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釋和保釋原告有知情權嗎?

發布 社會 2024-06-05
22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11

    我無權知悉,取保候審條件:1.可以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補充刑罰。 (二)可以判處有期徒刑以上有期徒刑,取保候審,不危害社會。

    3 身患重病或懷孕或哺乳的婦女應予逮捕。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取保候審的,由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根據案件具體情況依法作出決定。

    取保候審程式:申請取保候審。 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人員、近親屬、犯罪嫌疑人委託的律師,有權提出取保候審申請。

    關於保釋的決定。 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收到取保候審申請後,應當自同意與否之日起七日以內作出答覆。 決定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檢察院檢察長、人民法院院長批准,並出具《取保候審決定書》和《取保候審取保候審執行通知書》; 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保證或者交納保證金。

    執行保釋候查。 取保候審的執行機關是公安機關。 公安機關在執行法律時,應當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讀《關於取保候審的決定書》,並讓他們簽名或者蓋章,告知其在取保候審期間應當遵守的規定。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審期間沒有違反刑事訴訟法第五十六條規定的,取保候審期限屆滿後,負責執行的公安機關應當將保證金退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並通知保證人解除保函。 在進一步調查之前,取保候審不得超過12個月。 取保候審期間,案件的調查、起訴和審判不得中斷。

    取保候審期限屆滿,或者發現存在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規定不追究刑事責任的情形,或者案件已經結案的,原決定機關應當作出撤銷取保候審的決定,並通知負責執行的公安機關。

  2. 匿名使用者2024-02-10

    被保險人和汽車保險押金購買者有知情權嗎? 你應該讓他知道該做什麼以及如何去做。 以後,我們一定要把事情做好,做乙個好人。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9

    原告可以被告知對方已取保候審,但對於保釋金額和保付人,擔保人沒有告知義務,如有異議,可以向上級投訴。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8

    保證金由被保候審人或其親屬支付,屆時將退還。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保釋和保釋原告無權知道! 這是司法機關的規定,規定交多少錢,就可以取保候審了!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您好,曲寶仁和郊區交了保釋金,原告也有知情權,這是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的特殊手段,謝謝。

  7.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取保候審只有在刑事案件審理過程中才有可能,取保候審只是辦理刑事案件過程中的強制性措施。 刑事訴訟中的原告是檢察官辦公室,而不是受害者。 在普通刑事訴訟中,它分為幾個階段,在偵查、起訴、審判的各個階段,辦案機關有權根據實際情況對犯罪嫌疑人採取適當的強制措施。

    被害人是刑事訴訟中的一方當事人,無權知道辦案單位對犯罪嫌疑人採取的強制措施的細節。

  8.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您好,保釋金和保釋金不是受害人的知情權,因為這是公安機關,也就是國家機關的干預。

  9.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瞿寶仁和保釋金的原告是否知道此事? 你沒有知情權。 GE人。

    屈擔保人與擔保人。 這一切都是為了。 有一定的責任。

    那你為什麼還要問這麼多? 這個問題必須保密。 是遷移到法律問題。

  10.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原告有權知道保釋金和保釋金。 因為在庭審中,原告會盤問擔保人提供的保釋金額。 因此,原告有權知道保釋金和保釋金的金額。 僅供參考。

  11. 匿名使用者2024-02-01

    這是法院的自主權力,沒有義務通知原告。 但是,原告也將被告知。 希望。

  12. 匿名使用者2024-01-31

    原告不需要知道這一點。 因為這是一種強制性措施,而不是最終結果。

  13. 匿名使用者2024-01-30

    讓我問你一些關於擔保人和擔保人有權知道的問題。

  14. 匿名使用者2024-01-29

    原告有知情權。

  15. 匿名使用者2024-01-28

    保釋和保釋原告當然有權知道。

  16. 匿名使用者2024-01-27

    保釋和保釋原告有知情權嗎? 原告有權指導擔保人和保釋金。

  17. 匿名使用者2024-01-26

    法律分析:1監督擔保人履行保函解除期間應當遵守的規定; 2.發現被保監人可能違反或者已經違反取保候審期間應當遵守的規定的,應當及時向執行機關報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六十七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以單獨判處管制、拘役或者附加刑的;

    (二)可以判處有期徒刑以上有期徒刑,取保候審,不危害社會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不能自理、懷孕或正在哺乳的婦女,保候審的,不會對社會構成危害;

    (四)羈押期滿,案件尚未結案,需要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的,由公安機關強制執行。

    第六十八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決定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的,應當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保證或者交納保證金。

    第六十九條 保證人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與案件無關的;

    2)履行擔保義務的能力;

    (三)享有政治權利,人身自由不受限制的;

    4)為該旅有固定的住所和收入。

  18. 匿名使用者2024-01-25

    請注意,在正常情況下,擔保人無權知道被保釋人的位置。 由於取保候審人的立場是個人私隱,所以項翔對保護人身安全和權益的問題持謹慎態度。 但是,如果保證人需要聯絡被取保候審人,可以向辦案單位提出申請,辦案單位將安排調解。

  19. 匿名使用者2024-01-24

    取保候審的保證金應當退還給被保函人,委託取保候審手續辦理完畢的,可以辦理完畢。

    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一條規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審期間沒有違反本法第六十九條規定的,取保候審期滿的,應當連同取保候審候審通知書或者有關法律文書到銀行領取退還的保證金。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式規定》第九十七條規定:取保候審人員在取保候審期間沒有違反本規定第八十五條、第八十六條有關規定,也沒有新的故意犯罪的, 有本規定第一百八十三條規定情形之一的,公安機關應當在解除取保候查、變更強制措施的同時,擬定退還保證金的書面決定,並通知銀行全額退還保證金。被取保候審的人或者其法定**人,可以憑退還保證金的書面決定書到銀行領取退還的保證金。

  20. 匿名使用者2024-01-23

    一般是可以的,**人也可以應付。

  21. 匿名使用者2024-01-22

    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有兩種方式可以保證取保候審:

    一是提供擔保人擔保。 換言之,被取保候審人必須提出有條件的人作為其擔保人,保證人必須承擔法律規定的義務,保證人可以被傳喚並能夠等待審判。 被取保候審人違反規定,保證人未及時報告的,對保證人處以罰款。

    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無論由哪個機關決定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確定保證人是否履行了保候審的義務。 公安機關認為應當對保證人處以罰款的,公安機關也應當作出決定,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不能對保證人處以罰款。

    一是提供保證金。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的,支付一定數額的現金作為擔保。 違反有關規定的,沒收保證金,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作悔罪陳述、重新繳納保證金、提供擔保人或者監視居住,逮捕。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審期間沒有違反有關規定的,應當在取保候審期滿退還保證金。 採用保證金的,保證金的數額由決定取保候審的機關根據案件具體情況確定。 要考慮犯罪的性質和情節以及案件中的其他因素,不能忽視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承受能力。

    如果確定較少的保證金金額為擔保,則不應要求較高的保證金金額。 保證金的收取和保管由取保候審執行機關即公安機關負責。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不能直接收取保候審保函。

    這兩類保證被取保候審的人始終處於危險之中,待審不與被保薦人或被取保候審人的某些經濟利益有誤掛鉤,從而增強保證人的責任感和對被取保候審人的約束力; 確保刑事訴訟活動順利進行。

    對被取保候審的人,決策機關不能要求其同時提交保證人並繳納保證金,也不能進行雙重擔保,只能選擇採用保證人和保證金兩種保證方式中的一種,不能同時使用。 取保候審案件主要適用於犯罪較輕、社會危害較小的案件,採用擔保人擔保或保證金擔保等單一形式的擔保,基本可以起到擔保作用。 取保候審不能防止社會危險發生的,依法採取更嚴厲的強制措施,即逮捕措施,而不是加大保障力度,解決。

    如果被保釋的人被要求提供兩種形式的擔保,一些符合保釋條件的人將沒有資格獲得保釋。 例如,有些人能夠提供擔保人但不能提供保證金,而另一些人能夠提供擔保但不能提供擔保人,保釋不能在這兩種情況下使用。

  22. 匿名使用者2024-01-21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五十五條(1996年3月17日修正) 保證人應當履行下列義務:(一)監督保證人遵守本法第五十六條的規定; (二)發現被保證人可能實施或者已經實施違反本法第五十六條規定的行為的,應當及時向執行機關報告。 擔保人違反本法第五十六條規定,未及時報告的,對保證人處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1998年12月16日最高人民檢察院修正)第四十三條 人民檢察院應當通知保證人履行下列義務:(一)監督保證人遵守刑事訴訟法第五十六條的規定; (二)發現被保監可能違反刑事訴訟法第五十六條規定或者已經發生的,及時向執行機關報告。 保證人承諾承擔上述義務後,應當在保函上簽字或者蓋章,取保候審。

    第五十一條 人民檢察院發現保證人未履行刑事訴訟法第五十五條規定的義務,未及時報告保證人違反刑事訴訟法第五十六條規定的義務的,應當通知清鷹市公安機關,提請公安機關決定對保證人的罰款作出決定。 構成犯罪的,應當依法追究保證人的刑事責任。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式規定》(1998年5月14日修正)第七十條 保證人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監督保證人遵守本規定第八十六條的規定;(二)發現被保監可能違反本規定第八十六條規定的,應當及時向執行取保候審的公安機關報告。 第七十一條 保證人應當填寫《保函》,並在《保函》上簽名或者蓋章。 保證人違反應當遵守的規定,保證人未及時報告的,公安機關應當經查實事實後,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出具《對保證人處罰決定書》; 並對擔保人處以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十二條 公安機關應當公布保證人處以罰款的決定,並告知其對處以罰款的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關於保證人處以罰款的決定》之日起五日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申請複核。 上一級公安機關應當自收到複核申請之日起七日內作出決定。 上級公安機關撤銷或者變更罰款決定的,由下級公安機關執行。

    首先,您必須滿足規定的條件,否則您將無法獲得***人的資格。 當然,大多數情況下,擔保會通過支付定金來提供,定金的具體金額會根據案件的實際情況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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