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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現行《婚姻法》的規定,即使婚姻分居兩年,婚姻關係也不會自動解除,而分居作為離婚的重要條件是最難證明的。
建議你向法院提出離婚,如果實在找不到人,法院會宣布傳票的送達,你之前起訴離婚的判決書可以作為雙方關係確實破裂的證據。
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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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條 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 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處申請離婚。 當婚姻登記機關確定雙方確實願意,並且子女和財產問題已得到妥善處理時,簽發離婚證。
第三十二條 男女要求離婚的,有關部門可以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 如果關係確實破裂並且調解失敗,則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調解不成的,應當准予離婚:
1)重婚或與配偶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不良習慣且不改的人;
4)因感情不和分居兩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關係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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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存在自動解除關係這樣的事情,建議您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會嘗試送達或宣布送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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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規定,分居兩年可以算是自動解除婚姻關係,但該做的手續還是要辦的,而且要有法律依據,不然以後再婚就麻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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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雙方同意離婚,或一方起訴人民法院離婚,夫妻雙方因感情不和已分居兩年,關係確實破裂,調解無效,方可准予離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79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有關組織可以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審理池仁離婚案的人民法院應當進行調解; 如果關係確實破裂,調解失敗,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調解不成的,應當准予離婚:
1)重婚或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反覆教養的不良習慣,沒有改掉;
4)因感情不和分居兩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關係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離婚,雙方分居一年以上,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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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婚姻法》第32條的規定,可以看出,分居兩年後,由於感情不和,在戀愛之人可以解散、破裂的情況下,可以做到。 因此,需要注意以下幾點: 1、分居兩年應為連續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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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年的分居只能作為離婚的條件,不能自動解除。 必須辦理離婚手續,依法取得離婚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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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群鏈中生活兩年後,我可以單方面解除婚姻嗎? 我們國家沒有自動離婚這樣的事情。 離婚有兩種方式。
一是夫妻雙方協商達成協議,到民政部門辦理離婚手續,領取離婚證。 一是協商不成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那麼,法院是否裁定離婚的標準是夫妻關係確實破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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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兩年不能自動解除婚姻關係,需要到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
兩年的分居不會自動導致離婚。 婚姻不會自動解除。 因情感不和而分居兩年只是准予離婚的條件,如果能證明因感情不和而分居已分居兩年,法院應准予離婚。 >>>More
我碰巧看到你的問題,覺得有點意思,就說說你的想法吧,我覺得人家喜歡新恨舊,眼前的男生氣質和品味都和你男朋友不一樣,你覺得很新鮮,你很渴望了解他,和他在一起感覺真好, 對,但你根本不了解這個人,你對他的好感都是你一廂情願的捏造的 如果你們真的在一起了,而他並不是真的很喜歡你,他可能對你很冷淡,不在乎你,你能忍受嗎 其實男人和女人都會喜歡好看優秀的異性, 這是人性,我建議你可以試著找點東西轉移你的注意力,過段時間再回來,你可能沒有那麼喜歡那個傢伙,換句話說,這只是你的衝動,僅此而已,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我和男朋友也有性格衝突,我們吵架不讓步,每次吵架,父母都不反對我們,甚至他的父母也很支援我們,他們想讓我嫁給他,但是我們大吵了一架,父母反對我們,有一天, 我們真的分手了。雖然不知道他是怎麼想的,但當時我真的很想忘掉他,畢竟吵架太激烈了,結婚後也不想沒完沒了的吵架。 過了幾天,我以為他想不起來,想想我們的過去很痛苦,最後我決定回到他身邊,那天他碰巧來找我。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