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歲了,但父母開始相處了,我有離婚的傾向,我該怎麼辦?

發布 社會 2024-05-10
18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10

    你父親的懷疑雖然沒有根據,但並非沒有道理,旅遊或商務旅行的人容易發生婚外情。

    你爹這麼可疑,可是證據在哪裡,有**嗎? 有別的男人的頭髮嗎? 也許他冤枉了你的母親,你的父親做得太過分了,但他一定是你的父親。

    幫媽媽做力所能及的事情,跟爸爸一起照顧媽媽,等媽媽好了再告訴爸爸讓他好好想想,沒有證據就不要胡說八道,說出來的話,不僅對自己不好,對誰也不好, 如果受不了,就去朋友家住幾天,讓爸爸想想自己的過錯,不要因為家裡的事情影響個人的學習和幸福。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9

    我覺得還是直接跟父母說吧,你都20歲了,找親戚也不好。 媽幫助你媽媽,你爸爸幫助你爸爸。 對某事誠實是件好事。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8

    你可能不懂大人的事情,也許你覺得你不小,你也是大人,但兩個人的世界,第三個人不懂,作為你的女兒,你應該把父母當成彼此的橋梁,給一些回憶來提及。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你已經20多歲了,在父母眼裡已經不是孩子了,還不如像他們一樣行事"架起人們的橋梁"和他們討論這個問題,不但幾年後,你們也會結婚,如果這次能成功,也可以從中學習如何保持夫妻之間的和睦,希望我的小建議能分擔你們的煩惱。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你父親。。。。。。太可疑了!! 你已經是成年人了(至少比我大),而你的母親被欺負了,所以你應該保護她,而不是只是看著她憔悴。

    如果真的行不通,那就算了,婚姻是建立在相互信任的基礎上的,既然你爸爸不再信任她,......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去和你爺爺奶奶談談,你以為你不能說,你真的沒有,就說吧。

  7.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找你的親戚和朋友幫忙。

  8.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你可以找證據給媽澄清,你現在這麼大了,如果這些東西被我換掉,我不知道該怎麼辦

  9.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法律分析:父母不同意也可以離婚,父母不能干涉孩子的婚姻。 婚姻自由原則是婚姻法的一項基本原則。

    如果一男一女都自願離婚,應准予離婚。 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處申請離婚。 如果父母不同意離婚,可以先和父母協商,理解感受,感動原因,盡量和平解決家庭糾紛。

    因此,即使父母不同意離婚,父母也無法阻止與配偶解除婚姻關係。 具體來說,有兩種方法可以解除婚姻。 一種是訴訟離婚,另一種是登記離婚。

    如果可以與配偶達成協議,則可以通過登記離婚來解除婚姻。 如果無法協商,可以通過訴訟來實現離婚的目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79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有關組織可以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 如果關係確實破裂,調解失敗,應當准予離婚。

    調解不成情形之一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而不受壓制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屢次傳授的惡習的;(四)因感情不和而分居兩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關係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離婚,雙方分居滿一年,一方當事人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10. 匿名使用者2024-02-01

    1.通常不可能選擇不與父母任何一方住在一起。

    2.父親和母親有撫養和教育子女的法律義務。

    3.如果您已年滿 18 歲,則不能跟隨父母或母親。

    1.離婚後誰擁有子女的監護權。

    首先,兩歲以下的兒童通常與母親住在一起。 如果母親有下列情形之一,她可以與父親一起生活:

    1)患有不治之症或其他嚴重疾病,且子女不適合與其同住的;

    2)有撫養子女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條件,父親要求子女與其同住;

    3)孩子因其他原因無法與母親同住。如果父母雙方同意兩歲以下的孩子與父親一起生活,並且不會對孩子的健康發育產生不利影響,則可以允許。

    第二,對於未滿兩周歲的未成年人,父親和母親均要求與其同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優先選擇其中一方:

    1)因其他原因做過絕育手術或者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孩子長期與孩子生活在一起,改變生活環境顯然不利於女性的健康成長;

    3)沒有其他子女,對方有其他子女;

    4)與孩子同住,有利於孩子成長,但對方患有傳染病或其他長期無法治癒的嚴重疾病,或有其他不利於孩子身心健康的情況,不適合與孩子一起生活;

    5)父親和母親撫養孩子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都要求孩子與孩子一起生活,但如果孩子與祖父母單獨生活多年,且祖父母要求並有能力幫助孩子照顧孫子女, 兒童與父親或母親同住可被視為優先條件。

    第三,如果孩子是年滿8歲的未成年人,如果父母之間就女兒與父親或母親同住的問題發生爭執,應考慮父母的意見。 在有利於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同意輪流撫養子女的,可以允許。 父母離婚後,決定子女與哪一方共同生活,一般都是基於有利於子女健康成長的原則。

  11. 匿名使用者2024-01-31

    法律分析: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監護人,負有監護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十八條:監護人應當履行監護職責,保護被監護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合法權益,不得處分被監護人財產,但被監護人的利益除外。 監護人依法行使監護權,受法律保護。

    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害被監護人合法權益的,應當承擔責任; 陸馳打電話給被監護人造成財產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有關人員或者單位的申請,撤銷監護人的資格。

  12. 匿名使用者2024-01-30

    法律分析:當父母離婚時,年滿15歲的子女可以根據自己的意願選擇與哪一方生活。 法律通常尊重他們的個人意願。

    如果孩子年滿18歲,可以停止支付子女撫養費。 但是,如果父母正在接受高中以下的教育或無法獨立生活,他們仍然有義務繼續支付子女撫養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67條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不能獨立生活的未成年子女、成年子女有權要求父母支付子女撫養費。

    父母不履行撫養成年子女的義務,或者沒有工作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有權要求成年子女承擔贍養費。

    第1068條:父母有權利和義務教育和保護其未成年子女。 未成年子女對他人造成傷害的,父母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13. 匿名使用者2024-01-29

    13歲——說大不大,說小不小。 然而,我發現今天的孩子更聰明。 特別是家庭不和睦的孩子比較早熟。

    從你想“獨自帶走弟弟”的事實來看,你是乙個有勇氣和責任感的懂事孩子。 然而,他畢竟還是個孩子。 舅舅給你以下建議:

    1. 在做決定之前讓自己冷靜下來。 否則,在匆忙中,您認為的很多問題都可能出錯。 先找個沒人的地方,自己想一想,是不是陷入了誤會。

    你認為:與其考慮你和誰在一起,不如試著與你的父母和解。 其實,父母和好是哥哥最大的心願。

    說得好。 所以讓我們從現在開始,讓我們不要去想我們曾經和誰在一起? 讓我們從考慮如何調和它們開始。 別急! 即使法院判決離婚,仍有再婚的可能。 因此,讓我們首先考慮調和它們的可能性。

    第 1 步:給自己信心。

    首先,不要放棄調和它們的可能性。 如果你沒有信仰,你就不會想出辦法,這無異於放棄了與他們和解的可能性。 如果你有信心,你會再試一次,再想一想。

    第 2 步:給自己勇氣。

    你才13歲,你的力量真的很有限。 但是,我發現你很勇敢。 非常好。 如果現在給你乙個“夫妻和好”的方法,你敢這樣做嗎? 如果你敢我再教你一遍:如何給自己力量?

    第 3 步:給自己力量。

    1.科技的力量——你可以到這裡的“都娘”進行諮詢,這意味著你對計算機和網際網絡有了更多的了解。 所以,你現在開始改變問題的內容。 將“我和誰在一起”改為“如何調和丈夫和妻子”。

    繼續向“獨娘”請教“如何讓夫妻和睦相處? 2.親情的力量——你的父母目前正在把精力投入到“離婚”上。 先不要找他們。

    再看看有沒有親戚更關心你。 讓他們來幫助你。 至於為你做什麼?

    稍後再談。 你首先使用感情的力量。 3.**的力量——你讓親戚帶你去當地**。

    他們不在乎,由你來決定。 你告訴他們,“如果你不在乎,我就沒有家了,所以我必須找到乙個**。

    4.**的力量——如果電視、微信、微博支援。 你的能力將是驚人的。 5.專家的力量——如果以上方法都行不通,請親戚幫忙,送父母去天津電視台-愛心防禦專欄組。

    雖然大爺回答了問題,但他也不得不這樣做。 舅舅已經50多歲了,我真的不想看到你和你哥哥失去家人。

  14. 匿名使用者2024-01-28

    您不是成年人,您不能獨立生活,監護人將由法律指定。

  15. 匿名使用者2024-01-27

    你才十三歲。

    或未成年人。

    法院將判給您。

    一位家長自帶乙個。

  16. 匿名使用者2024-01-26

    我想自殺。 讓我的父母和弟弟活得好一點。

  17. 匿名使用者2024-01-25

    我和你的情況一樣,我沒有兄弟。

  18. 匿名使用者2024-01-24

    嘿嘿,我得跟著乙個,我哥哥得照顧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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