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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往您當地的勞動仲裁部門申請勞動仲裁。 如果您陳述的情況屬實,並且沒有其他過錯的情況,那麼可以說您絕對可以一次性獲得遣散費。 另外,如果你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在這種情況下,公司應該在勞動合同未及時簽訂期間向你支付雙倍工資,即當你向仲裁委員會提出申請時,你可以以公司未與你簽訂勞動合同為由提出申請, 一方面因為公司有過錯,你還能拿到半個月左右的經濟補償,另一方面因為公司沒有及時和你簽訂勞動合同,那麼除了你入職的第乙個月,之後每個月都應該有雙倍工資。
鑑於您沒有勞動合同,在提起勞動仲裁時,注意向仲裁委員會提交您與公司實際存在勞動合同關係的證明檔案,如打卡記錄、工資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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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確定。
1.如果你不簽訂勞動合同,根據勞動法的規定,根據你的僱傭期限,你會得到雙倍工資,所以你可以到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仲裁處申請雙倍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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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去當地的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起訴他,這比提起訴訟更簡單,也可以達到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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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如果用人單位沒有簽訂合同,表明用人單位違法,用人單位可以隨時宣布辭職,並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 遣散費應根據在雇主的服務年限和每滿一年乙個月的工資支付給工人。
超過六個月但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不滿半個月的,給予勞動者半個月工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勞動關係成立,同時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受僱前訂立勞動合同的,自受僱之日起成立勞動關係。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工作條件的;(二)未及時銷毀登記冊,足額繳納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繳納勞動者社會保險費的;(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強迫勞動者工作,或者用人單位違反規章制度,命令勞動者從事危害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危險勞動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而不事先通知用人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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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親愛的你好,我沒有和老闆簽合同,工作了乙個月後,我說沒做直接走了,老闆也沒發我的工資。
2、如果無法與老闆溝通,可以向當地勞動仲裁部門或法律援助中心尋求幫助。
我沒有和老闆簽合同,工作了乙個月後,我跟老闆說我不會做,直接走了,老闆不發工資怎麼辦。
親愛的你好,老闆沒有簽合同,乙個月後老闆說他不會簽合同,他直接離開了,然後老闆不發工資,解決辦法是:1、和老冤寬班溝通。 2、如果無法與老闆溝通,可以向當地勞動仲裁部門或法律援助中心尋求幫助。
您好,親愛的,在沒有簽訂合同的情況下,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可能並不明確,因此建議在工作前與用人單位簽訂書面合同,以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首先,你可以和老闆溝通,問你為什麼後悔沒有拿到工資,並要求老闆給出乙個解釋。 在溝通過程中,您需要保留良好的證據,例如工作記錄、考勤記錄、工作內容等,以證明您的工作和勞動報酬。 <>
其次,如果你和老闆溝通沒有房租,你可以向當地的勞動仲裁部門或法律援助中心尋求幫助。 這些機構可以幫助您捍衛自己的權利,包括向老闆索要薪水、索要合同等等。 如果情況複雜或涉及法律糾紛,建議尋求律師的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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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1、公司的行為明顯違法。
2、《勞動合同法》實施。
用人單位不按照法定形式簽訂書面勞動應訴合同的,不僅不規避法律規定,還會產生賠償。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受僱之日起與勞動者同時工作超過乙個月但不足一年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月工資的兩倍。
3、未簽訂勞動合同的工人可以隨時離職,這會導致企業內部人員流動,不利於企業制度的管理,對企業文化是致命的; 如果您未經許可離開公司,您將不承擔法律責任。
綜上所述,建議大家積極維權,爭取雙薪補償。 您可以先申請勞動仲裁,如果仲裁失敗,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注意保留就業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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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勞動者受僱之日起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並應當自返聘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其次,在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後,公司應按照前約約定在工資支付日支付相應的勞動報酬,而公司未能在約定的工資支付日履行勞動合同,也明顯違反了《勞動合同法》。
在考慮上述情形後,勞動者可以依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向當地勞動仲裁部門申請仲裁,要求用人單位在工作期間支付雙倍工資,並及時支付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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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明顯是拖欠工資,他有權起訴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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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東可以帶著另外兩份辭呈到勞動局對他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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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您好,很高興回答您的問題<>
我親自和老闆簽了合同協議,但是我在老闆的公司工作了四天,不想每天做得太晚,老闆要我補償。 <>
從個人角度分析<>
第一天就籤了勞動合同,但第二天就不想做了,所以不能直接離開。 如果你直接離職,公司可以按照合同規定處理,你可能會被要求支付違約金,甚至可能影響到以後新工作的<>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明確規定,勞動者在簽訂勞動合同後,辭職完全是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但必須提前30日通知用人單位。
我親自和老闆簽了合同協議,但是我在老闆的公司工作了四天,不想每天做得太晚,老闆要我補償。
您好,很榮幸為您解答<>純段系列問題
我親自和老闆簽了合同協議,但是我在老闆的公共燃氣配送公司工作了四天,我不想做,因為小櫻每天下班太晚,老闆要我賠償。 <>
從個人角度分析<>
第一天就籤了勞動合同,但第二天就不想做了,所以不能直接離開。 如果你直接離職,公司可以按照合同規定處理,你可能會被要求支付違約金,甚至可能影響到以後新工作的<>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明確規定,勞動者在簽訂勞動合同後,辭職完全是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但必須提前30日通知用人單位。
如果方便的話,你可以詳細談談你的冰雹情況,老師會給你保密資訊。 它會給你乙個詳細的答案,並給你乙個解決方案<>
如果你和老闆簽了合同協議,那麼你就應該遵守協議的規定,如果你沒有遵守協議的知識,那麼你應該賠償老闆的損失。 你可以和你的老闆談判,看看你是否可以達成協議來減輕你的責任。
我是乙方,老闆要我賠償10000。
相當於違約金。
第一天籤了字,然後就去上班了,每天用釘釘軟體在公司打卡。
你可以和你的老闆談判,看看你是否可以達成協議來減輕你的責任。
如果你起訴我,我需要支付多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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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您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用人單位向您支付拖欠的工資、押金、經濟補償金、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從入職第二個月開始,最長11個月)、加班工資等; 從離職時間算起,勞動仲裁的訴訟時效為一年!
2、勞動爭議中,關鍵是要有證明勞動關係的證據,如工作證或工作證(最好加蓋公章)、工資卡交易記錄、工資單、印有公司名稱的工具、當地稅務局印製蓋章的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用人單位為您辦理的臨時居留證, 考勤記錄、社會保險繳費記錄、工單、同事證言(辭職和在職均可)、錄音錄影或其他有您姓名和公章或上司簽名的書面材料等;
3、申請勞動仲裁時,需攜帶仲裁申請書、身份證影印件、相關證明、用人單位工商登記資訊或營業執照影印件(北京不需要註冊資訊)! 立案後,**,再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仲裁委員會不予作出裁決;
4、若請專業人士指導,勞動案件可自行辦理,也可以勝訴,勞動仲裁委員會不收取任何費用。 在申請勞動仲裁期間,您不會被耽誤到新單位工作!
5、法律依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勞動合同法》第一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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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前提是您收集工作證據,例如工資單、打卡記錄等。
自願辭職不予補貼。 無過錯解雇有補償,過錯解雇沒有補償。 如果犯了非常嚴重的錯誤,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公司可以依法解雇該員工,並要求該員工賠償公司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