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4年後,我說分手了,男方要求退還1萬元。 我應該退貨嗎? 85

發布 社會 2024-06-04
34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11

    它不應該被退回。 構成實質婚姻。

    在這種情況下,該女子也付出了感情和身體的代價,可以合理地說她沒有退還問候禮物。

    但是,從法律的角度來看,你和他之間沒有結婚登記,這意味著你的婚姻不受法律保護。

    他的錢仍然是他的錢,你的錢仍然是你的錢。

    他送給你的禮物,算是送給你的禮物,需要歸還。

    但你已經構成了實質性的婚姻,如果你上法庭,你將不得不償還他的一部分彩禮。

    建議保護自己,不結婚就會成為敵人,有時候這些事情處理不好,兩家都會受到影響。

    女生還是要對愛情更聰明、更謹慎,畢竟婚姻的好壞關係到你的平庸生活。

  2. 匿名使用者2024-02-10

    這個家庭不講道理! 男人懶得動手! 這也是他父母義不容辭的責任!

    如果你不缺錢,就給他吧! 10000元買靜音! 否則,這個家庭將無休止地陪伴著你!

    讓自己身心疲憊! 他們不知道如何感恩,他們是無賴! 盡量遠離他們!!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9

    這需要兩家商量,如果這次見面禮物的金額比較大,進而給男方造成經濟負擔,那麼女方就應該退還一部分。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8

    既然是你提出分手,那既然你說了對方的見面禮物,你把禮物還給他也就合情理了,當然,你不還也沒關係。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為了沒有麻煩,你就辭職吧,這種男人不值得你愛,你戀愛了四年,你投入了不愛的感情,你不愛,不斷線,給他一萬塊錢,就斷了。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你不需要還錢,因為你也要還錢,而且因為他的不作為,你分手了,如果他要還你,你應該和他一起算算你這四年的努力和損失,讓他還錢。

  7.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如果要退會禮,那你就把會禮還給他就行了,這樣男人的話算了,他家是2000。

  8.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我認為沒有必要退款,畢竟你已經花了一些時間。

  9.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都一年了,然後我說分手了,男方要退1萬塊錢,我覺得他們倆應該商量這件事情,反正有損失,呃,都耽誤了對方的時間。

  10.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我想既然他們同居了4年,又為他做了**,現在就要分手了,男方提出要退還1萬塊錢的禮物,我覺得不應該退還,畢竟你們同居四年了,彼此之間還有關係, 誰來為你的精神傷害買單。

  11. 匿名使用者2024-02-01

    我覺得沒有必要退貨,畢竟你的損失是實實在在的,粉絲見面會的禮物是必須的。

  12. 匿名使用者2024-01-31

    首先,這可能只是乙個藉口,人家不想分手,但也未必是,如果這個人太極端,我覺得最好不要得罪他,不要招惹他,前兩天沒有訊息,一對訂婚的情侶,不知道是什麼原因,他殺了前女友, 現在這樣的訊息層出不窮,可能是有些人太極端了,一旦說分手,就會走極端,這裡不是為了嚇唬你什麼的,你應該找乙個合適的理由,正確的方法,不要激化矛盾,如果你說分手了,分手後就不要再聯絡, 每乙個都很好,希望能幫到你,希望對你有用。

  13. 匿名使用者2024-01-30

    同居4年後,你說分手了,男方要求退還1萬元。 就我個人而言,我認為這筆錢應該不對,因為當我們在一起時,我們都願意。

  14. 匿名使用者2024-01-29

    這就在你身上,如果已經四年了,分手可以退出也可以不退出,這應該是你自己的決定。

  15. 匿名使用者2024-01-28

    自從第四年我說分手後,男方要求收回禮物,我想肯定是不可能回來了。

  16. 匿名使用者2024-01-27

    開會的時候沒有必要退,畢竟是男人自願給你的,花了這麼長時間。

  17. 匿名使用者2024-01-26

    既然男人是這樣的,你就不用再和他糾纏了,他的見面禮物還給他,你就可以完全斷絕與他的關係,這樣你就可以找到乙個更好的人,不用在這樣的人身上浪費時間和精力。

  18. 匿名使用者2024-01-25

    同居四年了,現在分手了,男方要你退1萬塊錢作為禮金,而不是要不要退還,而且不知道和你同居的男人經濟狀況如何,提出要你退1萬塊錢,首先, 男人的臉和身材框,你來問你要不要還一萬塊錢,和他同居四年值一萬塊錢嗎,你想想,你該怎麼辦。

  19. 匿名使用者2024-01-24

    既然是你提出分手,那你就退出見面會,這樣事情才能好好解決。

  20. 匿名使用者2024-01-23

    這樣的男人最好離開,你給她四年的青春付出了多少? 這四年不值一萬份禮物嗎?

  21. 匿名使用者2024-01-22

    你可以請律師出面和你聊聊,你跟他談錢什麼的,你就可以給他拿,只要說清楚,你讓他給你錢,或者你和他,等你做完經濟核算,你就中間一萬塊錢, 就是我想和你聊聊,送你吃的,給你一萬塊錢,10塊錢給他發財,防災,這種態度可能比較好一些。

  22. 匿名使用者2024-01-21

    同居4年,你我心甘情願,我不想再相處,說再見; 至於愛情錢的問題,只要你覺得你不欠他,你就不應該還,否則你就不會......

  23. 匿名使用者2024-01-20

    同居四年後,兩人分手,男方索要退還1萬元。 我認為這樣的人。 你太小心了,不是嗎? 好吧,像同居時間這樣的費用都應該是自願的。

  24. 匿名使用者2024-01-19

    你遇到乙個渣男,這種男人離他越遠越好,你不用還他錢

  25. 匿名使用者2024-01-18

    黃G說我第四年分手了,男方要退1萬元,要退嗎? 他們在一起已經四年了,以至於他們連感情都沒有? 你們的關係值 10,000 美元嗎? 這個人太過分了,不會退縮。

  26. 匿名使用者2024-01-17

    最重要的是先和對方溝通和談判,畢竟你們已經為對方付出了青春,也需要補償身體上的傷害。

  27. 匿名使用者2024-01-16

    你也為這種人付了錢,所以他們不需要退回問候禮物。

  28. 匿名使用者2024-01-15

    不要說你付了什麼錢。 說對方付錢,你得到。 不要勸別人善良,而不讓別人受苦。

  29. 匿名使用者2024-01-14

    你為什麼要退,他給你的青春費損失了嗎?

  30. 匿名使用者2024-01-13

    如果你們同居並分手,可以退還彩禮。

    對於同居後打算結婚,已經支付了彩禮,但最終因各種原因沒有結婚的人,男方有權要求退還已經支付的彩禮,女方應及時退還。

    雖然他們已經同居一年,但因為沒有拿到證件,所以缺少一筆粗彩禮作為結婚目的的禮物,當目的達不到時,應該退還。

    男人給錢,女人不給任何東西。 為什麼這些年彩禮越來越貴,有的只是剛接觸到這麼貴的價格,有的地區已經成為彩禮的趨勢。

    這背後,是中小城市男女比例。

    失衡的原因,也是婚姻愛情市場變化的原因。 但歸根結底,還有乙個原因,在如今的經濟發展越來越快的情況下,女性一旦步入婚姻家庭,就意味著放棄更多的工作和創造財富的機會,所以出於各種原因,彩禮是有趨勢的。

    這話要說,不能一棍子打死,男女在一起就爭著結婚,最後不結婚的時候,不管是男方付出的錢,還是女人付出的精力,雙方都付出了,而且已經真誠地相處了一段時間。

    多年來因為彩禮而上演的愛恨情仇,讓無數普通家庭不知所措,婚姻的價值和意義被扭曲和質疑。

    彩禮和嫁妝都應根據雙方家庭的經濟狀況而定。

    男人不能為了面子而打腫臉變胖,用借貸、借錢等方式籌嫁妝,就是提前透支自己的幸福,也坑了別的女人,沒有素質就沒有道德。

    女方家不能像賣女兒那樣要“天價彩禮”,只會坑女兒,影響女婿女兒婚後的生活質量。

    天價彩禮的局面也必須得到廣泛而有力的遏制,否則危害將是無窮無盡的。

  31. 匿名使用者2024-01-12

    總結。 親愛的您好,如果同居一年又分手了彩禮不能退還,因為沒有結婚證,沒有彩禮協議,如果沒有正式的結婚證,收到彩禮時又沒有簽訂協議,那麼雙方就要按照民事分手的待遇, 並且沒有義務退還彩禮。

    親愛的你好,好李唐同居一年分手彩禮不能退還,因為沒有結婚證,沒有彩禮協議,如果沒有朋友團體結婚證,而且籤協議時沒有擾動塵土收彩禮,那麼雙方就要按照民事分手處理, 沒有義務退還彩禮。

    您好親愛的,如果雙方已經正式結婚,但在簽訂協議時沒有收到彩禮,則符合象苑吉山關的規定。

    親愛的您好,如果雙方已經正式結婚,並在收到彩禮時簽了協議,則應按照協議規則辦理,協議會約定解除婚姻關係後返還彩禮的方式和條件,雙方應按照協議的規定進行處理。

  32. 匿名使用者2024-01-11

    總結。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當事人要求退還按照習俗支付的彩禮的,查明有下列情形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一)當事人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但未同居的; (三)給付款人造成困難的婚前付款。

    您好,同居一年後可以退還彩禮,我國延期占卜法規定,當事人要求返還按照習俗繳納的彩禮的,查明有下列情形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一)當事人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但未同居的; (三)給付款人造成困難的婚前付款。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婚姻家庭條款的解釋》第五條 (一)當事人要求退還按照慣例支付的彩禮的,查明有下列情形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一)當事人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但未同居的; (3)給付款人造成困難的婚前付款。

    前款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適用,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您好,您可以詳細告訴我們您的具體情況和遇到的問題,以便我更好地為您解答

  33. 匿名使用者2024-01-10

    同居後,就有了分居,因為為了登記結婚,一般都需要退還彩禮。 但是,如果雙方共同生活的時間較長,一般應超過兩年; 或在同居期間生下子女; 和同居,其中收到的彩禮已用於同居,不需要退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部分的解釋(一)》第五條:當事人要求退還按照慣例支付的彩禮的,經查明有下列情形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一)當事人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二)雙方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但未同居的; (三)給付款人造成困難的婚前付款。 前款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適用,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34. 匿名使用者2024-01-09

    1. 如果一男一女同居並分手,男方給的彩禮會退還嗎?

    男女分手後,彩禮可以退還,但僅限於一定條件。

    當事人要求退還按照慣例支付的彩禮的,人民法院認定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支援:

    (一)當事人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但未同居的;

    3)婚前支付給付款人帶來困難的付款。

    2.彩禮是女方的個人財產還是夫妻共同財產?

    如果彩禮是給女方的,那就是女方的個人財產; 否則,為夫妻共同財產。

    1)一方收受的彩禮是一方親自收受或購買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典》第1062條的規定,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贈與的財產,除有特別約定外,為夫妻共同財產。

    (二)男女不同居的,可以依照1993年《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辦理離婚案件財產分割問題的具體意見》第五條的規定合理分割。

    (三)當事人婚姻時間較短,送彩禮的一方造成生活困難的,可以按照《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八條精神辦理, 分割共同財產時,對生活困難的一方給予適當優先。

    3. 《守則》對彩禮有何規定?

    《民法典》第1042條禁止婚姻和家庭。 規定了婚姻和家庭生活中的五項禁令。 他們是:

    (一)禁止包辦婚姻、買賣婚姻等妨礙婚姻自由的行為;

    (二)禁止以結婚為藉口索取財物的;

    (三)禁止重婚;

    4)禁止家庭暴力;

    5)禁止家庭成員之間的虐待和遺棄。

    如果該人實施了這些被禁止的行為,他或她將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後果。 例如,包辦或購買的婚姻是可撤銷的; 重婚是無效的婚姻。

    《民法典》規定,婚姻不能買賣,財產不能通過婚姻勒索,如果彩禮是以禮物的形式送給女方的,那麼彩禮就屬於女方的個人財產,不屬於女方父母。 只要一男一女分手,只要沒有結婚,彩禮就可以退還。

相關回答
24個回答2024-06-04

是你求婚,還是他求婚分手,他求婚你就不用還錢,求婚就要還!!

28個回答2024-06-04

這個男人心狠手辣,不想負責,所以你已經懷孕了卻想分手,他想籤分手協議來證明兩個人沒有關係,把責任放在一邊,還是要考慮這個男人到底有沒有愛過你? 如果你真的想分手,就說清楚。

25個回答2024-06-04

同居一年多後,對方揚言要分手,要你多把一年的花還回來,那你該怎麼辦? 我想那你就還給別人吧,你一定是花了很多錢在別人身上,如果少了,他可能不會提出這個。 所以不要輕易和別人同居,在這種情況下,你自己的損失很大,那麼你也可以要求你的損失費,你已經和他生活了,今年就這樣一年多了,你在和他面談的時候就虧了。 >>>More

20個回答2024-06-04

夫妻有這樣的問題很正常,為什麼要謹慎,正是因為你們關係親密,大部分的心思都集中在心愛的人身上,所以對方的言行可能會讓你生氣,這是難以避免的; 以我自己為例,我就是這樣,女朋友惹我生氣的時候我並不開心,但後來我又想到我那麼愛她,我為她感到難過,想通了之後就道歉了,這沒什麼好尷尬的,畢竟我深愛的人不怕丟不了面子, 並且會解釋我為什麼生氣等等,這些都說明你男朋友愛你,關心你,不然他為什麼要道歉,對吧,你生氣的時候跟他有什麼關係,所以,蘑菇涼,你的處境是戀愛磨合期的唯一途徑只要吵架後能溝通, 你們可以道歉,你們可以互相關心,這說明你們離不開對方,最後,祝你們幸福,有真實的體驗。

52個回答2024-06-04

不回來,這屬於自願給男人花錢的女人,如果簽了借條,肯定沒問題,如果沒有借條,就拿不到錢,屬於被渣男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