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2020年疫情管控規定,餐飲企業禁止在北京舉辦團體聚餐活動,3人以上計為聚餐。
-
超過 15 人被視為團體晚餐。
-
4人以上晚餐,如家庭聚餐、同事聚餐等。
-
超過 4 人被視為乙個團體。
-
如果您有超過 3 人,您將享用晚餐。 疫情期間,餐飲服務單位禁止開展各類集體用餐活動。 員工在餐飲服務全程佩戴口罩,避免在一起聊天。
消費者到餐飲服務單位就餐時,餐飲服務單位應控制用餐人數,保持用餐人員之間的距離,原則上與用餐人員之間的距離應大於一公尺。
1. 限制或停止集市、戲劇表演或其他人員聚集的活動。
2. 停工、停課、停課。
3.對受傳染病病原體汙染的公共飲用水源、食品及相關物品進行封存或封存。
4.控制或撲殺受感染的野生動物、家畜和家禽。
5.關閉可能導致傳染病傳播的場所。
-
法律分析:三個以上的人屬於人群。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八十九條 聚眾“打亂搶劫”,致人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公私財物被毀壞、被盜的,除下達歸還令外,依照本法第263條的規定對頭目定罪處罰。
第二百九十條 聚眾擾亂社會秩序,情節嚴重,致使工作、生產、經營、教學、科研不能進行,造成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其他積極參與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聚眾攻擊國家機關,致使國家機關無法開展工作,造成嚴重損失的,對頭目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積極參與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第二百九十一條 在車站、碼頭、民航站、商場、公園、劇院、展覽館、運動場等公共場所聚集擾亂秩序,或者聚眾阻塞交通、擾亂交通秩序,或者抗拒、阻礙國家公安管理人員依法執行職務,情節嚴重的, 對頭目,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第二百九十二條 聚集群毆的,由頭目和其他積極參與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頭目和其他積極參與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多次聚眾打架的;(二)聚眾鬥毆人數眾多、規模大、社會影響惡劣的;(三)在公共場所或者主要交通幹線聚集人群打架,造成社會秩序嚴重擾亂的;(4)集結群眾持武器戰鬥。 群眾聚集鬥毆,致人重傷、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
法律分析:要看黨活動的性質,如果是在公共場所,一定要申請,而且路線、孝道數量等要求很高。 非遊行的戶外文體活動,須經縣、區公安局批准200人以上,地、市公安局批准3000人以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集會、遊行和示威法》
第七條 舉行集會、遊行、示威,必須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向主管機關提出申請和許可。 下列活動無需申請:(一)國家舉辦或者根據國家決定舉辦的慶祝活動、紀念活動和其他活動;(二)國家機關、政黨、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依照法律和章程召開的集會。
第八條 舉行集會、遊行、示威必須有負責人。 依照本法規定需要申請的集會、遊行、示威,集會負責人必須在集會日期前五日向主管機關提出申請。 申請書應當載明目的、方法、口號、口號、人數、車輛數量、使用的音響裝置種類和數量、開始和結束時間、地點(包括集合地點和解散地點)、路線以及負責人的姓名、職業和位址。
第九條 主管機關接到集會、遊行、示威申請後,應當在申請之日二日前書面通知負責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決定。 不允許的,應當說明理由。 逾期未通知的,視為准許。
因突發事件臨時要求集會、遊行、示威的,必須立即向主管部門報告; 收到報告後,主要銀行當局應審查並決定是否批准。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六條 集會、遊行、示威,未經依照法律規定申請或者未經許可舉行,或者沒有按照主管機關允許的開始和結束時間、地點和路線進行; 拒不服從解散命令,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對集會、遊行、示威的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
法律劃分並消除了群體分析:超過1000人的大型集會的數量必須提前申報。 “大型群眾性活動”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為公眾舉辦的,每屆估計參加人數在1000人以上的活動。
法律依據:《大型群眾性活動安全管理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大型群眾性活動,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為公眾組織的下列活動,每場估計參加人數在1000人以上:(一)體育比賽; (二)音樂會、會議等文藝演出; (三)展覽、展覽等活動; (四)園林遊覽、元宵節、廟會、花展、烟花匯演等活動; (5)人才招聘會、現場彩票銷售、橋梁銷售等活動。
本條例的規定不適用於在其日常業務範圍內舉辦的活動,如電影院、大廳、橘園、娛樂場所等。
據雲南昭通“8.3”**抗震救災指揮部訊息,截至7日19時,**在昭陽區魯甸縣、喬家縣、昭陽區、永山縣、昭通市曲靖市惠澤縣造成1萬人死亡,615人死亡(其中:魯甸縣526人、橋家縣76人、昭陽區1人、惠澤縣12人), 失蹤人員114人(其中魯甸縣109人,橋家縣5人),受傷3143人。 >>>More
嗯,很多! 我身邊有不少人,因為我和公婆住在一起,經常有摩擦,作為丈夫,我不會調解,最終導致離婚。 你和你丈夫的關係很好,如果你和你的公婆有分歧,建議你: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