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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不同意請假,那就證明領導的心是石頭做的,所以你直接辭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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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遇到家人去世,領導不批准請假,那麼這種工作就應該放棄,因為死者是最大的,連因病去世的家屬都不能親自參加,那麼這種工作就不值得珍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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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不批准請假,也要去參加葬禮,這是一種孝順,不能因為不批准請假就停下腳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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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種情況下,我建議您盡快辭職。 因為這種情況說明你的領導是乙個非常冷酷的人,即使你為他付錢和工作,他也不會把你當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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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這樣的領導,直接回家參與乙個家人的死亡就足夠了,在這樣的領導下不會有任何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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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應該主動向他說明情況,如果你還是不同意,你可以辭職,我想這樣的領導。 這是乙個不太接受的領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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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找領導,知道情緒和原因,讓他明白自己的誠意,如果還是不同意,那他就只能堅守本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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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時候,要冷靜下來,多次與領導談判,以良好的態度與他溝通,相信領導可以批准請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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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地知道,情感地行動。 不批准為親人哀悼而休假的領導可以看出,公司沒有前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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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三代以內的直系親屬,連喪假都沒有的公司為什麼要容忍他,如果不是三代以內的直系親屬,領導會有理由批准你的請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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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這種情況發生在我身上,我寧願讓我的老闆扣除我的工資,也不願回家。 因為家庭是最重要的,比工作重要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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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這樣的事情,如果領導不批准請假,那我一定會回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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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會正常走一遍流程,如果他不同意我,我就不理他,直接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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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點是,我祖母去世時,相關的國家政策沒有這個喪假規定。 喪假僅適用於父母、配偶和子女的死亡。 但奶奶也是直系親屬,一般情況下,奶奶去世向領導請假時,領導一般都會批准。
其次,當你請假時,領導會問你:“你必須回去嗎? 這句話顯然有幾層意思:一是領導明白這不是必須批准的假貨。
第二個是有些任務需要你餓著肚子去做工作。 第三,如果你家裡有很多人在照顧葬禮,你不回去就不能回去。 第四是看你的態度。
那麼在這一點上,你必須權衡一下。 請問領導,學校有沒有重要而緊迫的任務? 如果領導肯定地告訴你,有什麼工作需要你完成,沒有你就做不了,你應該專注於工作任務,並明確表示你不會回去。
畢竟,領導者希望他們的下屬把他們的工作放在第一位。 這樣一來,領導也會覺得你關心大局,會體諒學校的情況。 如果領導說雖然工作任務繁重或者績效指標需要完成,但不是很緊急,那麼你可以說一兩天之內可以盡快回去,先把工作交給同事,這樣不會影響工作。
這樣,領導基本上會做出批准你請假的決定。
第三點是,無論領導者做出什麼決定,都必須正確對待。 如果領導不批准你的離職,說明你的工作能力是有把握的,是有價值的,你必須調整心態和情緒,積極努力完成工作。 如果領導批准你請假,你必須恪守承諾,處理好葬禮,立即趕回崗位,感謝領導,加倍努力完成工作任務。
這是專業人士成熟的標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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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不同意請假,我就得回家,而且無論我的工作多麼重要,都不如送我已故的家人走最後一趟重要。
如果領導不批准請假,可以直接回家。 先不用擔心工作的事情,不管是被解雇還是降職,把這些事情拋在腦後,船自然會直奔艦橋,等你忙著家裡的事情,工作的事情就解決了。 不管領導以後給你什麼懲罰,你都會繼續做下去,如果你被解雇了,你就會換工作。
現在你的主要任務是回家安慰你悲傷的親人,做你該做的事,最後一次見到你已故的親人,讓他安心地走完最後的旅程。
如果因為領導不批准請假而不回去,不僅會被其他親戚指責為太冷漠,只承認錢,不承認感情,還可能要被內心的愧疚折磨一輩子,無法安心。
我真想罵你的領導,太沒有人情味了。 死者大,公司又不是你自己的員工,你乙個人不會影響公司的運營,但你的領導連幾天的事假都不願意給你,這樣的領導注定沒有多少上公升的空間。
就算領導不批准請假,那又怎樣,如果你因為堅持要回去而被領導解雇,那也沒什麼好後悔的,你的領導這麼大的事情都不為員工著想,在這樣的公司工作能得到什麼?
不要在你的生活中留下遺憾,你可以重新找到工作,但如果你不回到這樣的事情,你就不會有後悔藥可以吃。 如果領導不批准請假,你就先回去,你現在最不應該做的就是看看你已故家人的最後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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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很多人都在為找好工作發愁,雖然現在找工作很容易,但很難找到乙份滿意的、非常人性化的工作。 很多公司的制度非常僵化,請假非常困難,即使家裡出了什麼事,員工也是不允許請假的。
如果家屬去世了,總單位會盡快放假,畢竟家屬已經去世了,不去辦喪事當然會讓你後悔一輩子。 但是,有些職場一點都不盡如人意,明明家人已經去世了,卻因為各種原因不准請假,到時候怎麼辦?
首先,家裡人死了,你請假的理由很正當,沒有什麼比這更重要的了,所以不管是誰不讓你請假,他肯定是錯的。 然後就看你在哪個單位了,應該單獨討論。
如果你在國企工作,那你就直接告訴領導,回家就行了,你不用在乎他同意與否,總之,如果你是體質之外的員工,就不要理他,頂多不做,反正工資這麼低,連一頓飯都不夠。 如果你是機構裡的員工,你就不用擔心,反正你的直屬上司是不能開除你的,如果你想開除,除非是省級負責人,省級負責人根本就不在乎這種事情,而且你要付出很多費用才能解雇, 沒有人會承擔這個責任。
如果你是民營公司的員工,但我的印象是,這種事情在民營公司從來沒有發生過,一般比較人性化和合理。 所以如果真的遇到這種民營企業,是沒辦法的,畢竟是家裡的事情大,只能曠工了。 最多不在這裡工作,否則會被扣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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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你覺得你的家庭重要,還是你的工作重要,毫無疑問,當然是你的家人,當你的家人去世參加他的葬禮時,這不僅是對死者的尊重,也是你對他的懷念的反映。
如果你已故的親人沒有任何感情,而你去參加葬禮只是為了挽回面子和應付,那麼哪個更重要,去不去,就看你自己權衡了。
但是,如果我最重要的親戚去世了,更不用說工作了,我想我連飯都吃不上,所以即使我留下來工作,也沒有效率。
一旦你決定要去參加葬禮,那麼任何障礙都不是問題,你必須明白,腿在你身上,只要你想去,沒有人可以阻止你。 <>
首先,你可以向領導報告你的情況,告訴他你和那個親人的關係有多深,以及你有多想最後一次送他走。 用感情去了解它,用理性去感動它。 讓領導者感同身受,感同身受。 我相信乙個通情達理的領導者會同意的。
如果是因為公司有特別重要的事情要解決,可以請假時間短一點,一天,半天,前一天處理一些重要的事情,把需要做的事情交出去,只要工作過程不耽誤,一般都很容易請假, 你要知道,沒有任何人,世界就會轉過來。
如果你把以上都做了,還是不同意,那你就先走了,大不了就是判你曠工,從你身上扣一點工資,如果你不幸被解雇了,那也不要太難過,畢竟根本就沒有同理心,別留下來! 在他們眼裡,他們只有利益,根本不把員工的照顧放在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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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你現在還在考慮該怎麼做,那是你的問題。
自古以來,人的生命就岌岌可危。 無論它有多大,它都比人類的生命還要大。
當員工在公司工作時,它不僅僅是簡單的合作或僱傭關係。 應該是個人與企業之間相互尊重、相互認可、價值觀一致。
乙個企業紀律嚴明是一件好事,為了控制員工無故請假、被動懈怠,休假制度比較嚴格,這是可以理解的。
但當真的有事情發生,而且是家屬去世這樣的大事時,領導居然不批准請假,這已經不是企業紀律嚴不嚴的問題了。 這是公司價值觀的畸形和領導者的性格。
我們在社會上工作,說白了,就是謀生的職業,我給公司買單,公司給我發工資。 這是一種非常平等和公平的關係。
而現在有些企業,員工在它面前簡直就是乙個弱勢群體,平時受制於各種企業規章制度,有的合理,有的不合理,但總的來說,很多員工為了保住自己的工作,選擇忍氣吞聲,覺得多總比少好,久而久之,也為一些無良企業的聲望做出了貢獻。
具體說到你的事情,家人的死,應該是最親近的人,沒有商量的餘地,送家人走最後一程,責任是不可推卸的,如果你很誠懇地請假,領導還是不批准,那我只能說留在這家公司沒有意義, 而且做人沒有最低限度的尊重,所以做生意不會好**。
最後,我想給你乙個建議,那就是,如果你不想要這份工作,你必須讓你的親戚搭便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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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員工來說,請假意味著出勤獎沒了,他們不會無緣無故地想請假,而是怕自己真的要請假,領導不會批准請假。
在公司人事部工作,員工請假一定要來報到,但決定權不在我們手中,領導允許你請假,人事部可以給請假單,以便登記你的請假記錄,每個月末是公司的緊張期,業績衝刺, 考勤分揀,乙個員工很著急過來請乙個星期的假,一兩天就能理解,或者在這麼特殊的時期,一周簡直就是割肉的領導,同事們很傷心地說家人已經去世了,但鐵石心腸的領導卻不為所動。
面對這樣的情況,同事們很心疼,直接辭職,對不起同事,也覺得領導不親近人,這樣的領導眼裡只有利益,沒有偏袒,也許辭職是個不錯的選擇,雖然丟了工作,但同事可以回家看望家人最後一面, 這就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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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變化,喪假和遠距離假的實施確實出現了一些新情況、新問題,給員工特別是岳父母或岳父母帶來了一定的現實困難。 出台涵蓋企業全體員工的婚喪假法律規定,增加喪假天數,有利於緩解親屬喪葬處理壓力,對尊重傳統文化、促進家庭和諧、社會和諧具有現實意義。
目前,我們正在研究婚假和喪假制度的調整,目前,整個事件引發了網友的熱議喪假的規則是什麼? 讓北京駿永律師事務所首席律師張景輝律師來告訴你。
喪假是指根據原國家勞動總局、財政部《關於國有企業職工婚喪假、旅遊假有關問題的規定》,國有企業職工直系親屬死亡時,企業應當根據具體情況給予職工1-3天的喪假。
突然請假會對團隊專案產生影響,額外的工作量只能由同事完成或強行調動,不利於工作分配的平衡和團隊建設的穩定性。
如今,大多數企業都是按照“一蘿蔔一坑”的原則招聘的,所以當員工休假時,內部人力資源不可避免地緊張。 因此,應急預案是非常必要的,如何分配和協調額外的工作,如果有明確的規定,員工的臨時缺勤不會影響公司。
應急預案應考慮到交接的細節,包括職位調動、工作量分配以及相應的補救措施,如調整工時和工資。 只有做好應急預案,才能避免員工請假時的恐慌。
《勞動部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一條規定"在勞動者依法享有年假、探親假、婚假、喪假期間,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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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這很重要。 結婚的人經常說,他們希望得到最親近的家人的祝福,也就是說,他們理解他們。 所以,對家庭的理解,不僅僅是表面上對你的做法的簡單理解,而是理解之後,你才能支援你,認可你,並深深地祝福你,這也是我們得到家人理解的最重要原因,因為家人就在身邊,如果你得不到他們的理解, 他們會對你的所作所為產生情緒,這會影響你們未來的感情,無論是生活還是心情都會受到很大的影響,而你不能有任何太大的脾氣,因為他們都是你最親近的人。 >>>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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