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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男朋友婚前有輕微殘疾,後來又說自己有殘疾,想離婚,我覺得如果女方通過結婚向男方索要很多禮物,婚後又要求離婚,那應該是騙婚。 如果女方在結婚時不要求禮物,或者男方給女方的錢很少,而女方在婚後要求離婚,就不是欺詐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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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應該算結婚,因為你在婚前就已經結過婚,後來發現殘疾比較嚴重? 但是,這是可以接受的。 為什麼他的愛人是殘疾?
我現在接受不了,畢竟現在兩個人有什麼樣的危險,我能有什麼樣的危險? 一起去過上了好日子。 我不認為感情可以在婚姻中被欺騙。
來測量。 不應該算結婚,因為你在婚前就已經結過婚,後來發現殘疾比較嚴重? 但是,這是可以接受的。 為什麼他的愛人是殘疾?
我現在接受不了,畢竟現在兩個人有什麼樣的危險,我能有什麼樣的危險? 一起去過上了好日子。 我不認為感情可以在婚姻中被欺騙。
來測量。 不應該算結婚,因為你在婚前就已經結過婚,後來發現殘疾比較嚴重? 但是,這是可以接受的。 為什麼他的愛人是殘疾?
我現在接受不了,畢竟現在兩個人有什麼樣的危險,我能有什麼樣的危險? 一起去過上了好日子。 我不認為感情可以在婚姻中被欺騙。
來測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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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騙婚姻。 這可能是一種欺詐犯罪。
欺詐是非法占有財產的目的。
如果有這樣的功能。
然後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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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就知道男友的狀況,結婚後又想離婚,這顯然是出軌婚姻,騙取男方的彩禮、禮金,這些**都應該被繩之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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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他們都是聰明人,腦死亡的人不會做出**。 如果你說婚前手殘,婚後發現自己腦殘,可以選擇離婚。 離婚有兩種方式,法院離婚和在民政部門婚姻登記處協議離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離婚法》第四章第三十一條 一男一女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 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處申請離婚。 當婚姻登記機關確定雙方確實願意,子女和財產問題得到妥善處理時,應當簽發。
第三十二條 男女要求離婚的,有關部門可以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1、民政部門之間的協議方便。
起草離婚協議的過程要非常謹慎,千萬不要操之過急,必要時最好請律師檢查一下。 根據《婚姻登記條例》第三章《離婚登記》第十條 內地居民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共同到一方有永久居留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第十一條 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示下列檔案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和身份證;(二)本人的結婚證; (3)雙方簽字。
離婚協議應當明確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向,並就子女撫養費、財產、債務處置等事項協商達成意見。
如果雙方同意離婚,並能就子女撫養費和財產分割達成協議,則在2003年10月1日《婚姻登記條例》修訂生效後,到民政部門協商一致辦理離婚,非常方便。
2.法院訴訟離婚:方便又繁瑣。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章 離婚 第三十二條 男女要求離婚的,有關部門可以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如果配偶一方堅持不離開或同意離婚,但無法就子女的撫養費或財產分割達成協議,離婚的唯一途徑是通過法院訴訟。
對於你以上的想法我個人是贊同的,畢竟你是第一次,如果一直待到新婚之夜,那一定是一件難忘的事情,而結婚後如果如你所料,那就是悲劇,你後悔不著急,現在給他做乙個考驗,等他結婚的時候, 不過如果他很想要你,就不要心軟,心動的時候想想你的顧慮,畢竟你是第一次,好好珍惜,祝你幸福。
這很正常,生孩子可能有一定的不合理性,你之所以在婚前不想要孩子,是因為你可能沒有那麼大的經濟實力,而且你可能還沒有準備好在婚前為人父母,你可能在為自己的事業而努力,專注於事業而忽略了家庭。 生存的問題還沒有解決,那麼繁衍的意義何在? 首先,你應該從男人的心理上了解他,然後如果你不想生孩子,你可以和他討論一下,你不需要匆匆忙忙幾年。 >>>More
我覺得婚前同居不好,結婚的人會因為太了解對方而分手,婚前同居會讓大家提前厭倦,也許不會進婚姻殿堂,或者有婚約後同居更安全。
你說你的父母反對,那你要不要和他在一起? 如果你不打算和他在一起,那就算了。 如果打算在一起,也應該先做好父母這邊的工作。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