可以是被保險人。
保險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險人在保險標的物上法律認定的利益。
醫療糾紛是指醫生(醫療機構)與患者(患者或患者的近親屬)之間基於醫療行為發生的醫療過失、侵權和賠償糾紛。 醫療糾紛通常是由醫療過失引起的。 醫療過失是指醫務人員在診斷、護理等醫療活動中的過失。 >>>More
這不是重婚罪。 重婚罪:指前一段婚姻尚未解除,與他人登記結婚的事實。 重婚罪是指登記單一登記的婚姻雙方,無論是否同居,均屬重婚。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