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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法通則》第三十五條第二款規定:“合夥人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
在實際立法中,各國對合夥人投資合夥企業和經營合夥企業的要求大致相同,但合夥人的自然身份、合夥人對企業債務承擔責任的形式、民事行為能力的限制因法律制度和習俗的差異而有所不同。 在合夥人的身份方面,大多數國家都規定合夥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即允許法人參與合夥企業; 一些國家禁止法人參與合夥企業。 在合夥人身份方面,所有國家都禁止無行為能力人參加合夥企業,但有些國家允許或禁止有法律行為能力的人參加合夥企業。
1.關於合夥人的責任形式。 合夥人責任形式是指合夥人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責任的方式,這是合夥企業區別於合法企業的本質特徵。 關於合夥人的責任形式,各國法律都有不同的規定,有的要求所有合夥人承擔無限責任,有的規定合夥人可以承擔有限責任,有的允許部分合夥人在企業債務無限責任的基礎上承擔有限責任,有的還要求無限責任合夥人承擔企業債務的連帶責任。
中國《合夥企業法》規定,合夥人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2. 合作夥伴的權利和義務。 作為合夥企業的投資者,合夥人在企業中享有權利和義務。 一般而言,合夥人的權利是經營合夥企業,參與合夥事務的執行,享受企業利潤的分配; 義務是遵守合夥協議,承擔企業經營虧損,並根據需要增加對企業的投資。
由於合夥企業是個人企業,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主要在合夥協議中約定,一些具體的權利和義務也可以由全體合夥人事後確定。 但是,法律也規定了某些合夥人的具體權利和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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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工廠的性質,如果是公司,那麼對公司來說就是虧損,不會算在個人身上,如果是合夥企業,那麼可能會涉及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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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持股,那麼風險是分擔的! 它可以通過法律來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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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如果是股票,那你當然不應該還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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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的股權合同呢? 合作協議呢? 是的,如果你什麼都沒有,那就是乙個問題,至少必須有乙份檔案證明你是股東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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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應該是 35 + 35 + 10 = 800,000,所以你的股份應該是 12.5%。 但這也要看具體情況。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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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投資總額中,你投資了幾個百分點,你損失了百分之幾。 按照現在的投資,你10萬佔總投資的80萬,那麼你就是賺錢的總收益,如果你說你輸了,你也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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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而言,這是 3 除以 80,但你是後來者,所以你必須與前兩個人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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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形資產加上無形資產乘以40%是新股東應支付的金額。 有形資產容易計算,但無形資產不容易計算,需要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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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剛起步的公司,大部分股權分配採用三個部門:
1.平均分配。
好處是大家有幸一起享受,大家一起解決問題,但這種做法在現實生活中很難生存,有時大家的意見不一致,會降低效率。
其次,個人擁有最終決定權。
老闆佔了80%-90%的股份,擁有絕對的話語權,雖然乙個企業的效率很高,但是如果你有發言權,往往很容易固執。
3、股權差異化分配。
例如,如果創業者人數少於5人,則老闆應佔51%以上的股份,如果創業合夥人人數超過5人,則老闆可以佔不到51%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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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股份的 1% 到 5%,具體取決於您設定的每股股份金額。
根據你的情況,你想一起創業,或者你可以把工資的比例提高到33%,為未來的融資留出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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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評估公司對貴公司的有形和無形資產進行評估。 然後根據資產的評估價值計算出他在貴公司投資了多少。例如,如果貴公司的當前資產評估價值為35萬元,而他投資了5萬元,則其投資比例應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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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保你是主要的東西,並確保你以後不會被動。 同時,也要多溝通,畢竟了解是長期合作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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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乙份資產評估報告,每年年底拿出10%的股份作為獎勵,剩下的90%由你們兩個人協商分配,談判不按出資比例達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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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股份比例和投資金額計算。 例如,如果公司的資產是10萬元,你佔20%,另乙個人投資10萬元,你的資產變成20萬元,你只能佔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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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學還是法律?
數學問題是,他當年投資了10塊錢,現在已經變成了20塊錢,合理的法律問題是按照他的股權比例,如果公司還在,至少是當年市值的1000倍! 嗯,200塊錢不對!
因為他在銀行裡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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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年前,它是第一套人民幣,第二套人民幣之間的比例是10,000比1,此後一直沒有改變。
60年前的10萬元相當於現在的10元。 60年前,10塊錢能漲到200塊錢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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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不是致富之道,至少對於保守的投資者來說,可以理解操作的師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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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破產、改制、解散等原因,基於政策的兼併、貨幣貶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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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10萬是解放(53年前)發行的貨幣,1萬等於1元,也就是10元,合理換成20o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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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所周知,市場不是永恆的,它隨著資本市場的流動而變化,影響它的因素也是多種多樣的,一天前**和一天後**可能大不相同,更何況60年後? 所以,**不是致富之道,至少對於保守的投資者來說,可以了解操作大師**應該具備什麼樣的素質,就會明白這個問題的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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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年前,幣改前的1萬元等於幣改後的1元。 也就是說,他當時投資了10塊錢,現在他已經套現了200塊錢,價值是2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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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否取決於股東是哪種公司? 否則,會替你套現,你可以去現在的公司當鴨子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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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常,瞬息萬變,類似賭博,心理力量。 10萬200也是正常的,也可以超過1億,也可以沒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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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很久以前,新舊人民幣的紙幣兌換比例是1:10,000。 後來,由於一些利害關係,男方最後只拿到了200元
所以這也讓該男子原本價值10萬元的股票證,現在只值區區200元。 因為很多人覺得以前的制度和現在的制度沒有區別,這完全是乙個錯誤,因為銀行面前的很多制度都是由銀行決定的。
銀行不太可能給人們帶來太多好處。 雖然理論上來說,乙個人的股票確實可以值10萬元,但一旦有了這樣的開始,銀行將承擔非常大的利潤損失。 所以我們看到這個人最後只拿到了200元,這就是他這樣做的原因。
因為如果像男人這樣的情況反覆發生,會給銀行造成很大的利息損失。
當然,最重要的是,由於牆紙改革,新元和舊元之間沒有1:1的比例。 這也使得舊人民幣不那麼值錢了
雖然新人民幣的價值因通貨膨脹而越來越低,但它的價值遠遠超過舊人民幣。 因為現在新人民幣是主流通用貨幣,而舊人民幣早早退出了歷史舞台。
事實上,像這個人這樣的人,把錢存入銀行多年,但後來卻沒有得到很大的利息,這種情況並不少見。這也嚴重損害了不少人的利益。 所以,一旦你手頭有閒錢,就應該及時做一些投資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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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紅已經計算好了,也就是說,如果你投資了多少錢,那麼可以分配給你多少錢,但這相當於投資是有風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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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真的想投資成為老闆,那麼你應該做以下事情。
首先是公司能否真正盈利,這是關鍵。
二是到公司營業執照登記機關,把《公司章程》拍個照片,仔細研究一下。 特別是議事規則。
至於公司目前的股東,員工投資多少,如何分配分紅,只能參考。 不要太當真。
如果員工要購買股票,那麼你需要找到一種方法來贏得佔總股份 51% 以上的股東。 然後,我們分析了公司的優勢,修改了公司章程,重新指定了管理層,將公司徹底轉變為類似於華為的創新型公司。
前提是公司必須能夠盈利,這樣才具有參股的意義。 否則,如果你不參與股份,就沒有人敢強迫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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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取決於企業是否盈利。 您可以與主要股東協商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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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麼高的空頭承諾,恐怕是例行公事,非法集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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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紅要按公平原則考核,真正實現同等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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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闆對你不好可以去法院告他,如果正常的話,你會平分秋色地收錢,丟心喪氣,不怕鬼敲門,投資多少錢,就可以好好慶祝一下,找夢中情人,請他們一起吃飯, 聊天,聊天,喝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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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你退出了就拿不回來了,既然是合夥關係,就不要退出。 收入是15萬,20萬是經營資金,裝置是10萬,一共是45萬資產,其實沒有那麼多資產,因為裝置是要折舊的,而且收入不是淨利潤,必須要確定,對收入徵稅才能知道實物資產和, 但初步預計在38-40萬左右,也就是說,你將獲得12-13萬元左右的股份。呵呵,那很好,10萬一年賺2萬,收益率是20%,挺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