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沒有犯任何錯誤,我被老闆解雇了,老闆應該陪我去領工資嗎?

發布 社會 2024-05-26
11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11

    這取決於您在網站上停留了多長時間以及何時去過那裡。 按照你說的,雖然你沒有和老闆簽訂勞動合同,但你已經形成了事實上的僱傭關係。 如果你的老闆在乙個月內沒有和你簽訂僱傭合同,那麼他必須在接下來的每個月向你支付兩倍的工資。

    一年以上無勞動合同的,視為簽訂無限期勞動合同。 在這種情況下,如果你沒有過錯,如果老闆主動終止僱傭關係,而你同意,那麼老闆必須賠償你兩倍的遣散費。

  2. 匿名使用者2024-02-10

    您好,對於您描述的問題,律師回答如下:

    首先,您需要確認與雇主的僱傭關係的事實,例如工資單、考勤記錄和工作過程中的檔案。

    其次,勞動關係確認後,用人單位在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提前乙個月通知勞動者,否則應支付乙個月的遣散費作為代償金。

    第三,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可以要求經濟補償,賠償金額為經濟補償金額的兩倍。

    第四,協商不成的,攜帶相關材料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直接到單位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提起勞動仲裁。 祝福!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9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自受僱之日起乙個月以上一年以下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月工資的二倍。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按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向勞動者支付補償金。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8

    法律分析:用人單位解雇其工資的,應當自勞動合同解除之日起5日內一次性結清勞動者的工資。 用人單位拖欠工資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

    如果您對Senji仲裁不滿意,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強制執行。 此外,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如有違反,可以採取相關措施。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金; 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差額; 用人單位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支付額外補償金,補償金額不低於應付金額的50%但不超過100%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規定或者國家規定足額及時支付勞動報酬的;

    (二)向勞動者支付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

    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

    (四)解除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未按照本規定的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當然,你可以要求工資,如果你籤了勞動合同,老闆還需要賠償你其他損失。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這是違反勞動法的,他直接去勞動監察大隊告狀。 勞動監察局將依法處理此事,並為您伸張正義。

  7.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1、根據您的描述,如果老闆無故解雇員工,那麼老闆涉嫌非法解雇,您可以要求賠償,補償金按服務年限計算,每滿一年支付兩個月的工資,如果超過六個月且少於一年, 按一年計算,不足半年的,支付乙個月的工資(這裡所說的工資是指勞動合同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2、根據規定,用人單位不得無故拖欠員工工資,如果老闆拖欠工資,老闆的行為是違法的。

    3、建議與老闆協商薪酬和工資問題,協商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直接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帶上勞動合同或工資單、工作卡、同事證言等)。

  8.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你有僱傭合同嗎?

    如果你有合同,你可以去勞動仲裁!

    要求工資和補償!

  9.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依法規定,老闆要付給你8500元的工資。 他支付的10萬元和支付你的正常工資不是一回事。

    而且,在發生交通事故時,如果交通管理部門確定自行車過馬路的人為責任,你不必支付賠償金,你的賠償是基於道德,而不是法律依據。 當然,如果你確實有法律責任駕駛,你的車肯定已經購買了強制交通保險,所有合法經營的車輛在年檢期間都被迫購買了強制交通保險,所以保險公司會賠償。

  10.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沒有勞動合同。 如果你的心思不長,和老闆談談,記得記錄下來。 向勞動部門尋求仲裁。 你可以把它全部拿回來。

  11. 匿名使用者2024-02-01

    根據《勞動法》和《企業勞動爭議解決條例》的規定,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發生勞動爭議後,可以按照下列程式解決:

    1)雙方自行協商解決。雙方在自願的基礎上進行談判並達成協議。

    2)調解過程。雙方當事人不願自行協商或未能達成協議的,雙方當事人可以主動申請企業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並自覺履行通過調解達成的協議。 調解不成的,申請人可以申請仲裁。 當事人也可以直接申請仲裁。

    3)仲裁程式。一方或雙方可以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仲裁庭應當先調解,調解不成的,作出裁決。

    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生效的仲裁調解協議或者裁決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本程式是人民法院辦理勞動爭議的預備程式,即人民法院不直接受理未經仲裁程式的勞動爭議案件。

    4)法庭訴訟。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在規定的期限內向基層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民事訴訟程式進行審判,實行兩審終審制度。 法院審理程式是解決勞動爭議的最終程式。

相關回答
21個回答2024-05-26

不要用別人的眼光來評判自己,最了解你的不是別人,而是你自己。 學會反思,總結失敗和教訓,相信你會有乙個更好的未來。 如果你能正確地處理這些挫折,我相信這些挫折將成為你未來的寶貴財富。 >>>More

20個回答2024-05-26

工作總是被老闆批評,如果你沒有想法,你就要想辦法拓展你的想法,你可以向你的前輩請教,你可以和同事溝通,希望他們能提供一些幫助,不要因為老闆的批評而感到氣餒,你可以在網上檢視一些相關資訊,拓寬你的思維。

27個回答2024-05-26

不。 截至 2021 年 5 月,大潤發的老闆不是傑克馬。 >>>More

12個回答2024-05-26

前往您當地的勞動仲裁部門申請勞動仲裁。 如果您陳述的情況屬實,並且沒有其他過錯的情況,那麼可以說您絕對可以一次性獲得遣散費。 另外,如果你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在這種情況下,公司應該在勞動合同未及時簽訂期間向你支付雙倍工資,即當你向仲裁委員會提出申請時,你可以以公司未與你簽訂勞動合同為由提出申請, 一方面因為公司有過錯,你還能拿到半個月左右的經濟補償,另一方面因為公司沒有及時和你簽訂勞動合同,那麼除了你入職的第乙個月,之後每個月都應該有雙倍工資。 >>>More

24個回答2024-05-26

首先,你需要確定你的工作是否缺乏。

先找到自己的缺點,對解決這種事情是有益的,也是無害的。 一旦你之前做了讓老闆失望的事情,有些老闆會採取一些有針對性的行動,所以在解決被老闆冤枉的問題之前,先檢查一下自己的問題。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