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闆強迫工人在家工作不加班,給什麼獎勵?

發布 社會 2024-06-05
25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11

    雙薪,終止合同。

  2. 匿名使用者2024-02-10

    這要看你是在民營企業還是國企工作,說合同好說就好。一般來說,私營公司經常加班,如果他們受不了,他們就會離開,不會補償你的錢。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9

    自己對勞動監察大隊做出反應。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8

    如果老闆無正當理由解雇工人,他或她可以向當地勞動就業局仲裁委員會申請失去工作和其他法律賠償。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我會強迫工人加班,如果你不加班,老闆解雇工人有什麼補償,像這個案子,你直接去找當地的勞動仲裁員,拿出證據,讓勞動仲裁給你第一步對付他。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當然,根據合同、法律和一般n個月的工資!!

  7.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如果對方拒絕,老闆將解雇該工人,該工人可以要求賠償並向勞動部門申請仲裁。

  8.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如果你籤了合同,他不加班,你可以起訴他解雇,如果你不簽合同,那你就不能說什麼了。

  9.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工人被要求自願加班,如果工人因為不願意加班而被解雇,老闆的行為是違法的,他必須賠償工人的損失。

  10.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最主要的是合同是否已經簽訂,合同中是否有這方面的規定。

  11. 匿名使用者2024-02-01

    你的問題是說,如果乙個工人被迫加班而不加班,老闆解雇工人有什麼補償? 在這種情況下,加班是自願的,然後他解雇了你,他應該賠償你的經濟損失。

  12. 匿名使用者2024-01-31

    強迫人加班,不加班的老闆被解雇,這絕對是不合理的,可以去勞動部門申請仲裁,可以要求賠償。

  13. 匿名使用者2024-01-30

    您可以向勞動局申請賠償。

  14. 匿名使用者2024-01-29

    總結。 您好,親愛的,感謝您的詢問。

    用人單位不允許員工加班,不違法,建議與公司協商解決問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一條 因生產經營需要,用人單位經與工會和職工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天不得超過一小時;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延長工作時間不得超過每天三小時,但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但必須保證工人的健康。 第四十三條 用人單位不得違反本法規定延長勞動者的工作時間。

    如果工廠老闆要求員工不要加班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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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匿名使用者2024-01-28

    您好,用人單位的行為違反了《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當事人可以向勞動局申請仲裁或投訴,必要時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可以參考下列法律規定: 第三十一條 用人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 用人單位安排加班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加班費。

    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位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職工協商,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天不超過一小時;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延長工作時間不得超過每天三小時,但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但必須保證工人的健康。

    第四十三條 用人單位不得違反本法規定延長勞動者的工作時間。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工作時間較長的,應當支付不低於工資百分之十五的工資報酬;

    (二)勞動者在休息日上班,不能安排補休的,應當支付不低於工資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3.如果工人在法定假日被分配工作,他或她應獲得不低於其工資300%的工資報酬。

  16. 匿名使用者2024-01-27

    強制加班是違法的,非法解雇也是違法的。 向勞動監察局提出申訴。

  17. 匿名使用者2024-01-26

    員工被迫長期加班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工作條件的;

    (二)未足額及時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繳納勞動者社會保險費的;

    4)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情形導致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可能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強迫勞動者工作,或者用人單位指使、強迫勞動者從事違反規章制度從事危險性勞動,危害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無需事先通知用人單位。

  18. 匿名使用者2024-01-25

    一般情況下,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加班,一是出於生產經營的需要,二是必須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用人單位不得強迫勞動者加班,也就是說,勞動者不同意加班的,有權拒絕。 此外,延長工作時間的長短不是任意的,一般每天不超過1小時,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證工人健康的前提下,延長工作時間不得超過3小時,但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但是,用人單位不得因下列情形而拒絕延長工作時間:

    一是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威脅到職工生命、身體健康、財產安全,亟待處理的; 二是生產裝置、運輸線路、公共設施出現故障,影響生產和公共利益,必須及時修復。 懷孕 7 個月以上且母乳餵養 1 歲以下嬰兒的女員工在任何情況下都可以拒絕加班。

  19. 匿名使用者2024-01-24

    1、我國《勞動法》和《職工工時規定》等法律法規對勞動者加班作出了明確規定:延長工作時間(加班)必須是出於工作的需要,工會與職工協商達成共識,並在國家有關規定的前提下, 工作時間可以適當延長。同時,延長工作時間必須符合《勞動法》第41條的規定:

    因生產經營需要,用人單位經與工會和職工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天不超過一小時;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證勞動者健康的前提下,延長的工作時間不得超過每天3小時,但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如果超過這一規定,就是違法,將視情節輕重承擔法律責任。

    2.不符合《勞動法》第42條的情況不適用。 即:

    (一)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其他威脅職工生命、健康、財產安全,亟需處理的;

    2)生產裝置、運輸線路、公共設施故障,必須及時修復英國的生產和公共利益;

    (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在這些情況下,企業可以強制員工加班,不服從安排的員工可以視為曠工,達到一定天數後,可以按照單位的獎懲制度對員工進行解雇。 同時,企業在要求員工加班時,應給予員工合理的準備時間,同時也應按規定繳納加班費。

  20. 匿名使用者2024-01-23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現行規定,除非雙方同意,否則強制加班是不合法的。

  21. 匿名使用者2024-01-22

    因為進廠的時候,我說八點過不去,現在不准時下班。

  22. 匿名使用者2024-01-2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用人單位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職工協商,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天不超過一小時;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證勞動者健康的前提下,延長的工作時間不得超過每天3小時,但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根據《勞動部關於印發《關於印發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實施若干問題的意見的通知》第七十一條規定,協商是企業決定延長工作時間的程式。 經協商,企業可以在《勞動法》規定的延長工作時間內決定延長工作時間,企業違反法律法規強迫員工延長工作時間的,員工有權拒絕。

    在什麼情況下不能拒絕加班?

    因延長工作時間而發生勞動爭議的,可以提交勞動仲裁處理。 但需要注意的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加班的,無論協商程式如何,用人單位均不得拒絕:

    1、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其他威脅職工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亟需處理的;

    2、生產裝置、運輸線路、公共設施出現故障,影響生產和公共利益,必須及時修復;

    3、法定節假日、節假日不得中斷工作,必須連續生產、運輸或操作;

    4、需要利用法定節假日或公眾假期的停工期對裝置進行檢修和保養;

    (五)為完成國防緊急任務;

    6、為完成國家下達的其他緊急生產任務;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23. 匿名使用者2024-01-20

    《加班費法》有關規定:根據《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支付加班費的具體標準為:在標準工作日內安排勞動者加班時間較長的,應當給予勞動者不低於工資150%的工資報酬; 勞動者在休息日上班,不能安排補休的,給予不低於工資200%的工資報酬; 勞動者在法定節假日上班的,應當給予不低於300%的工資報酬。

    將職工工作時間延長到標準工作時間之外,安排在休息日和法定節假日工作,都占用了職工的休息時間,應嚴格限制。 但是,在上述三種情況下,勞動的組織並不完全相同,例如,法定假日對勞動者來說比平時的休息日具有更重要的意義,並且還影響著勞動者的精神、文化體育生活等社會活動,而這些都不能通過補休的方式得到補償, 因此,應該給予更高的工資和報酬。用人單位在上述情形下安排勞動者加班時,應當嚴格按照勞動法和本法的規定繳納加班費。

    無論如何,法律對這種情況的規定應予執行,不得相互混淆或互換,否則均違反勞動法和本法,均侵犯勞動者權益,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根據本條規定,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的,視為違反勞動法規定延長勞動者工作時間。 勞動者可以按照《勞動法》和本法的有關規定,要求用人單位補繳加班工資和報酬,以完成合理的工作限額。

  24. 匿名使用者2024-01-19

    如果你去當地勞動監察委員會舉報公司的違法行為,用人單位的違法行為會受到懲罰,你的合法權益一定會得到保護。 你對我的回答還滿意嗎,如果你不明白,可以繼續問我

  25. 匿名使用者2024-01-18

    如果你在20歲出頭,就應該專注於加班,努力工作,提高自我價值,從而實現人生價值最大化,最終實現財務自由。 如果您年齡在40-50歲以上,則應在工作時間內完成工作,盡量不要加班。 因為加班的很大一部分意味著工作時間效率低下,加班也會消耗公司的資源,比如水、電、加班工資等,這是一種拖延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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