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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0日晚,張少涵針對經紀合同糾紛案判決被推翻發表文章:“權利不是別人給的,而是自己給的。 i will fight for my rights!
據了解,張少涵被經紀公司青田與富茂唱片以違約為由被法院起訴,台北地方法院認定她解除經紀合同並不違法,高等法院裁定她必須賠償富茂唱片公司63萬元(約合人民幣15萬元)的服裝模特費用, 被最高院駁回,一審改判她必須賠償409萬元(約合人民幣98萬元)和青田4萬元(約合人民幣9600元),可以上訴。
張少涵之所以要求解約,要從20年前說起,2000年,張少涵和青天**簽訂了合同,雙方簽訂了協議,青天**將在6年內為張少涵錄製並發行10張**,然後青天將張少涵的合同轉讓給福茂唱片公司,但簽約9年後, 張少涵只放了6個**,於是張少涵先向青天和福茂提出解除合同,並要求賠償經濟損失。
福茂唱片對判決被推翻一事作出回應,對法院的判決表示了極大的尊重和感謝,表示自己很珍惜自己和藝人之間的友誼,當時之所以選擇打官司,是為了維護行業的道德,強調自己是對的,而不是人: “既然法院已經判決張少涵應該得到賠償,我們認為初衷已經達到。”這場官司已經打了很久了,我們希望這是終審判決,如果張少涵小姐不提出上訴,我們也不會要求其他什麼!
最後,祝願張少涵小姐再次在行業中大放異彩! ”
張少涵的姐姐回應了判決的改變:張少涵的姐姐回應了判決的改變,他說:“我們對判決感到驚訝,我們還沒有收到法院的判決,我們無法知道判決的原因。
根據張的回應,我們感覺她可能會繼續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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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少涵肯定會繼續上訴,因為權力本來就是要靠自己去爭取的,這是經紀公司的問題,必須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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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她會決定上訴,因為她明確表示她將為自己的權利而戰。 而且,勝訴方福茂公司之前確實很不負責任,耽誤了她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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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定會繼續上訴,這家經紀公司答應她十年內送6**,可是張少涵不紅的時候,她就沒有送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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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以張少涵的性格,他一定會選擇再次上訴。 張少涵不會讓那些侵犯她名譽的人逍遙法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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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少涵與經紀公司發生糾紛,與公司打交道時因證據不足而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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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少涵於2011年提出與經紀公司解除合同,但隨後原經紀公司提出索賠,張少涵與經紀公司打了多年官司,最終裁定張少涵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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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少涵確實沒能維權,主要原因是他自己的證據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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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權一般都是通過法律途徑尋求司法裁判,讓法院公正審判,是維權守法最直接、最有效的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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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找律師**自己的案子,起訴法院保護你的權利,不管是男生還是女生,你都要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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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張少涵在某社交軟體上表示,自己的權益應該由自己來爭取,態度特別堅定,張少涵的聲音似乎在回應之前的爭執。 不過,正如張少涵自己所說,傷害自己的人,可以讓自己比以前更強大。 現在,張少涵捍衛自己的權益,哪怕是九年的官司,也絕不承認自己會輸,這或許和張少涵的性格有很大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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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扶持,這些年張少涵在娛樂圈並不容易,再走紅,說明張少涵的性格和實力都很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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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為散布謠言的母親感到非常難過,她的親戚和那些人乙個接乙個地掉進了井裡,她的朋友也背叛了,真是心疼,我很生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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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人早期一直沒有被娛樂圈接受,在被接受之前,他吃了很多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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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少涵很小的時候,就需要外出打工,承擔起家裡所有的重擔,也經歷了很多艱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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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讓人心疼,我以前看娛樂新聞的時候,看到她還清了媽媽的債什麼的,她媽媽好像是個賭徒,然後罵她沒有良心什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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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從被告之前唱《我的天空局》,然後被前東家起訴9年終止合同,最後慧鶴也被指控拖欠裝修費,張少涵的一路走來,真的是悽慘不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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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她的事業很坎坷,面臨很多經濟糾紛,齊元子和母親的關係也不好,無論是生活還是工作,都給她帶來了很大的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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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張少涵很傷心,她的父母在她早年對她也很不好,她自己經歷了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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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少涵的事業比較成功,但家庭關係比較坎坷,得不到親戚的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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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覺得張少涵家的親戚是她的悲哀,實在是讓人心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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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少涵一路走來的失敗,是她的家庭,本來一路一帆風順,卻被家人反手了。
有幾個版本。
英文翻譯請學會選擇幸福,步驟不't be stopped by the after experiencing can understand what the dream is! >>>More
永不放棄“(又名《MVP情人》《海豚灣戀人》《天堂的婚紗》《愛殺17》《烽火孤兒》《公主小妹妹》《完美小姐我愛你》(又名《聽不見我愛你》未定,但可能性很大)。
張少涵最近一直在籌畫新的**,預計八月與大家見面,**“不朽”這個名字只是乙個傳聞,還沒有確定。 但這個籌備了一年多的**,絕對會讓人耳目一新。 敬請關注。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