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判在朋友圈道歉10天朋友圈最大的影響是,我覺得自己的生活有點沉悶比起別人豐富多彩的生活,我們自己的生活就比較無聊了,所以很多時候我們覺得這樣的事情都是比較,所以現在朋友圈的入口也關上了,因為很多事情看起來都不好看,最好不要看,當然,對於大多數情況來說,我們看到的可能只是表面, 就像微商一樣,微商的朋友圈已經夠豐富多彩了,但那並不是真正的我們自己的生活,我們能看到的只是事情的一面。
但對我們來說,朋友圈不僅是我們居住地的象徵,更是我們情感的發洩口,有時候很多話不知道該對誰說,只能通過發朋友圈來表達自己的感受和心情,這樣他們才能表達自己的感受,讓別人知道。
當然,很多時候朋友圈只是乙個情感的發洩,而不是乙個情感的發洩,我們要知道,在朋友圈裡我們也要謹慎言行,因為很多時候雖然我們沒有特殊情況來判斷自己是否違法,但有些情況下侮辱別人是不對的, 我們必須盡量避免這種事情。
在很多情況下,我們可能會覺得朋友圈是自己的地方,沒有人可以管理自己,但說實話,這樣的想法是錯誤的,大多數時候,我們需要知道,很多時候我們可以在朋友圈裡說些什麼,但如果是對人的言語攻擊, 其實是錯的,當然,你不在乎也沒關係,因為總會有你受苦的時候,我們不應該這樣做,這樣的事情可能會發生,但重要的是要明白,當然,並不是所有人都會破壞你的小任性這種事情對我的朋友圈其實沒有多大影響
-
其實對我朋友圈影響最大的應該是影響我的**,因為我的朋友圈裡有很多微商。
-
很多商品。 如今,朋友圈每天都在銷售各種商品。 它完全變成了乙個小銷售場所。
-
我覺得朋友圈是發洩情緒的地方,也是我收穫快樂的地方,雖然現在很少發點瞬間,但我覺得朋友圈還是帶給我很多的。
-
1.我想念一起度過的時光,我想念你的笑聲! 謝謝你的好! 只是我不知道該怎麼在乎! 給我們乙個機會,讓我們回到原來的樣子!
2.在黎明之前,我們都渴望看到黎明; 但他也怕被太陽曬傷! 讓我們談談吧! 願我們能夠與黎明攜手共進; 我不想傷害太陽兩次!
3.忘記所有的不愉快,我們永遠是朋友,對吧!
4.你生氣了,我知道我錯了,請原諒我的魯莽和無知。 把我帶給你的煩惱還給我,我要用世界上最燦爛的陽光填滿你的心。 原諒我,朋友。
5.我曾經愛過你,這是真的; 我仍然愛你,這是真的。 曾經痛苦,這是真的; 這仍然很痛苦,這是真的。 回來吧,我愛你!
6.我不會告訴你誰因為我的錯而陷入困境。 此時此刻,我只知道,沒有你的匆忙,我度過每一秒,因為我的心只會錨定在你身邊。 寶貝,對不起,我愛你。
7.不管你現在怎麼解釋,在你面前都是蒼白無力的,默默地等待著你的原諒,卻讓你知道,一顆愚蠢的心在等待你的原諒。
8.也許我的天真刺痛了你的心! 因為我真的很想見到你,所以我心裡從來沒有那麼在乎。 原諒我,好嗎?
9.別生氣,下次我不會再這樣做了,好嗎?
10.無意中讓我傷害了你。 我的心臟也感覺不好! 希望你能理解,給我乙個彌補的機會! 重新開始接受我!
-
看到這個對比標題,我特意搜尋了這條新聞,了解了事情的來龍去脈。 原告勝訴,被告被判在朋友圈道歉10天。 我覺得這件事的結果是合理的,也可以約束一些人在網上的言行,避免網路暴力。
網路是乙個開放的平台,但它絕對不是乙個你可以為所欲為的平台。 很多人認為網際網絡是虛擬的,想說什麼就說什麼,言論自由,反正沒人在乎,也沒人問。 其實這種心理是很不正確的,言論自由並不意味著你可以惡意批評別人,你需要對自己所說的話負責。
目前,《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名譽權案件若干問題的答覆》也明確規定:“以書面或者口頭形式侮辱、誹謗他人或者損害他人名譽的,視為侵犯他人名譽權; 未經他人同意發布他人私隱或者以書面、口頭形式公開他人私隱,致其名譽受損的,按侵犯他人名譽處理。
相關網路管理部門一直倡導“綠色網路”,避免在網際網絡上發表辱罵和誹謗言論,否則將違反相關法律法規。 每個人都應該規範自己在網際網絡上的語言和寫作,不散布謠言,不散布謠言,不誹謗侮辱他人,不惡意誹謗他人。
網際網絡讓我們足不出戶就能了解很多知識,它的出現給我們的生活帶來了很多便利。 我們在網上購物、學習、交朋友等等,這讓我們豐富了我們的日常生活。 正因為如此,我們應該合理地利用網際網絡,而不是將其作為侮辱和誹謗他人的工具。
希望有關部門能夠完善網際網絡法律法規,讓那些有不良網路行為的人受到一定的制裁。 只要有嚴格的懲戒措施,相信大家都能規範自己的網路言行,網路環境就會變得更加積極。
-
我覺得挺恰當的,罵人的時候要道歉,如果乙個人罵人犯了這樣的錯誤,卻沒有懲罰他,那他以後罵得更厲害,犯錯就應該受到懲罰。
-
我覺得很貼切,因為我們也要注意自己在網際網絡上的一言一行。
-
沒什麼可做的,既然他做錯了什麼,就應該受到懲罰,這樣他才能吸取教訓,不再犯類似的錯誤。
-
我不敢在朋友圈隨便表達自己的感情,因為這是個人品質的體現,不能違背道德。
-
我現在不敢了,以前以為沒關係,但是最近我發現很多私隱被洩露了,現在我不會輕易向朋友圈送謝詞了。
-
其實我不敢隨便在朋友圈上表達自己的感受,因為我覺得我必須對自己在網上說的話負責。
-
這不是懲罰,而是一種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 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關於人格權的有關規定,侵犯他人名譽權和姓名權的,應當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包括制止侵權、賠償損失、排除障礙、消除影響等。
在朋友圈道歉是消除影響的一種方式。
-
在朋友圈誹謗他人,騙取他人錢財,發布惡意不實新聞。 如果您在外面違反了不太嚴重的道路交通規則,有時我們會要求您在朋友圈上發帖。
-
將被處罰的行為包括在朋友圈公開罵人,所有朋友都能看見,在朋友圈散布謠言和謠言,在朋友圈買賣違法違章商品。
-
不,我甚至很少在朋友圈上發帖,因為現在朋友圈裡的人有朋友、同事和商業夥伴,所以我不想展示我的生活或發洩我的憤怒。
-
我不會在朋友圈發洩我的憤怒,朋友圈裡都是我的親戚、朋友、同學,我只會在朋友圈裡曬一些日常生活記錄和一些積極的事情。 在朋友圈發洩憤怒會讓人覺得這個人很情緒化,從而降低了個人的品味和修養,給人帶來了一些負面的東西。
-
是的。 有時候身邊的人或事總會讓你很煩躁,這種憤怒需要發洩,但你一般都不能和家人或者朋友傾訴自己的內心感受,也許抱怨的物件是家人和朋友,那麼朋友圈就成了合格的渠道。 但我通常會遮蔽其他人,這樣我就只能看到他們,以避免社會性死亡。
-
是的,但不會罵人,只會諷刺,所以看來朋友圈不能隨便罵人,他們會受到懲罰的。
-
不,因為朋友圈裡的朋友比較複雜,發洩憤怒對我來說沒用,也不需要用朋友圈來證明自己過得怎麼樣,也不想在朋友圈裡分享自己的事情。
-
不知道該怎麼做,因為朋友圈裡的人很多,而且有很多人不熟悉,我覺得大人應該控制好自己的情緒,盡量不要在朋友圈發洩自己的憤怒,這樣會對自己產生不好的影響。
-
我平時不會在朋友圈裡這樣做,因為我是乙個非常理性的人,所以我不會做這些非理性的行為。
-
當你情緒激動時,你可以深呼吸來調整你的情緒。 但請記住,你不能大聲說話並控制你的話,否則你會受到應有的懲罰。
-
首先,我們需要讓自己成為乙個有實質的人。 只有這樣,你才能從根本上控制你的言論。
-
要想控制自己的言語,首先要控制住自己的脾氣,不要一遇到就用語言暴力來解決事情,這樣會造成不好的後果。
-
慢慢地,法律有時可能並不完整,所以它不斷被修改和糾正。 而我們在日常生活中一定要做乙個懂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不要讓這些事情發生在我們身上,都是不禮貌、不負責任的行為。
-
朋友圈雖然是私密的,但也是公共場所,因為你發什麼,別人都能看到,在公共場合侮辱別人,用侮辱性語言誹謗別人也是正式的犯罪,所以就算是你自己的朋友圈也要守法。
-
如果只是兩個人私下互相罵,當然也遠沒有達到犯罪的標準。 這件事是因為發在朋友圈裡,並沒有遮蔽其他人,所以如果你真的想一想,哪怕是在公共場合侮辱別人,這性質就完全不同了。
-
這不是犯罪,但可能會侵犯他人的名譽權。 發洩的方式有很多種,雖然朋友圈比較私密,但隨意罵人是不對的。
-
雖然在朋友圈裡罵人不算犯罪,但在當時也是一件非常不好的事情,有必要阻止這種情況的發生。
-
目前沒有規定,但遲早會有這樣的規定,現在網路環境越來越受關注,在朋友圈罵人無異於網路暴力,應該有相應的規則來制止。
-
在朋友圈罵人,就相當於以往的大字報,有損別人的聲譽。
朋友圈相當於公共場所的一半,在公共場合誹謗他人,或損害他人名譽是違法的。 判朋友圈道歉10天,也是非常人性化的執法。
-
在朋友圈罵人不是犯罪,而是道德品質問題。 如果你的朋友有什麼問題,或者你們之間有什麼衝突,即使不能坐下來交流,也可以一直和對方說話,把他當成空氣,這樣你就不會在你們共享的朋友圈裡誹謗別人,在背後說別人的壞話,甚至侮辱別人。
-
在朋友圈罵人不是犯罪,但道德不是很好。 這種做法感覺不是特別好,所以有些人受不了。
隨著現在網際網絡的發展,我們身邊也出現了各種各樣的交友軟體,而對於微信朋友圈、微信群、微博公開侮辱他人,這也是違法行為,在社交平台上公開侮辱和誹謗他人,被誹謗者可以用合理的法律**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因為這樣的行為已經嚴重侵犯了自己的名譽權,而且對於朋友圈的罵人被判了十天道歉,對於這樣的處理方式,也許大家都有不同的看法,但對我來說,我覺得這種待遇有點不合理, 因為對於這樣的事情已經嚴重影響了別人的聲譽,只要這麼倉促的解決就能解決這樣的問題,那麼以後發生這樣的事情,能有一定的保證嗎?<> >>>More
我曾經為了學習,試過三天不刷朋友圈,但一開始真的做不到,我開啟手機,看到了紅點,一直想點進去看一看,其實也沒看到什麼值錢的東西。 可能是因為習慣。 我不去想它。 >>>More
從社交軟體的流行到現在,我們看到的越來越普遍,其實社交軟體是人與人之間交流的一種很好的方式只是現在我們更多的人選擇把自己的社交軟體鎖起來,不讓任何人隨意看到自己的動態,其實這也讓很多人無法直接關注對方最近的情緒動態! 不知道什麼時候出現了“三天可見”的設定! >>>More
Moments設定只能觀看三天,這也是幾個月前出現的一大亮點。 對於我這個不怎麼求助於朋友圈的人來說,其實並沒有什麼影響,這種做法也算是對我私隱的一種保護,我還是支援的。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