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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關條約!! 《馬關條約》是清朝**與日本**於1895年4月17日(光緒21年3月23日)在日本下關(今下關市)簽訂的條約,原名《下關新條約》,在日本被稱為《馬關條約》或《日清和約》。 《馬關條約》的簽署標誌著中日戰爭的結束。
清朝以李鴻章和李景芳為代表,日本以伊藤博文和陸奧宗光為代表。 該條約是侵略國自《北京條約》以來強加給中國的最惡毒、最不平等的條約,它給日本帶來了巨大的利益,也適應了帝國主義國家向中國輸出資本的願望。 條約簽署後,由於俄、德、法三國的干預,日本將遼東半島歸還中國,中國向日本支付了3000萬兩白銀的“賞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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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是《下關條約》。 1 中國承認朝鮮獨立,廢除了中國和朝鮮之間的宗主國-附庸關係。 2 中國將遼東半島、台灣和澎湖列島割讓給日本。
3 賠償日本軍費2.5億兩白銀。 4、重慶、沙市、蘇州、杭州等地將開放為商業口岸。 5.日本可以在中國的通商口岸開設工廠。
《馬關條約》是自1860年《北京條約》以來外國侵略者對中國實施的最惡毒、最不平等的條約,它給日本帶來了巨大的利益,並適應了帝國主義國家向中國輸出資本的願望。 條約簽署後,由於俄、德、法三國的干預,日本將遼東半島歸還中國,中國向日本支付了3000萬兩白銀的“賞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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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關條約》,《馬關條約》讓日本占領了台灣省。 但我不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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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關條約》割讓了遼寧和台灣,後來在西方列強的干預下歸還遼寧。 當時,台灣已經被列為清朝的乙個省。
此前的《中俄愛會條約》和《中俄北京條約》也割讓了大片土地,但不應有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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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似乎不是乙個省,它屬於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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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條約》
《南京條約》是近代史上中國與外國簽訂的第乙個不平等條約。 道光二十二年(1842年),清朝在與英國的第一次鴉片戰爭中戰敗。 清**代表與英國在停泊在南京下關江上的英國旗艦康和裡(又譯為高華里)上簽署了《江寧條約》,又稱《中英南京條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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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沒有簽署《南京條約》、《北京條約》、《新朔條約》等羞辱國家的不平等條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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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國近代史上,外國侵略者迫使清朝簽訂了一系列不平等條約,其中占領中國領土最多的條約是中俄《北京條約》。
俄羅斯強行奪取了烏蘇里江以東40多萬平方公里的中國領土,烏蘇里江是《愛渾條約》中規定的中俄“共同管理”,結果中國完全失去了東北進入日本海的通道。
同時,《中俄北京條約》的簽署,為俄羅斯進一步占領中國西部領土創造了“條約基礎”。 十九世紀下半葉,俄國與中國簽訂了多項邊界條約,均為不平等條約,割讓中國領土140多萬平方公里,相當於今天兩個法國和乙個波蘭的總和。 該條約極大地損害了中國的領土完整。
吊鐘石橋是中國五條鐵路中最多的一座
首次將剛性鋼骨架旋轉軸向結構應用於鐵路橋樑的建設; 噸位最重,跨度最大; >>>More
可以說,第二次鴉片戰爭和太平天國運動的鎮壓是中國西化運動的導火索(原因),它使中國的一些**(李鴻章、曾國藩、張志東等人)意識到,為了使清朝不再受到外國列強的威脅,維持清朝的統治, 並提倡學習西方的先進技術,西化運動主要分為四個部分:1“自強不息”創立了一系列現代軍事工業。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