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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的房子是屬於他前妻的,後來她寫了一張紙條放棄,怎麼去掉她的名字? 您必須攜帶您的身份證、房地產證、土地使用證,並帶上您的前妻和她的身份證到房管局更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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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如果你放棄黃色條紋,房子就給你了,為什麼要睡覺,如果你睡著了,她也可以回去,你可以用矯正液來改變它,或者紅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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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前妻放棄了房子。 如果想從房地產賬簿中刪除上一期的名稱,可以去房地產轉讓,申請新的房地產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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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將房屋簿帶到房地產局更改名稱,然後帶著所有手續前往房地產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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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到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房地產轉讓手續,只需您的名字即可申請新的房地產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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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著他和你前妻寫的紙條去公證處公證,然後去房產交易所辦理轉賬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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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去房管局辦理房產證的所有權變更,以男女名義買房的女方必須在場才能進行產權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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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去房地產中心變更手續,或者公證,讓法律保護你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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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想去掉他的名字,就得去地產局重新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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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和前妻商量,去當地的房管部門諮詢一下,看看能辦理什麼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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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此去房管局,帶上所有的手續和身份證明,如果你真的不明白,你可以找乙個中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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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去房地產局辦理轉讓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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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去房管處做,辦理一些手續辦理轉賬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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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的房子是前妻的,然後她寫了一張紙條放棄,如果想去掉她的名字,可以去房產交易大廳把房子改成自己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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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來的可能性不是特別大,因為你要知道,這所房子是你的離婚。 之後,你願意給他,也就是說,作為離婚的條件,你已經把這件事情寫在了協議裡。 也許你以為房子現在在你名下,你還沒有經過過戶,但是你在協議中寫得很清楚,要把這套房子給他,所以法律界支援你的協議內容,不會讓你隨便改變。
除非你能說服你的前妻讓他把房子轉讓給你,但我認為這不太可能,因為沒有人願意這樣做。 <>
你可能會認為這所房子是你以前的婚前財產,或者你花了很多錢買了它,等等。 但不管是什麼原因,在離婚的時候,你已經把這套房子給了他,那麼你就沒有權利後悔了。 即使你上了法庭,那麼法官也不會在很大程度上偏袒你,因為你要認為你一開始就是自願給的,而不是被迫給你的。
換個角度想,如果離婚時房子在他名下,然後他把房子給了你,以後他想回去,你會給他嗎? 我相信你也不會給它。 <>
因此,人們必須學會同理心,而不是總是從自己的角度思考問題。 贈送一些東西很容易,但要把它拿回來就不那麼簡單了,不管這個人是誰。 更何況,對方還是你的前妻,雖然你說以前愛過對方,但你也想得到。
如果不是感情破裂,如果不是因為不愛對方,怎麼可能離婚呢? 現在他們都選擇了分居,他終於有房了,他怎麼可能不管你有什麼理由和藉口,都沒用。 如果實在不放棄,可以選擇打官司,但希望渺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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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房子是婚後夫妻共同財產,就算是以你的名義,也很難拿回來。 首先,你離婚的時候,房子是自願送給你的前妻的。 此外,如果婚後一起支付抵押貸款,則屬於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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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從法律上講,這所房子現在屬於你前妻的,你還需要和你的前妻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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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房子在你名下,你在結婚前買了,但你在離婚時把它給了你的前妻,就很難拿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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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是的。 夫妻離婚後,財產歸一方所有,夫妻雙方應及時攜帶離婚證和離婚協議書(或法院的離婚判決書或離婚調解書)、雙方的房產證、戶口簿和身份證到房管局辦理離婚後將房產證轉入持有人名下。
如果房屋已轉讓至一方名下,則在房屋出售和轉讓時,無需另一方在場簽字。 如果離婚後房屋仍未轉讓給應持有該房產的人名下,房管局將要求雙方在再次出售房屋時在場簽字。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
第六條 人民法院可以查封被執行人及其供養的家庭成員生活所必需的住宅,但不得拍賣、變賣、贖回債務。
第七條 對超出被執行人及其供養家庭成員生活必需的房屋、生活用品,人民法院可以根據被執行人的申請,強制執行被執行人及其供養的家庭成員生活最低限度所需的住房和生活必需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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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有效。 夫妻一方在婚前以個人財產抵押購買房屋,並申請抵押貸款,產權登記在他或她的名下,該房屋是個人財產,抵押貸款是個人債務。
如果產權證登記在一方名下,但夫妻雙方有證據證明婚前購房時也共同出資,則離婚分割財產時,房產仍為登記產權證人的個人財產,剩餘未清償的債務為其個人債務。 產權證登記在一方名下,配偶有證據證明婚前購房時也出資,同時有證據證明出資是在雙方承認所購房屋為共同所有權的前提下,婚前出資的, 雖然財產登記在一方名下,但仍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應按照共同財產分割原則處理,按揭貸款債務為共同債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書,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明確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向,並就子女撫養費、財產、債務處理等事項達成共識。
第一百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提出離婚請求的,有關組織可以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 如果關係確實破裂,調解失敗,應當准予離婚。
調解不成情形之一的,應當准予離婚:
1)重婚或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反覆教養的不良習慣,沒有改掉;
4)因感情不和分居兩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關係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離婚,雙方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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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您和您的前妻連同各自的身份證、戶口簿、離婚證、離婚協議書(註明房屋分割的詳細規則,屬於誰)、不動產證、契稅證、土地證,到住房所屬的房管部門辦理離婚和財產轉讓手續,並以您的名義重新申請房產證, 費用為200元。
您好,我是法律平台的合作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我收到了您的問題,我會在分析後回答和回覆您。
需要還清房貸,無抵押貸款,有房產證、契稅證、地證,你和前妻一團糟,拿著各自的身份證、戶口簿、離婚證、離婚協議書(註明房屋分割細則,屬於誰)、房產證、契稅證、土地證、 會同房管部門辦理離婚及財產轉讓手續,憑賽爾產權證重新辦理一人名下房,出售費用為200元。
如果前妻不同意怎麼辦。
有沒有更簡單的方法?
你好。 不可以,您只能重新申請。
如何從頭開始處理它。
按照我告訴你的過程進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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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您需要還清住房貸款,無需抵押貸款,有房產證、契稅證明、土地證明,你和你的前妻,連同各自的身份證、戶口簿、離婚證、離婚協議書(註明房屋分割明細、誰屬於誰)、房產證、契稅證、 土地證,會同房管部門辦理離婚和產權轉讓手續,並以自己的名義重新辦理房產證,費用為200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8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分; 協議不成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婦女和無過錯當事人權益的原則作出判決。 丈夫或者妻子在家庭土地承包和管理中享有的權利和利益,依法予以保護。
還是靠你,如果你真的愛他,就不要在乎別人怎麼說。 我相信你的父母也希望你幸福,你要多和他們溝通,把你所有的想法都告訴他們,他們知道你會幸福,他們自然不會反對,希望愛人最終會成為一家人。
是的,可以與對方協商變更孩子的撫養權,如果對方不同意,可以起訴法院變更撫養權。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部分的解釋(一)》第五十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父母一方要求改變子女撫養關係的,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More