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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自願的,那麼它是合法的。 但是,您上面所說的應該定期糾正,這意味著您必須購買它。
很多學校都是這樣,要求學生購買大量材料,名義上是自願的,但實際上強迫你購買。
作為學生,我見過很多這樣的伎倆,也有人反抗,把**打到教育局。 但是,結果是材料買了,但學校沒有統一購買,學校做了乙份清單,讓學生家長自己購買。 結果,一些家長和學生擠了捏腦袋,買不下。
我不得不借用別人的副本。 不,不,不,因為老師會在課堂上說話。
咱們學校更厲害,開學一開,就給大家發了幾十份資料(比課本還多),學期中途才收錢,而且不提前通知他們,乙個月的生活費幾乎都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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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老師教育學生的一種方式,隨時觀察學生的行為,掌握學生的動態,所以我認為這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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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額。 不,這並不意味著他們沒有違法。
但他的行為是不道德的!
學校或老師確信回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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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根本不違法,老師也是為了你(如果是你)或者你的孩子好,我不明白,為什麼現在老師在社會上這麼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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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試教育破壞了學生的天性,學校領導榨取了家長的血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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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關於教師是否可以為學生購買材料,沒有統一的宣告。
因為從家長的角度來看,一方面,資訊量越大,可能會增加學生的學業負擔; 此外,還有老師收取佣金的嫌疑;
從老師的角度來看,可能純粹是為了讓學生提高成績,說實話,對於大多數人來說,學習是沒有捷徑的,多背越來,肯定會提高他們的成績。
此外,沒有足夠的政策檔案規定學校和班級安排學生去某些書店購買課外書籍是違法的!
1.政策支援。
1.《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範(2008年修訂版)》第五條:教師——教師職業的內在要求是堅持高尚情操,知名貴恥,嚴於律己,以身作則。
穿著得體,說話得體,舉止文明。 關愛集體,團結協作,尊重同事,尊重父母。 作風端正,誠實正直。
有意識地抵制有償輔導,不利用職務謀取私利。
同年發布的《教育部關於印發的通知》(教師2014年第1號)第三條第(八)款:組織、參加學生經營活動,或者強迫學生以營利為目的訂閱教材、報刊的;從上述檔案的精神可以看出,只有學校和教師“強迫學生訂購教材、報刊牟利”,才能認定為“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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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來說,教科書應由教育部指定分發使用,但對於輔導書籍,教師可以指導學生自行購買或經學生及其監護人同意購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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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訂購,但要小心被舉報,教育局不允許這種行為。
我認為你太緊張了,你正在做的事情把你推入了乙個非常糟糕的地方。 人是賤的,她知道你全心全意地愛著她,那她肯定不會理會你,只會把你當成備胎,因為你離不開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