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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益嚴重的問題是海岸警衛哨所空虛,兵力短缺,戰鬥力下降。 嘉靜。
除了那些被徵召和附屬的人外,蜀和城垛都是被強行招募的。 他們一開始就不願意參軍,但在脅迫下,他們不得不世代相傳。警衛站軍士每月的口糧不夠養活他們的妻子和孩子,軍官們層層剝削,導致他們沒有錢治病,死後買不起棺材,妻子和孩子也沒有衣服穿。
軍官們為了換取每月口糧的不足,索取賄賂,往往敷衍了事,導致越來越多的士兵逃跑。 作為軍隊的主力軍屯,到了嘉靖中期,由於大亨和軍官的侵占和轉移,典當的買賣,士兵的逃亡,已經“埋了一半以上”。 福建的六支營地部隊只剩下40人,阜寧圍的人更多,但只有717人,實在是太短了。
浙江松門只剩下197人。 山東登州。
守衛就更少了,只有114名守衛,其他大多數守衛只有200多人。 屯天大軍的減少,反映了屯天的滅亡,而屯田的滅亡直接影響了大軍的糧食和軍餉,使守備軍嚴重不足。 嘉靖二十八年(1549年),福建省漳州少送糧食3個月,通山。
20個月的遺漏費用:泉州高普等人的10個月的遺漏費用。 當時,福建不缺警衛。
本來就入不敷出,又不能按時發工資,士兵們活不下去了,就逃亡謀生。 嘉靖中,有“一衛不到千人,一衛不到百人”。 海岸巡邏師的弓箭手。
短缺也很嚴重。 福建省漳州市九龍鎮13個檢查部門空缺; 明代,泉州沿海賴溪等海防巡檢部門有17個空缺,全部超過一半。
不僅駐軍人數不到原來人數的一半,而且質量也在下降。 剩下的士兵大多疲憊不堪,殘疾,年老體弱,根本打不過仗。 在和平時期,訓練很少,士兵們不習慣手中的**,他們不了解戰鬥隊形,他們紀律嚴明。
衛隊的軍官都是世襲的,洪武。
這些年裡中下層軍官的英雄氣概早已不復存在,他們大多是人民的兒子,“深深習慣了形勢,沒有什麼英雄氣概”。 然而,他們卻相當擅長侵占屯田,招攬軍士,收受賄賂變賣,偷竊月糧,整個守備軍成了“無能的將軍,無所事事的士兵”,毫無戰鬥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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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盜入侵,海盜襲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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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海盜和一些與他們勾結的叛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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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是因為明清時期,他們不喜歡外國商人來自己的國家,而你現在害怕自己的國家,所以會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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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是由於明清時期的閉關鎖國,他們認為自己很厲害,不需要與外界溝通,所以他們設定了禁海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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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當時的封建思想,我不想和外界有太多的交流; 防止一些沿海居民與日本海盜勾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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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國家的孤立。 當時,統治者不允許國家與其他國家互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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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從明朝初年到明朝中後期,影響明朝中後期的邊軍,除了明朝北部內陸的孟元勢力殘餘外,還有東南沿海地區的“日海賊”勢力。
2.西方殖民主義的先鋒隊。
15世紀末,隨著美國新大陸的出現。
隨著東方新航線的發現和東方新航線的開闢,西歐一些已經進入原始資本積累階段的國家正在向東方進行殖民擴張。 最早來到中國的殖民主義者是葡萄牙。
西班牙、荷蘭和英國緊隨其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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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主要是日本! 戚繼光:我不想當侯爵,但希望大海能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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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3年,荷蘭人捲土重來,企圖壟斷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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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鄭和的航海技術丟失,明朝的船隻最多只能去日本和東南亞,而海禁令開放後,明朝仍然無法出海,嚴重阻礙了西方國家的積極認識;
失去海外市場將無法通過與海外市場的互動調動國內產業鏈,造成財政緊縮的局面,一旦中國發生自然災害,將沒有足夠的金銀等貨幣來轉移物資和緩解社會矛盾;
龍慶轉遷後,應該會帶來與第二點不同的有利局面,但由於長期海外經驗的流失和海關稅收意識的缺乏,對外貿易並沒有起到改善國民財政的作用,導致財政形勢緊張,反而加速了明朝的滅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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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是讓明朝的財政狀況十分尷尬。 海禁並不是真的禁止,它只是讓地上的東西變成了地下,國家原有的稅收收不到了。
歷史學家普遍認為,明朝的崩潰是財政崩潰的主要原因; 明朝的財政崩潰,除了權貴不繳稅,明朝不徵收商業和礦業稅,以及禁海導致的海關收入不足,是主要原因。
2.明朝飽受日本人的困擾,與禁海令有很大關係。 由於禁航,日本需要中國商品進行貿易,當它買不到時,它別無選擇,只能使用它們。 如果你成功抓住了一次,你就會在之後搶劫十次。
3.禁海政策導致當時世界第一大強國明朝在大航海時代缺席,導致中國在接下來的三四百年裡完全落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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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經濟、科技、文化、技術交流幾乎處於中期,台灣在明末失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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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因為禁海政策導致了走私活動,而走私活動又產生了強大的走私集團。 在這種情況下,海外**自然是屢次被禁,海禁政策也變得毫無用處。
明朝建立之初,作為政權創始人的明太祖頒布了“不准寸板出海”的規定。 該條款是最早的海上禁令。 明太祖之所以在明朝成立之初頒布這樣的規定,是因為當時沿海地區已經有一些封建領主和海盜盤踞尋覓。
此後,明太祖先後下令在多處取消市政府,以進一步打壓海外**。 1381年和1390年,明太祖先後增設了“禁止沿海海民與海外國家私下交往”和“禁止外國域域貿易”兩項規定。 <>
隨著上述規定的頒布,海外**受到的限制越來越多,這對沿海人民來說無疑是乙個很大的打擊。 所謂“靠海吃海”,沿海人民除了以捕魚為生,也是他們到海外開展的非常重要的生計**。 朝廷頒布的禁海政策,無疑會大大降低沿海人民的經濟收入,有些人為了保護自己的經濟利益,還會偷偷出國。
得知此事後,朝廷採取了更嚴厲的處罰措施,試圖杜絕這種行為,但私宅海外**事件仍屢屢被禁止。 不僅如此,私人海外**的行為也隨著時間的發展而變得越來越激烈,甚至出現了乙個強大的走私集團。
到了嘉靖年間,朝廷頒布的禁海政策,由於私人走私的頻繁發生,已經失效。 當年,沿海地區有一支由王志率領的走私小隊,不僅有幾十萬成員,而且與日本海盜關係十分密切。 在這種情況下,即使朝廷一再對他們發動軍事打擊,也始終無法摧毀他們的存在。
因此,走私一直存在。 不僅如此,朝廷與走私集團之間的矛盾,嘉靖年間還爆發了長達40多年的“和光之亂”。 <
明慕宗登基後,皇帝意識到“和光之亂”爆發和持續導致禁海政策的弊端,開始調整政策。 1567年,明牧宗正式下令廢除禁海政策。 隨著這項禁令的解除,原本被歸類為走私的私人**行為開始成為一種合法行為。
然而,當穆松在海外全面開放時,他只是禁止人民與日本接觸。 如果有人違反規定,與日本**交往,將直接以“複雜化罪”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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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他們還有很多東西交換商品,而且沒有禁令,所以這玩意兒也沒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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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當時很多人都會有走私行為,政府和人民之間有勾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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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從明太祖朱元縣開章時代開始下令實施禁海令,以防止海盜入侵。 明朝嘉靖年間,海上出遊最頻繁的次數眾多,禁海政策逐漸放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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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禁海是明朝在14世紀實施的一系列海上限制性政策的總稱。
洪武年間,朱元璋下令實施海上禁令,以防止沿海軍閥余當和海盜騷擾他。 在早期,禁海的主要物件是商業(商業禁令),禁止中國人在海外做生意,也限制外國商人到中國做**(貢品除外)。 [1]明朝永樂年間,鄭和雖有西征功績,但只放了貢品**,私人仍不准出海。
後來,隨著日本侵略者的瘟疫,禁海政策越來越嚴格,起到了自我保護的作用,但極大地阻礙了中外交往的發展。
龍慶時期,明朝調整政策,允許民營企業到海外經商,這在歷史上被稱為“龍慶開關”。 海上禁令的解除,為中外交往開闢了新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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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中後期,是大商人、大地主、大勢力的壟斷,不容許別人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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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緩西方殖民者的入侵和日本侵略者的入侵,但最重要的是重視農業和壓制商業的思想,明朝正處於封建制度的衰落時期,從封建統治者的角度來看這是很正常的,在維護封建統治方面有一定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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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最大的意義在於,它能保證明朝的和平一段時間,對抵制西方的殖民擴張起到一定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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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極意義; 在一定程度上,它遏制了海盜、海盜等外部勢力的入侵。
負意義; 阻斷中西交流,阻礙第一,就是中國開始與世界脫節,是現代中國落後的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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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用於預防寡婦。
日本侵略者的瘟疫早在元朝就存在了; 朱元璋毀掉元朝後,下令進攻日本,但屢戰屢失敗; 後來,朱元璋下達命令,將日本列為永不進攻的國家之一。
明朝從 1368 年持續到 1644 年,雖然只有 277 年。 但李正派人講明朝歷史時,總是喜歡把朱元璋在政權建立前的創業史當作從州的開端。 而明迷喜歡數一數南明朝的歷史,甚至明朝的明朝和鄭朝。
這些都是明朝時期居住在中國西南的士兵,當清朝進攻中原時,他們抵擋不住清軍的猛烈進攻,被迫前往緬甸和中原的邊境尋找定居的地方,並建立了乙個新的國家,稱為果敢。 由於這些人本來就是中國人,他們使用的貨幣和一些習俗當然和中國人一樣,他們也是我們的同胞,只是在戰爭時代被迫搬家。 >>>More
是的。 因為台灣也是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1624年荷蘭東印度公司旗下的荷蘭殖民者為了與中國和日本建立據點而入侵台灣南部,應該被視為對中國的第一次海外入侵,這確實屬於明朝。 從1626年到1642年,西班牙殖民者也入侵了台灣北部,後來被荷蘭人驅逐。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