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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受援方的政策和大病救助標準是:
(一)凡參加本市新農村合作醫療的農村居民和與父母一起享受新農村合作醫療的新生兒,符合下列三個條件之一的,納入農村大病醫療救助範圍:
1.首次或主要確診為兒童白血病(0-14歲)、兒童先天性心臟病(0-14歲)、終末期腎病、乳腺癌、宮頸癌、嚴重精神疾病、耐多藥結核病、愛滋病機會性感染的農村居民;
肺癌、食道癌、胃癌、結腸癌、直腸癌、慢性粒細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腦梗塞、血友病、糖尿病、甲亢、唇腭裂、BH4缺乏症、危重孕產婦等22類重大疾病、大病住院及門診醫療費用等22類重大疾病;
經新農合報銷後,新農合報銷政策範圍內的年度自付費用(自然年,下同)超過3000元(含3000元)的部分,以及年度自付費用(自然年,下同)超過3000元(含3000元)的部分超出政策範圍。
2.除上述22類重大疾病外,參與的農村居民當年住院、門診醫療費用由新農合報銷;
新農合報銷政策範圍內的年度累計個人費用部分超過2萬元(含2萬元),年度累計個人費用超出政策範圍的部分超過4萬元(含4萬元)。
3.新農合報銷政策範圍以外的費用佔醫療費用總額的比例上限為一級新農合定點醫療機構10%(含10%,下同),二級新農合定點醫療機構20%;
市級和市外新農合定點醫療機構30%不予提供,超出範圍超出上限的經費不予扶持。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六條 國家對社會保險實行嚴格監管。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建立健全社會保險監督管理制度,確保社會保險安全有效執行。 縣級以上人民要採取措施,鼓勵和支援社會各界參與社會保險監管工作。
第七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全國的社會保險管理工作,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範圍內負責有關社會保險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社會保險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社會保險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社會保險的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範圍內負責相關社會保險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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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大病醫療救助是指城鄉居民患有重大疾病,造成醫療和家庭生活困難,獲得有限的經濟援助,享受優惠醫療政策; 對特殊困難群體(包括城市生活補貼領取者、農村生活補貼領取者、農村五保障領取者、城鎮極端貧困勞動者及其家屬)提供援助,資助他們參加城市居民醫療體系,如滑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等。
法律依據:《辦公廳關於全面落實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的意見》1堅持以人為本,防大病。
建立健全重大疾病保險制度,不斷提高重大疾病保障水平和服務可及性,努力維護人民群眾健康權益,切實防止人民群眾因病致貧、因病返貧。 2.堅持統籌協調和政策聯動。
加強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疾病應急救助、商業健康保險和慈善救助的銜接,發揮協同互補,輸出充沛的安全動能,形成保護合力。 3.堅持領先、專業的事業。
在加強政策制定、組織協調、監督管理等責任的同時,要採用商業保險機構承接大疾保險的方式,充分發揮渣空蠟市場機制的作用和商業保險機構的專業優勢,提高大疾保險的經營效率、服務水平和質量。 4.堅持穩步前進,持續執行。
重大疾病保險的保障水平應與經濟社會發展、醫療消費和社會負擔能力相適應。 加強社會互助,形成個人、個人、保險機構共擔重病風險機制。 堅持因地制宜,規範運作,實現重大疾病保險的穩健經營和可持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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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據國家相關政策,大病補助政策主要有三種:一類是基本醫療保險大病補貼,二是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補貼,第三類是鄭建茂大病救助補貼。 基本醫療保險大病補助:
是指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鄉居民在領取初葬過程中,由基本醫療保險給予補貼。 城鄉居民重大疾病保險補貼:指城鄉居民重大疾病保險在領取**過程中,為參加城鄉居民重大疾病保險的參保人提供的補貼。
重大疾病救助補貼:指**給予因經濟困難而無法承擔大病費用的被保險人。 此外,一些社會組織和企業還將對大病患者給予補助,幫助貧困家庭渡過難關。
國家對糖尿病有補貼政策。 糖尿病是一種慢性非傳染性疾病,可申請國家慢性病門診補貼,申請成功後當年有效,可按當年門診檢查費和藥品費用的一定比例報銷。 該方法遵循以下基本原則: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